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民與非市民、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最好有一個分界,後者包括農人、工藝匠及商人,當然奴隷也在內,這些是國家存在的必要條件。 在自然及藝術界,低級存在是為高級的存在而存在,高級的存在是擁有理性的原則。 就個人的情況而言也是一樣,靈魂可以分為理性及非理性部門,身體的存在是為了靈魂的存在。 國家的情況亦然,國家的必要條件及實際部門的存在是為了好的生活。 所謂好,是指市民能過著有道德及具智慧德性的生活。 5. 法治思想 二千多年前的亞里士多德提出是人治好,還是法制好的問題,對此他採取了兩分法:一方面,政治是複雜的,常常會發生變化,只有人才能隨機應變去處理,如果死守法律條文而不知變通,有時就行不通,所以在堅持法律的前提下,要重視人的因素。 另一方面,他認為人畢竟有情感和慾望,如果單憑人的統治,很容易由感情和慾望用事,從而產生種種弊端。 理想的是應根據理性,衡量利害,認清正義與非正義,制定法律,對統治者加以限制。 為了防止統治者濫用權力,他又提出不能搞終身制,不能世襲制,而是要由法律規定統治者的任期,任期不能太長,讓大多數人輪流執政。 亞里士多德認為,無論是君主制、貴族制,還是共和制,只要能根據理性行事,按法律辦事,就都是好的政體。 可惜在現實生活中並沒有這樣的政體,只存在變態的政體,即民主制、寡頭制和僭主制。 當時的希臘,特別是在民主制下,常常被少數野心家用不正當的方式篡奪僭取了政權,中文譯為「僭主」。 當時有些統治者的權力不是僭奪來的,而是到海外去建立殖民城邦,當了統治者,這就不能稱為僭主。 僭主制與寡頭制是不可分的。 所以亞里士多德重點討論的是民主制和寡頭制。 關於民主制和寡頭制的對立,亞里士多德認為其實質是窮人執政還是富人執政的對立。 在現實政體中,他說究竟應採用哪種,應根據各城邦的具體情況來定。 但他還是比較傾向民主制。 他認為,由多數人統治終究比少數人統治好,少數人無論多麼賢明,知識總是有限,看問題不全面,而多數人,有人看到這點,有人看到那點,大家的意見集合起來,便可超過少數賢明之人,而且少數人的賢明,也是因為在他們身上集中了多數人的優點。 在現實中,在各城邦中,窮人總是多數,窮人執政是民主制,所以他認為變態的三種政體中以民主製為好。 第14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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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斯多德傳》
第1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