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昇堂,取出李強來證。 那李只道此婦是江家新婦,乃呼婦小名道:「是你請我治病,今反執我為盜。 」妓者不答,公吏皆掩口而笑。 包公笑道:「強賊,你既平日相識,今何認妓為新婦?想往年殺謝家婦亦是汝矣!」即差公牌到李賊家搜取,公牌去時,搜至床下有新土,掘之,有首飾一匣,拿來見包公。 包公即召幼安來認,內中揀出幾件首飾乃其妻蘇氏之物。 李強驚服,不能抵隱,遂供招殺死蘇氏之情及于江家行盜,潛伏三晝夜奔出被捉情由。 審勘明白,用長枷監入獄中,問成死罪;復杖蘇宜誣告之罪;謝景出獄得釋。 人稱神異。 三十三 陳軍人新婚被捕殺 劉停娘懷恨守節操 話說廣州肇慶府,陳、邵二姓最為盛族。 陳長者有子名龍,邵秀有子名厚。 陳郎聰俊而貧,邵郎奸滑而富,二人幼年同窗讀書,皆未成婚。 城東劉勝原是宦族,有女惇娘聰敏,一聞父說便曉大意,年方十五,詩、詞、歌、賦件件皆通,遠近爭欲求聘,一日,其父與族兄商議道:「惇娘年已及笄,來議親者無數,我欲擇一佳婿,不論其人貧富,不知準可以許否?」兄答道:「古人擇姻惟取婿之賢行,不以貧富而論。 在城陳長者有子名龍,人物軒昂,勤學詩書,雖則目前家寒,諒此人久後必當發達。 賢弟不嫌,我當為媒,作成這段姻緣。 」勝道:「吾亦久聞此人。 待我回去商議。 」即辭兄回家,對妻張氏說將惇娘許嫁陳某之事,張氏答道:「此事由你主張,不必問我。 」 勝道:「你須將此意通知女兒,試其意向如何。 」父母遂把適陳氏之事道知,惇娘亦聞其人,口雖不言,心深慕之矣。 未過一月,邵宅命裡嫗來劉家議親,劉心只向陳家,推托女兒尚幼,且待來年再議。 裡嫗去後,劉遣族兄密往陳家通意,陳長者家貧不敢應承。 劉某道:「吾弟以令郎才俊軒昂,故願以女適從,貧富非所論,但肯許允,即擇日過門。 」陳長者遂應允許親。 劉某回報于弟,勝大喜,喚音裁縫即為陳某做新衣服數件,只待擇取吉日送女停娘過門。 是時邵某聽知劉家之女許配陳子,深懷恨道:「是我先令裡嫗議親,卻推女年幼,今便許適陳家。 」此恥不忿,心想尋個事端陷他。 次日忖道:陳家原是遼東衛軍,久失在伍,今若是發配,正應陳長者之子當行,除究此事,使他不得成婚。 遂具狀于本司,告首陳某逃軍之由。 官府審理其事,冊籍已除軍名,無所根勘,將停其訟。 邵秀家富有錢,上下買囑,乃拘陳某聽審。 陳家父子不能辯理,軍批己出,陳龍發配遠行,父子相抱而泣。 龍道:「遭值不幸,家貧親老,今兒有此遠役,父母無依,如何放心得下。 」長音道:「雖則我年邁,親戚尚有,旦暮必來看顧;只你命愆,未完劉家之親,不知此去還有相會日否?」龍道:「兒正因此親事致恨于仇家,今受這大禍,親事尚敢望哉!」父子嘆氣一宵。 次日,龍之親戚都來贈行,龍以親老囑託眾人,遷辭而別。 比及劉家得知陳尤遭配之事,吁嗟不已。 惇娘心如刀割,恨不及陳郎相見一面。 每對菱花,幽情別恨,難以語人。 次年春間,城裡人疫,劉女父母雙亡,費用已盡,家業凋零,房屋俱賣與他人,惇娘孤苦無依,投在姑娘家居住,姑憐念之,愛如己出。 嘗有人來其家與惇娘議親,姑未知意,因以言試道:「汝知父母己喪,身無所依,先許陳氏之子,今從軍遠方,音耗不通,未知是生是死。 今女孫青年,何不憑我再嫁一個美郎,以圖終身之計?」惇娘聽了泣謂姑道:「女孫聽得,陳郎遭禍本為我身上起,使女兒再嫁他人,是背之不義。 姑若憐我,女兒甘守姑家,以待陳郎之轉,若倘有不幸,願結來世姻緣;若要他適,寧就死路,決不相從。 」其姑見其烈,再不說及此事。 自此惇娘在姑家謹慎守着閨門,不是姑喚,足跡不出堂,人亦少見面。 是年十月,海寇作亂,大兵臨城,各家避難遷逃,惇娘與姑亦逃難於遠方。 次年,海寇平息,民乃復業。 比及惇娘與姑回時,廳屋被寇燒燬,荒殘不堪居住,二人就租平陽驛旁舍安下。 未一月,適有宦家子黃寬騎馬行至驛前,正值惇娘在廚炊飲,寬見其容貌秀美,便問左右居人,是誰家之女。 有人識者,近前告以城裡劉某的女,遭亂寄居在此。 寬次日即令人來議親,惇娘不允,寬以官勢壓之,務要強婚。 其姑驚懼,對惇娘道:「彼父為官,若不許嫁,如何能夠在此停泊。 」惇娘道:「彼要強婚,幾只有死而已。 姑且許他待過六十日父母孝服完滿,便議過門。 須緩緩退之。 」姑依其言,直對來議者說知,議親人回報于寬,寬喜道:「便過六十日來娶。 」遂停其事。 第3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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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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