卻說包拯奉詔為御史中丞,受職以後,仍然正色立朝,不少撓屈,甫經數日,又伏闕上奏道:「東宮虛位,為日已久,中外無不懷憂。 陛下試思物皆有本,難道國家可無本麼?太子系國家根本,根本不立,如何為國?」仁宗怫然道:「卿又來說此事了。 朕且問卿,何人可立?」拯叩首答道:「臣本不才,叨蒙恩遇,所以乞請建儲,無非為宗廟萬世至計,陛下今問臣應立何人,仍是疑臣多言,臣年將七十,且無子嗣,還想甚麼後福?不過耿耿孤忠,不能自默呢。 」語誠且摯。 仁宗面色轉和,方道:「忠誠如卿,朕亦深知,建儲事總當舉行,待朕妥議便了。 」拯乃退出。 原來拯有一子名篯,娶妻崔氏,嘗通判潭州,壯年去世。 崔氏無出,守節不再嫁,因此拯面奏仁宗,自稱無子。 但拯有媵妾,已娠被出,在母家產生一男,事為崔氏所知,密為贍養,母子俱全。 嘉祐六年,拯進為樞密副使。 越年,遇疾將歿,崔乃白拯取回媵子,由拯命名曰綖。 拯並留遺囑道:「後嗣倘得為官,當謹守清白家風。 如或犯臓,生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我子孫。 」言訖乃逝。 有詔追贈禮部尚書,謚孝肅。 隨筆結過包拯事,免得後文另起爐灶。 惟立儲一事,也至嘉祐六、七年間,方纔定奪。 第9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宋史演義》
第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