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允許我對兩個詞講一下我自己的定義。 殺人犯:殺害某人肉體的人;嘲笑者:殺害他人心靈的人。 「心靈遠比肉體寶貴,因此,嘲笑是最惡劣的罪行。 那一對傳教士夫婦實在是要殘害我的心靈,我心中感到巨大的創痛,我的心在叫喊‘你為什麼……!?’」① ① Makino Yoshio,When I was a child.(牧野芳雄?:《我的童年》)1912年,第159—160頁。 第二天早晨,他把全部東西打成一個包袱,背著走了。 他感到「被殘害了」,一個身無分文的鄉村少年想去美國學畫,卻遭到傳教土的不信任。 他的名分被玷汙了,只有實現他自己的目的才能雪除汙名。 既然已經遭到傳教士的嘲笑,他就只能別無選擇,離開這裡,並且證明他有能力到美國去。 他指責傳教土時所使用的英文字眼是「insincerity」(不真誠、不誠懇)。 這使我們感到奇怪,因為在我們看來,那位美國人的驚奇是十分符合「sincere」(誠實、正直)的含義的。 而牧野先生則是按日本人的含義來使用這個詞的。 日本人對那種蔑視別人、以至不屑挑起爭吵的人,認為是不誠實、不誠懇。 這類嘲笑是放肆的,毫無顧忌的,是對人不誠懇的明證。 「甚至對殺人犯,我也可以酌情體諒。 但對嘲笑,則無可原諒」。 既然「原諒’不是對嘲笑的正確態度,那麼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報仇。 牧野來到了美國,也就洗刷了汙名。 在遭到侮辱或失敗的情況下,“報仇」是一件「好事」,在日本傳統中佔有很高的位置。 為西歐人寫書的日本人,常常使用生動的比喻來描寫日本人對待報仇的態度。 新渡戶稻造這位最富於博愛思想的日本人,在其1900年所著書中寫道:「報仇具有某些足以滿足正義感的東西,我們的報仇觀念就象數學中必須使方程式的兩邊相等那樣嚴密,否則,我們總感到心事未了。 」①岡倉由三郎在題為《日本的生活與思想》這本書中,把報仇與日本一種獨特的習慣作了比較後寫道: 「所謂日本人的心理特異性,很多來自喜愛潔淨及與之相聯繫的厭惡汙穢。 否則無法解釋這種現象。 我們被訓練成(實際情況如此)遇到侮蔑家庭名譽或者國家榮譽,就視若汙穢或疤疥,必須通過申辯洗刷乾淨,否則就猶如不能恢復清潔或健康。 對日本公私生活中常見的報仇事例,不妨看作是一個喜愛潔淨成癖的民族所進行的晨浴。 」② 他接著說,「日本人過著清淨無塵的生活,猶如盛開的櫻花,美麗而凝靜。 」換言之,「晨浴」就是洗淨別人向你投來的汙泥,只要你身上沾一點,就不貞潔。 日本人沒有這樣一種倫理教育,即一個人只要自己不感到受辱,就不算受辱;他們也不認為:「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並不是別人對他說了什麼或做了什麼。 第9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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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與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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