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多二人正要回答,只見吳之祥道:「小子聞得貴處世俗,凡生子女,向有三朝、滿月、百日、周歲之稱。 富貴家至期非張筵,即演戲,必豬羊鷄鴨類大為宰殺。 吾聞『上天有好生之德』。 今上天既賜子女與人,而人不知仰體好生之意,反因子女宰殺許多生靈。 是上天賜一生靈,反傷無數生靈,天又何必再以子文與人?凡父母一經得有子女,或西廟燒香,或東庵許願,莫不望其無災無病,福壽綿長。 今以他的毫無緊要之事,殺無數生靈,花許多浪費,是先替他造孽,懺悔猶恐不及,何能望其福壽?往往貧寒家子女多享長年,富貴家子女每多夭折,揆其所以,雖未必盡由於此,亦不可不以為戒。 為人父母的,倘以子女開筵花費之資,盡為周濟貧寒及買物放生之用,自必不求福而福自至,不求壽而壽自長。 並聞貴處世俗有將子女送人空門的,謂之『捨身』。 蓋因俗傳做了佛家弟子,定蒙神佛護佑,其有疾者從此自能脫體,壽短者亦可漸轉長年。 此是僧尼誘人上門之語。 而愚夫愚婦無知,莫不奉為神明,相沿即久,故僧尼日見其盛。 此教固無害於人,第為數過多,不獨陰陽有失配合之正,亦生出無窮淫奔之事。 據小子愚見,凡鄉愚誤將子女送人空門的,本地父老即將『壽夭有命』以及『無後為大』之義,向其父母愷切勸諭。 久之捨身無人,其教自能漸息。 此教既息,不惟陰陽得配合之正,並且鄉愚亦可保全無窮貞婦。 總之,天下少—僧或少一道,則世間即多一貞婦。 此中固賢愚不等,一生未近女色者,自不乏人;然如好色之輩,一生一世,又豈止姦淫一婦女而已。 鄙見是否,尚求指教。 」 吳之和道:“吾聞貴處向有爭訟之說。 小子讀古人書,雖于『訟』字之義略知梗概,但敝地從無此事,不知究竟從何而起。 細訪貴鄉興訟之由,始知其端不一:或因口角不睦,不能容忍;或因財產較量,以致相爭。 偶因一時尚氣,鳴之於官。 訟端既起,彼此控告無休。 其初莫不苦思惡想,掉弄筆頭,不獨妄造虛言,並以毫無影響之事,硬行牽入,惟期聳聽,不管喪盡天良。 自訟之後,即使百般浪費,並不愛惜錢財;終日屈膝公堂,亦不顧及顏面。 幸面官司了結,花卻無窮浪費,焦頭攔額,已屬不堪;設或命運坎坷,從中別生枝節,拖延日久,雖要將就了事,欲罷不能。 家道由此而衰,事業因此而廢。 此皆不能容忍,以致身不由己,即使醒悟,亦復何及。 尤可怪的,又有一等唆訟之人,哄騙愚民,勾引興訟,捕風捉影,設計鋪謀,或誣控良善,或妄扳無僱。 引人上路,卻于暗中分肥;設有敗露,他即遠走高飛。 小民無知,往往為其所愚,莫不被害。 此固唆訟之人造孽無窮,亦由本人貪心自取。 據小子看,爭訟一事,任你百般強橫,萬種機巧,久而久之,究竟不利於己。 所以《易經》說:“訟則終凶。 『世人若明此義,共臻美俗,又何爭訟之有!再聞貴處世俗,每每屠宰耕牛,小子以為必是祭祀之用。 及細為探聽,劫是市井小人,為獲利起見,因而饕餮口饞之輩,競相購買,以為口食。 全不想人非五穀不生,五穀非耕牛不長。 牛為世人養命之源,不思所以酬報,反去把他飽餐,豈非恩將仇報?雖說此牛並非因我而殺,我一人所食無幾,要知小民屠宰,希圖獲利,那良善君子,倘盡絶口不食,購買無人,聽其腐爛,他又安肯再為屠宰?可見宰牛的固然有罪,而吃牛肉之人其罪更不可逃。 若以罪之大小而論,那宰牛的原算罪魁,但此輩無非市井庸愚,只知惟利是趨,豈知善惡果報之道。 況世間之牛,又焉知不是若輩後身?據小子愚見,』《春秋》責備賢者『,其罪似應全歸買肉之人,倘仁人君子終身以此為戒,勝如吃齋百倍,冥冥中豈無善報!又聞貴處宴客,往往珍羞羅列,窮極奢華;桌椅既設,賓主就位之初,除果晶冷菜十餘種外,酒過一二巡,則上小盤小碗,——其名南喚』小吃『,北呼』熱炒,——少者或四或八,多者十餘種至二十餘種不等,其間或上點心一 二道;小吃上完,方及正餚,菜既奇豐,碗亦奇大,或八九種至十餘種不等。 主人雖如此盛設,其實小吃未完而容已飽,此後所上的,不過虛設,如同供獻而已。 更可怪者,其餚不辨味之好醜,惟以價貴的為尊。 因燕窩價貴,一餚可抵十餚之費,故宴會必出此物為首。 既不惡其形似粉條,亦不厭其味同嚼蠟。 及至食畢,客人只算吃了一碗粉條子,又算喝了半碗鷄湯,而主人只覺客人滿嘴吃的都是『元絲課』。 豈不可笑?至主人待客,偶以盛饌一二品,略為多費,亦所不免,然惟美味則可。 若主人花錢而客人嚼蠟,這等浪費,未免令人不解。 第2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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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花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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