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試:洞賓牧羊山中,遇一餓虎奔逐群羊:洞賓牧羊下山,獨以身當之,虎乃釋去。 第五試:洞賓居山中道舍讀書,忽一女子年可十七八,容貌絶色,美可媚人,自言歸寧母家,今以日暮無處安身,藉此少息;既而調弄百端,夜逼同寢,洞賓竟不為動。 如是者三日始去。 第六試:洞賓一日外出,及歸,則家資為盜劫盡,殆無以供朝夕,洞賓略無慍色;乃躬耕自給,忽鋤下見金數十錠,洞賓以上掩之,一無所取。 第七試:一日洞賓遇賣銅器者,買之而歸,見其器皆金也,即去尋賣主而還之。 第八試:有瘋狂道士陌上市藥,自言服者立死,再世可以得道。 旬日無人敢買,惟洞賓買之。 道士曰:「子速備後事也。 」洞賓服之,全然無恙。 第九試:春水泛溢,洞賓與眾共涉,方至中流,風濤波湧,眾皆危懼,而洞賓端坐不動。 第十試:洞賓獨坐一室,忽見奇形怪狀鬼魅無數,有欲斬洞賓者,有欲殺洞賓者,洞賓但危坐,毫無所懼。 復有夜叉數十,解一死囚,血肉淋漓,號泣言曰:「汝宿世殺我,今當償我命。 」洞賓曰:「殺人償命理也。 」遂起索刀欲自刎償之,忽聞空中大吼一聲,鬼神皆不復見,一人鼓掌大笑而下,視之乃雲房也。 曰:「吾十試子,子堅心無所動,得道必矣。 但功行尚未完足,今授子黃白之術,濟世利物,使三千功滿,八百行圓,方來渡子。 」洞賓曰:「鐵作黃金有變異乎?」曰:「三千年後始還本質耳。 」洞賓慼然曰:「誤三千年後,人不願為也。 」雲房笑曰:「子惟心如此,三十八百悉在是矣。 」乃引洞賓至鶴嶺論道而去。 鐘呂鶴嶺傳道 卻說洞賓在嶺問曰:「仙可為乎?」鐘離曰:「修之則為仙,不修則為鬼,顧仙有五等,功有三成,在人修持何如耳。 」呂曰「」何為三成五等?「曰:」凡行法有三成者,小成、中成、大成之不同也。 仙有五等者,鬼仙、人仙、地仙、神仙、天仙也。 「呂曰:」何謂鬼仙。 「 鐘曰:」鬼仙者,五行之下,陰中超脫,神象不明,鬼間無性,三山無名,雖不入輪迴,亦難如蓬島。 終無所歸,止於投胎就舍而已。 「呂曰:」鬼仙有何術何功而至?「鐘曰:」修持之人,始也不悟大道,而但求速成,形如槁木,色若死灰。 神識內守,一志不散,定中以出陰神,乃清靈之鬼,非純陽之仙。 以真一志陰靈不散,故曰鬼仙。 「呂曰:」何謂人仙?「鐘曰:」修真之士,不悟上乘大道,道中得一法,法中得一術,信心苦志,終世不改,神氣日清,形骸日固,人間之疫不能為害,乃曰人仙。 「呂曰:」何謂地仙?「鐘曰:」始也,法天地升降之理,取日月生成之數,身中用年月,日中用時刻,先識龍虎,次配坎離,辨水源清濁,分氣候早晚,察二儀,判三元,分四象,判五行,定六氣,聚七寶,序八卦,行九五,煉形注世,而得長生,故曰地仙。 「呂曰:」何謂神仙?「鐘曰:」神仙者,以地仙厭居塵世,用功不已,而精金煉質,玉液還丹,煉形成氣,而五氣朝元,三陽聚頂,功滿形忘。 入仙自化,陰盡陽純,身外有身,脫質升仙,趔凡入聖,滅絶塵俗,以返三山,乃曰神仙。 「呂曰:」何謂天仙?「鐘曰:」神仙厭居三島,而傳道人間,道德有功,而入道有行,功行滿足,受天書以往三十六洞天,而返八十一陽;天在八十二陽,天而返三清虛無自然之界。 故曰天仙。 「呂曰:」鬼側不求,天仙亦不敢望也。 地仙、人仙、神仙之法,可得聞乎?「鐘曰:」凡人仙不出小成法,凡地仙不出中成法,凡神仙不出大成法,此是三成之數,其實一也。 用汝求道,人固不難,以道求仙,仙不出遠。 "二人相語,累日不倦。 鐘於是悉傳以上真秘訣。 有鄭思遠者,善律歷,晚師葛孝先受諸經,並丹法,居烏跡山中。 山有虎生二子,虎母為人殺,虎父驚逸,虎子號,鄭思遠持歸養之。 後虎父來至思遠家,跪謝之,即依思遠不去。 後思遠每出行,即騎虎父,虎子負其醫書。 有友人許億患牙痛,因請思遠來醫,欲遠以虎鬚數條置牙間,則思遠為授之,虎伏不動。 後仙去為丹陽真人,是時同太上施真人由東南遠虛而至,相揖而坐。 施真人曰:「侍者何人?」雲房曰:「海州呂誼之子。 」因命洞賓拜二仙。 思遠曰:「形清神在,目秀精全,真心學道也。 」去後,雲房謂曰:「吾朝元有期,當奏汝功行于仙籍。 汝亦不久居于此,後十年洞庭湖相見。 吾門金簡玉符,及金丹數粒,傳授于汝。 」少間,有一仙奉金簡玉符,語云房曰:「上帝用汝為九重金闕上仙,當即行。 」雲房謂洞賓曰:「吾赴帝詔,汝好在人間修真功德,他時亦當如我。 」洞賓再拜曰:「呂之誌異于先生,必須度盡天下眾生,方願上界也。 」於是雲房乘雲冉冉而去。 洞賓酒樓畫鶴 洞賓既得雲房之道,火龍真人又授以劍法,使游江淮。 時有蛟精出沒淮水,或作雷雨,沉去州具民房;或乘風鼓浪,覆往來客船;或化為人,淫亂良家女子,亂者即病多死。 人甚苦之。 官府百計驅逐,不能制治。 是時府縣正設醮出榜,求異人降服蛟精。 適洞賓至,自言于府縣曰:「我能除此,汝勿多憂。 」府縣甚喜,即請行法。 洞賓拔劍揮舞,大喝一聲,望水中一擲,須臾淮水皆紅,一大蛟死於水面。 其劍復躍入鞘中,眾皆驚異,求其姓名。 曰:「吾回道人也。 」府縣酬以金帛,皆不受而去。 自是江淮間悉定。 第1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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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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