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② Norman,《日本近代國家的誕生》,第131,125頁,本節均根據諾曼的分析。 (中譯引文采自該書中譯本第130及126頁。 ——譯者) 在政府給予優先權的產業領域內,小工商業者和非官僚經營者是沒有他們的「應有地位」的。 只有國家和受國家信任而在政治上享有特權的大財閥,才能在這個領域活動。 但正如日本生活的其他領域一樣,產業界也有自由領域。 那就是用最少的資本並且最大限度地利用廉價勞動力來經營的各種「剩餘」產業。 這些輕工業沒有現代技術也能生存,今日仍然存在。 它們在美國人習稱的「家庭血汗工廠」中活動。 一個小本製造商買進原料後,先貸給一個家庭工廠或只有四、五個工人的小工廠加工,回收產品再貸出,再回收,如此幾經反覆,最後把產品賣給一般商人或出口商。 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日本工業僱傭人員中有百分之五十三以上是在這種職工不超過五名的小工廠或家庭工廠裡工作的。 ①這些職工大多都受到古老的學徒制中家長式庇護,在大城市的許多家庭中,還可以看到不少身背嬰兒的母親在幹計件零活。 ① 據Miraim S.Farley,Pigmy Factories一書所引上田教授的估計。 載Far Eastern Survey,Ⅵ(1937),第2頁。 第5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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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與劍》
第5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