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蘭曰:「君子不患不及,而患太過。 敢問太過之極若何?」于飛曰:「至孝近於儒,至忠近於愚,慈近於卑,讓近於侮,謙近於貧,恥近於退,仁近於過,恭近於勞,弟近於桑,和近於流,禮近於亂,明近於暗,信近於執,寬近干擾,義近於殺,斷近於猛,此太過之極也。 若極而又極,則其品愈下,奸惡不可勝道矣。 不偏不倚,惟聖者能之。 」 木蘭曰:「懼其太過而抑之,當如之何?」于飛曰:「孝宜敬,忠宜淨,慈宜教,讓宜嚴,廉宜守,恥宜強,仁宜勇,恭宜辨,弟宜執,和宜介,禮宜節,明宜渾,信宜權,寬宜理,義宜武,斷宜文。 」木蘭曰:「聖人之道,一而已矣。 若是乎,目之多欽?」于飛曰:「自理而言之,則曰一。 一散而為萬殊。 自性而言之則曰虛,虛歸於夫有。 子絶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夫聖人之心,靜若太虛,何意、固、必、我之有?以吾言之,即絶字、毋字亦着不上。 」木蘭曰:「弟子聞之:至忠不容于國,至孝不容于家,清士不容于野,達人不容于世。 吾是以憂之,吾子將何以教吾焉?」于飛曰:「惟忠也而後不容于國,孝也而後不容于家,清也而後不容于野,達也而後不容于世。 吾是以樂吾之樂焉,吾將何以教子焉?」木蘭再拜而退,再聽下文分解。 第三十二回 木蘭三上陳情表 太宗建廟旌賢良 卻說太宗自殺伍登之後,頗生退悔,遂疏斥張昌宗,不許在軍機所行走。 忽一夜夢一大鸚鵡,自天而下,日月對照。 鸚鵡集於李樹上,將李樹花葉盡行披落。 太宗召許敬宗,以夢告之。 敬宗曰:「鸚鵡自天而下,又日月對照,披落李樹花枝,將來亂唐室天下,定是武昭公主木蘭也。 李淳風言此女居于王宮,隱隱指出木蘭是陛下受重之人,天機不可泄露。 且卦辭云:眇能視,跛能覆,覆虎尾。 曰眇,曰跛,是其外體不全,而能視能履,非真眇真跛可比。 今若履虎尾而不懼,必有咥人之凶,將來為禍于子孫,窺竅神器,武人為于大君也。 木蘭女扮男妝,出征十二年,立十二功勞,非武人而誰哉?豈不知小不忍則亂大謀,陛下奈何學婦人之仁,而不究當前之禍?今元勛俱已老邁,後進之士志氣清明,上下歸心,有如木蘭者乎!」太宗曰:「無有也。 」「料敵制勝,協和眾心,戰則必克,有如木蘭者乎?」太宗曰:「無有也。 」「涉獵三教經書、歷代政治,默識心通,有如木蘭者乎?」太宗曰:「無有也。 」敬宗不復語,太宗曰:「朕非不忌武昭公主,但愛之親若骨肉,惡之視若仇(隹七隹),恐非仁者所為。 前日誤殺伍登,文武大臣疾首寒心,朕非不知,豈可無罪而又殺木蘭?」敬宗曰:「天有妖象,民有語言,武昭公主亂唐室天下,臣為萬歲後代計耳。 萬歲恐臣民譏議,諛以美言,召至中途,毒殺之可也。 令使臣詐稱中風而死,夫誰得而知之?如木蘭再不奉詔,加以抗旨之罪,命節度使尉遲寶林囚之來京。 中途絶其飲食,說他懼罪而死,眾口塞矣。 」太宗大喜,命張昌宗召木蘭。 昌宗受了密旨,竟往湖廣西陵而來不表。 再說李靖屢屢告老致仕,太宗留之不住,回山修道而去。 尉遲恭辭回田莊,壽享八十五歲,無疾而終。 皆因太宗庇護才人武曌,屈殺伍登之故。 再說張昌宗奉旨來至西陵,木蘭排香接詔跪。 旨云: 朕與後春秋鼎盛,後每念卿有公主之名,未見公主之面,即皇宮幼女等,皆傾心慕悅。 公主守制,料已三年,詔書到日,易服成祥,隨使臣來京,慎勿抗命。 木蘭讀罷,張昌宗施禮而言曰:「萬歲視公主如親骨肉,公主宜早作速進京,以慰聖意。 」木蘭曰:「前日爾逢君之惡,屈殺鎮北侯,天下人人共怨,今欲誑我進京,在中途絶我性命。 若不念爾受天子之命,斬爾佞臣,以泄伍登之憤。 」嚇得張昌宗不敢做聲。 木蘭說罷, 即入內室,連夜修起陳情表文,次日出來,喝曰:「張昌宗何在?」張昌宗連忙跪下:「啟公主,奴才在這裡。 」木蘭曰:「我這陳情表文,你賫之回朝,代我朝見聖上,道臣兒不肯進京,恐明彰君過。 」木蘭即望闕而拜曰:「父兮母兮,生我鞠我。 乳哺劬勞,曷其有極。 為今之故,盡了性命,身死心安,毋遺君患。 竊竊孤忠,天人共鑒。 」木蘭道罷,解衣露胸,手執寶劍,將胸骨破開,用手扯出心來,叫聲:「張昌宗,看我赤心如日,豈肯行叛義之事?」嚇得張昌宗叩頭不止。 須臾鮮血進盡, 木蘭氣絶。 金蘭欲殺昌宗,鐵冠止住曰:「若殺朝廷使臣,有傷木蘭之忠。 」執劍將木蘭心割下來,盛入盒內,令張昌宗懷之進京。 昌宗眾人鼠竄而逃。 花阿珍見木蘭既死,附屍慟哭欲絶,回入房中,自縊而亡。 鐵冠道人同諶于飛葬木蘭、阿珍于木蘭山麓,二人就木蘭山左白雲洞中,煉性不出,不知所為。 一日,諶于飛割鷄卵款客。 見青包黃外,黃外青中,黃中另有一光明小竅,奮然流涕。 謂鐵冠道人曰:「惜乎!木蘭一死,吾道其窮矣乎?人但知鷄卵之形,可以象天地,而不知卵形如太極,其象在天地之先,混沌未開之時,中有金光,如卵之黃也。 黃中小竅光明,如太極之根。 漸而青氣充足,其殻始堅。 由卵而生鷄心、肝、脾、肺、腎、與人相同,始為後天卦象。 」於是二人相與作《道心說》。 其文既成,思楊琰(廷臣之子)出仕武崗,為人重厚簡默,堪為載道之器,遣人以文遺之。 楊琰得書,焚香跪誦。 其略云: 第5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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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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