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士多德對人天然的分成奴隷與主人這一點又進行了進一步的論證。 他指出,一個人要完成他的工作,必須有一定的工具。 工具可分為有生命的和無生命的兩種,比如航船的船主,船和舵是他的無生命的工具,掌舵的水手就是他的有生命的工具。 他認為,凡是缺乏理智,只能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只好當奴隷,而那些生性優美,適於從事政治活動的人應該成為主人。 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認,在現實生活中,並不是所有的奴隷都是卑下的,有些奴隷也具有自由人的靈魂,不過他將這說成是「例外情況」。 在《政治學》中,亞里士多德提到,當時有些人反對這種主人和奴隷的劃分,認為這是違反自然的。 因為主人和奴隷天生並無差異,他們的區別僅是由法律規定的,是違反天性的,所以是不正義的。 亞里士多德承認主張這種理論的人不是全無理由,故未給予反駁。 另外,他還認為不能根據力量的強弱來劃分主人和奴隷,如在戰爭中勝利的一方將俘虜的對方士兵歸為奴隷,這是不對的。 他說只能以德性為標誌劃分主人與奴隷,不能以強力為標誌。 公民擁有奴隷,也擁有其他財產,亞里士多德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因此他反對柏拉圖在《國家》篇中提出的取消私有制的空想。 他清楚地看到,私有制已經長期存在了,每個人都產生了佔有慾,只對「我的」東西才關心。 如果像柏拉圖所說的那樣,實行「共產」制度,取消家庭、財產,甚至妻子和孩子都屬於公共所有,無論男女都住公共房子,吃公共飲食,人們就不會去關心不屬於自己所有的東西。 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公有制只能是空想,是行不通的。 不過,他也要求人們對私有財產加以限制,要人們不要只關心自己的利益,同時也要關心別人的利益。 第14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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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斯多德傳》
第14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