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金錢的力量,我主張人人都當然應該去賺錢。 然而,宗教對這種想法有強烈的偏見,因為有些人認為,作為上帝貧窮的子民是無上的榮耀。 我曾聽過一個人在祈禱會上禱告說,他十分感謝自己是上帝的貧窮子民,我聞聽不禁心裡暗想:這個人的太太要是聽到她先生這麼胡言亂講,不知會有何感想?他肯定會認為自己嫁錯了人。 我不想再見到這種上帝的貧窮子民,我想上帝也不願意!我可以說,如果某個原本應該很富有的人,卻因為貧窮而懦弱無能,那他必然犯下了極端嚴重的錯誤;他不僅對自己不忠實、忠誠,也虧待了他的家人! 我不能說,賺錢的多寡可以用來當作人生成功與否的標準,但幾乎毫無例外的是,你可以利用金外的多寡來衡量一個人對社會所做的貢獻。 你的收入愈多,你的貢獻也愈多。 一想到我已經使無數國民永遠走向了富裕之路,我便自感擁有了偉大人生。 我相信上帝是為他的子民——而不是撒旦之流——才鑄出鑽石。 上帝所給我們的唯一告誡是:我們不能在有違上帝的情況下賺錢,或賺取別的東西。 那樣做只會讓我們平添罪惡感。 要獲得金錢,大量的金錢,無可厚非,只要我們以正當的方法得來,而不是讓金錢拖著我們的鼻子走。 某些人之所以沒有錢,是因為他們不瞭解錢。 他們認為錢既冷又硬,其實錢既不冷又不硬——它柔軟而溫暖,它會使我們感覺良好,而且在色澤上也能跟我們所穿的衣服相配。 我之所以是我,都是我過去的信念創造出來的。 坦率地說,自我感覺到人世間因貧窮而疾苦的時候,我就萌發了一個信念:我應該是富翁,我沒有權利當窮人。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信念變得有如鋼鐵般堅硬。 在我小的時候,正是拜金思想神聖化的時期,當時數以萬計的淘金者懷揣著發財夢眾各處方向拚命湧進了加利福尼亞,儘管事後發現那場淘金熱只是個圈套而已,它卻大大激起了數百萬人的發財慾望,這其中就包括我——一個只有十多歲的孩子。 那時我的家境窘迫,時常要接受好心人伸出的援手。 我的母親是一個非常自尊的人,她希望我能肩負起做長子的職責,建設好這個家庭。 母親的渴望與教誨,養成了我一種終身不變的責任感,我立下誓言:我不能淪為窮人,我要賺錢,我要用財富改變家人的命運! 在我少年時代的發財夢中,金錢對我而言,不只是讓家人過上富足無憂生活的工具,而是通過給予——明智地花出去,金錢更能換來道德上的尊嚴的社會地位,這些東西遠比豪華、氣派的住宅和美麗、漂亮的服飾更令我激動不已! 我對金錢的理解,堅定了我要賺錢、我要成為富人的信念,而這個信念又給予了我無比的鬥志去追逐財富。 第4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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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斐勒給兒子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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