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煥復展讀道: 大滿洲國皇帝,致書明袁巡撫:吾兩國所以構兵者,因昔日爾遼東廣寧臣高視爾皇帝,如在天上,自視其身,如在雲漢,俾天生諸國之君,莫能自主,欺藐陵轢,難以容忍,用是昭告于天,興師致討。 惟天不論國之大小,止論事之是非,我國循理而行,故仰蒙天祐。 爾國違理之處,非止一端,可與爾言之:如癸未年,爾國無故興兵,害我二祖,一也。 癸巳年,葉赫哈達烏拉輝發與蒙古會兵侵我,爾國並未援我,後哈達復來侵我,爾國又未曾助我;己亥年,我出師報哈達,天以哈達畀我,爾國乃庇護哈達,逼我復還其人民,及已釋還,復為葉赫掠去,爾國則置若罔聞;爾既稱為中國,宜秉公持平,乃於我國則不援,于哈達則援之,于葉赫則聽之,偏私至此,二也。 爾國雖啟釁,我猶欲修好,故于戊申年勒碑邊界,刑白馬烏牛,誓告天地,云:「兩國之人,毋越疆圉,違者殛之。 」乃癸丑年,爾國以衛助葉赫,發兵出邊,三也。 又曾誓云:「凡有越邊境者,見而不殺,殃必及之。 」後爾國之人,潛出邊境,擾我疆域,我遵前誓殺之,爾乃謂我擅殺,縲系我使臣綱吉禮、方吉納,索我十人,殺之邊環,以逞報復,四也。 爾以兵備助葉赫,俾我國已聘葉赫之女,改適蒙古,五也。 爾又發兵焚我累世守邊廬舍,擾我耕耨,不令收穫,且移置界碑于沿邊三十里外,誇我疆土,其間人參貂皮五穀財用產馬,我民所賴以生者,攘而有之,六也。 甲寅年,爾國聽信葉赫之言,遣我遺書,種種惡言,肆我侮慢,七也。 我之大恨,有此七端,至于小忿,何可悉數?陵逼已甚,用是興師。 今爾若以我為是,欲修兩國之好,當以金十萬兩,銀百萬兩,緞百萬匹,布十萬匹,為和好之禮。 既和之後,兩國往來通使,每歲我國以東珠十顆,貂皮千張,人參千斤饋爾;爾國以金十萬兩,銀十萬兩,緞十萬匹,布三十萬匹報我。 兩國誠如約修好,則當誓諸天地,用矢勿渝。 爾即以此言轉奏爾皇帝,不然,是爾仍願兵戈之事也。 崇煥覽畢,不由的心中愈憤;轉思遼西一帶。 守備尚未完固,現且將計就計,婉詞答覆,待一二年後,無懈可擊,再決雌雄。 筆法變換,然必如此互寫,方顯得有膽有謀。 若說得一味粗莽,便不成為袁崇煥矣。 遂命左右取過筆硯,伸紙疾書道: 遼東提督部院,致書於滿洲國汗帳下:再辱書教,知汗漸息兵戈,休養部落,即此一唸好生,天自鑒之,將來所以佑汗而昌大之者,尚無量也。 往事七宗,抱為長恨者,不佞寧忍聽之。 但追思往事,窮究根因,我之邊境細人,與汗家之部落,口舌爭競,致起禍端,今欲一一辨晰,恐難問之九原。 不佞非但欲我皇上忘之,且欲汗並忘之也。 然十年苦戰,為此七宗,不佞可無一言乎?今南關北關安在?遼河東西,死者寧止十人?仳離者寧止一老女?遼瀋界內之人民,已不能保,寧問田禾?是汗之怨已雪,而志得意滿之日也,惟我天朝難消受耳。 今若修好,城池地方,作何退出?官生男婦,作何送還?是在汗之仁明慈惠,敬天愛人耳。 天道無私,人情忌滿,是非曲直,原自昭然。 一念殺機,啟世上無窮劫運,一念生機,保身後多少吉祥,不佞又願汗圖之也!若書中所開諸物,以中國財用廣大,亦寧靳此,然往牒不載,多取違天,亦汗所當酌裁也。 我皇上明見萬里,仁育八荒,惟汗堅意修好,再通信使,則懍簡書以料理邊情,有邊疆之臣在,汗勿憂美意不上聞也。 汗更有以教我乎?為望! 寫畢,視李喇嘛在旁,令他亦作一書,勸滿洲永遠息兵。 兩書一併封固,遣使杜明忠,偕方吉納同去瀋陽。 過了數日,去使未回,警信紛至:一角文書,是平遼總兵毛文龍來報,說滿洲入犯東江,一角文書,是朝鮮國王李倧,因滿軍入境,向明乞援。 崇煥一一閲畢,立命趙率教等,領了精兵,駐紮三岔河,復發水師往救東江。 方調遣間,見杜明忠入帳,呈上滿洲覆書。 崇煥約略一閲,大約分作三條:不敘原書,免與上文重複。 第一條,是畫定國界;山海關以內屬明,遼河以東屬滿洲。 第二條,是修正國書;滿洲國主讓明帝一格,明諸臣亦當讓滿洲主一格。 第三條,是輸納歲幣;滿洲以東珠、參、貂為贈。 明以金銀布緞為報。 崇煥道:「他犯我東江,並出兵朝鮮,一味蠻橫,還有什麼和議可言?」遂置之不答,但飭水陸各軍,趕緊出發。 無奈朝鮮路遠,一時不及馳救,崇煥至此,也覺焦急,眼見得朝鮮要被兵禍了。 正是: 玉帛未修,殺機又促; 雖鞭之長,不及馬腹。 畢竟朝鮮能抵擋滿洲否?且看下回分解。 本回全為袁崇煥一人寫照。 崇煥善戰善守,較諸熊廷弼、孫承宗,尤為出色。 初為殿前參政,誓守寧遠,繼為遼東巡撫,遺書議和,非前勇而後怯,蓋將藉和以懈滿軍,為修復遼西計也。 讀《明史袁崇煥傳》,曾奏稱守為正著,戰為奇着,和為旁着,可知崇煥之心,固非以議和為久計者。 然清太宗亦一英雄,與崇煥不相上下,書牘往還,無非虛語,讀其文,可以窺其心。 第六回 下朝鮮貝勒旋師 守甯遠撫軍奏捷 第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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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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