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不得即到家中報說此事。 次日,領了回文,作速起程歸家,即以春蓮被許達拐在雲南省城為娼告知林福,林福狀告于包爺台下。 包公遂即差人同林福隨湯琯徑往雲南省城,拘拿春蓮、許達兩人還家,包公鞠問明白,把春蓮當官嫁賣,財禮悉付林福收領;擬許達徒罪;方禮反坐誣告;林福無辜放歸;仍給官銀三兩賞賜湯琯。 即判道:審得方氏,水性漂流,風情淫蕩。 常赴桑中之約,屢經濮上之行。 其夫聞知有污行,屢屢打罵,理所宜然。 夫何頓生逃走之心,不念同衾之意。 清早開門,遇見許達;遂匿他家,縱行淫佚。 而許達乃奔走仆夫,負販俗子。 投甘言而引尤物,貴麗色而作生涯。 將謂覓得愛卿,不願封侯之貴;哪知拐騙逃婦,安免徙流之役。 方禮不咎閨門之有玷,反告女婿之不良。 誣以打死,誑以匿屍。 妄指他人之斃妾,認為系女之傷骸。 告殺命而女猶生;控匿屍而女尚在。 虛情可誑,實罪難逃。 林福領財禮而另娶,湯琯受旌賞而奉公。 取供存案。 包公判訖。 百姓聞之,莫不醉心悅服。 九 刁船戶分審露馬腳 寧僕人認貨憑鼎字 話說蘇州府吳縣船戶單貴,水手葉新,即貴之妹丈,專謀客商。 適有徽州商人寧龍,帶仆季興,來頭緞絹千有餘金,寫僱單貴船隻,搬貨上船。 次日,登舟開船,徑往江西而去,五日至漳灣艄船。 是夜,單貴買酒買肉,四人盤桓而飲,勸得寧龍主僕盡醉。 候至二更人靜,星月微明,單貴、葉新將船魆魆抽綁,潛出江心深處,將主僕二人丟入水中。 季興昏昏沉醉,不醒人事,被水淹死。 寧龍幼識水性,落水時隨勢鑽下,偶得一木緣之,跟水直下,見一隻人船悠悠而上,龍高聲喊叫救命。 船上有一人姓張名晉,乃是寧龍兩姨表兄,聞其語系同鄉,速令艄子救起,兩人相見,各敘親情。 晉即取衣與換,問以何故落水,龍將前事備細說了一遍,晉乃取酒與他壓驚。 天明,二人另討一船,知包公巡行吳地,即寫狀具告:告為謀命謀財事:肆惡害人,船戶若負嵎之虎;離鄉陷本,客商似涸水之魚。 身帶銀千兩,一仆隨行,來蘇販緞,往貿江西,尋牙僱船裝載。 不料舟子單貴、水手葉新等,攬身貨載,行至漳灣,艄船設酒,苦苦勸醉,將身主僕推入江心。 孤客月中來,一篙撐載菰蒲去;四顧人聲靜,雙拳推落碧潭忙。 人墜波心,命喪江魚之腹;伊回渡口,財充餓虎之頤。 無奈仆遭淹死,身幸張晉救援。 惡喜夜無人知,不思天理可畏。 乞準追貨斷填。 上告。 包公接得此狀,細審一番。 隨行牌捕捉,二人尚未回家。 公差回稟,即拿單貴家小收監,又將寧龍同監。 差捕快謝能、李雋二人即領批徑巡水路挨訪。 豈知單貴二人是夜將貨另載小船,將空船揚言被劫,將船寄在漳灣,二人起貨往南京發賣。 既到南京,將緞絹總掇上鋪,得銀一千三百兩,掉船而回。 至漳灣取船,偶遇謝、李二公差,乃問道:「既然回家,可搭我船而去。 」 謝、李二人毫不言動,同船直回蘇州城下。 謝、李取出扭鎖,將單貴、葉新鎖起。 二人魂不附體,不知風從何來。 乃道:「你無故將我等鎖起,有何罪名?」謝、李道:「去見老爺就有分曉。 」二人捉入城中,包公正值坐堂,公差將二人犯帶進道:「小的領鈞旨挨拿單貴一起人犯,帶來投到,乞金筆銷批。 」包公又差四人往船上,將所有盡搬入府來。 問:「單貴、葉新,你二人謀死寧龍主僕二人,得銀多少?」單貴道:「小人並未謀人,知甚寧龍?」 包公道:「方有人說憑你代寧龍僱船往江西。 中途謀死,何故強爭?」單貴道:「寧龍寫船,中途被劫,小人之命險不能保,安顧得他?」包公怒道:「以酒醉他,丟人波心,還這等口硬。 可將各打四十。 」葉新道:「小人縱有虧心,今無人告發,無臓可證,緣何追風捕影,不審明白,將人重責,豈肯甘心。 」包「公道:“今日到此,不怕你不甘心。 從直招來,免受刑法;如不直招,取夾棍來夾起。 」單貴二人身雖受刑,形色不變,口中爭辯不一。 俄而眾兵搬出船上行李,一一陳于丹墀之下。 監中取出寧龍來認,中間動用之物一毫不是,銀子一兩沒有,緞絹一匹也無——豈料其銀並得寧尤的物件皆藏於船中夾底之下——單貴見陳之物無一樣是的,乃道:“寧龍你好負心。 是夜你被賊劫,將你二人推入水中,緣何不告賊而誣告我等?你沒天理。 ” 龍道:「是夜何嘗被賊?你二人將酒勸醉,魆將船抽出江中,丟我二人下水,將貨寄在人家,故自口強。 」包公見二人爭辯,一時狐疑,乃思:既謀寧龍,船中豈無一物?豈無銀子?千兩之貨置於何地?乃令放刑收監。 包公次早升堂,取單貴二人,令貴站立東廊,新站立西廊。 先呼新問道:「是夜賊劫你船,賊人多少?穿何衣服,面貌若何?」新道:“三更時分,四人皆在船中沉睡,忽眾賊將船抽出江心,一人七長八大,穿青衣,涂臉,先上船來,忽三隻小船團團圍住,寧龍主僕見賊入船,驚走船尾,跳入水中。 第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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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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