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卒報道:「門外喊的喊,哭的哭,都是邊上百姓,個個口內稱冤,不下數千餘人。 」包公道:「只放幾名進來,余俱門外聽候。 」鬼卒遂引二名邊民到公廳跪下。 包公道:「有何冤枉,從直訴來。 」邊民道:「只為今日閻君勘問游總兵事,特來訴冤。 小人等是近邊百姓,常遭胡馬擄掠,哪曉得這樣還是小事。 一日胡馬過來,殺敗而去。 游總兵乘勝追趕,倒把我們自家百姓殺上幾千,割下首級來受封受賞,可憐可憐!這樣苦情不在閻君案下告,叫我們在哪裡去告?」包公道:「有此異事,游總兵永世不得人身了!」鬼卒復拿一粒丸丹放在總兵口中,須臾,血流滿地,骨肉如泥。 鬼卒吹一口孽風,又化為人形。 邊民道:「快活快活!但一人萬割也抵不得幾千民命。 」包公道:「傳語你們同受冤的百姓,既為胡虜受冤,休想報總兵一人之冤,可去做幾千厲鬼殺賊,九名小卒做厲鬼首領,殺得賊來,我自有報效處。 着游總兵,永墮一十八重地獄不得出世。 」執筆批道:審得:為將貴立大功,立功在能殺敵。 今游某為將而不自立功,對敵而不能殺敵。 沒人之功,並殺有功之人以滅其口;不能殺敵,多殺邊民首級以假作敵。 有仁心者,因如是乎?今即殺游一人之身,不足以償九人之命,而況在殺邊人數千之命乎!總之,死有餘辜,永沉淪于地獄;報有未盡,宜罰及于子孫。 批完,押總兵人地獄去。 仍以好言好語慰小卒並百姓人等,安心殺賊。 兩項人各歡喜而去。 七十二 梅先春爭產到官府 倪知府遺囑進畫軸 話說順天府香縣有一鄉官知府倪守謙,家富巨萬,嫡妻生長男善繼,臨老又納寵梅先春,生次男善述。 善繼慳吝愛財,貪心無厭,不喜父生幼子,分彼家業,有意要害其弟。 守謙亦知其意,及染病,召善繼囑道:“汝是嫡子,又年長,能:理家事。 今契書帳目家資產業,我己立定分關,盡付與汝。 先春所生善述,未知他成人否,倘若長大,汝可代他娶婦,分一所房屋數十畝出與之,令勿饑寒足矣。 先春若願嫁可嫁之,若肯守節,亦從其意,汝勿苦虐之。 ”善繼見父將傢俬盡付與他,關書開寫分明,不與弟均分,心中歡喜,乃無害弟之意。 先春抱幼子泣道:「老員外年滿八旬,小妾年方二十二,此孤兒僅周歲,今員外將傢俬盡付與大郎,我兒若長成人,日後何以資身?」 守謙道:「我正為汝青年,未知肯守節否故不把言語囑咐汝,恐汝改嫁,則誤我幼兒事。 」先春發誓道:「若不守節終身,粉身碎骨,不得善終。 」守謙道:「既如此,我已準備在此。 我有一軸畫交付與你千萬珍藏之。 日後,大兒善繼倘無家資分與善述,可待廉明官來,將此畫軸去告,不必作狀,自然使幼兒成個大富。 」數月間,守謙病故。 不覺歲月如流,善述年登十八,求分家財,善繼霸住,全然不與,說道:「我父年上八旬,豈能生子?汝非我父親骨肉,故分關開寫明白,不分家財與汝,安得又與我爭執?」先春聞說,不勝忿怒,又記夫主在日曾有遺囑,聞得官府包公極其清廉,又且明白,遂將夫遺同一軸,赴衙中告道:「氏幼嫁與故知府倪守謙為妾,生男善述,甫周歲而夫故,遺囑謂,嫡子善繼不與家財均分,只將此畫軸在廉明官處去告,自能使我兒大富。 今聞明府清廉,故來投告,伏唸作主。 」包公將畫軸展開看時,其中只畫一倪知府像,端坐椅上,以一手指地。 不曉其故,退堂,又將此畫掛于朽齋,詳細想道:指大謂我看天面,指心渭我察其心,指地豈堂,又將此畫掛于書齋,詳細想道:指天謂我看天面,指心渭我察其心,指地豈欲我看地下人分上?此必非是。 叫我何以代他分得家財使他兒子大富!再三看道:「莫非即此畫軸中藏有甚留記?」拆開視之,其軸內果藏有一紙,書道:「老夫生嫡子善繼,貪財昧心;又妾梅氏生幼子善述,今僅周歲,誠恐善繼不肯均分家財,有害其弟之心,故寫分關,將家業並新屋二所盡與善繼;惟留右邊舊小屋與善述。 其屋中棟左邊埋銀五千兩,作五埕;右間埋銀五千兩,金一千兩,作六埕。 其銀交與善述,準作田園。 後有廉明官看此畫軸,猜出此畫,命善述將金一千兩酬謝。 」 第6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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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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