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輝祖,字龍莊,浙江蕭山人。 少孤,繼母王、生母徐教之成立。 習法家言,佐州縣幕,持正不阿,為時所稱。 乾隆二十一年成進士,授湖南寧遠知縣。 縣雜瑤俗,積逋而多訟,前令被訐去,黠桀益肆挾持;又流丐多強橫。 輝祖下車,即捕其尤,驅餘黨出境。 民納賦不及期,手書諭之曰:「官民一體,聽訟責在官,完賦責在民。 官不勤職,咎有難辭;民不奉公,法所不恕。 今約每旬以七日聽訟,二日較賦,一日手辦詳。 較賦之日亦兼聽訟。 若民皆遵期完課,則少費較賦之精力,即多聽訟之功夫。 」民感其誠,不逾月而賦額足。 治事廉平,尤善色聽,援據比附,律窮者,通以經術,證以古事。 據漢書趙廣漢傳鈎距法,斷縣民匡學義獄;據唐書劉蕡傳斷李、蕭兩氏爭先隴獄;判決皆曲當,而心每欿然。 遇匪人當予杖,輒呼之前曰:「律不可逭,然若父母膚體,奈何行不肖虧辱之?」再三語。 罪人泣,亦泣。 或對簿者,反代請得免,卒改行為善良。 每決獄,縱民觀聽。 又延紳耆問民疾苦、四鄉廣狹肥瘠、人情良莠,皆籍記之。 寧遠例食淮鹽,直數倍於粵鹽,民食粵私,大吏遣營弁偵捕,輝祖白上官,以鹽愈禁則值愈增,私不可縱,而食淡可虞,請改淮引為粵引。 未及報,輝祖即張示:「鹽不及十斤者聽。 」偵弁謂其縱私,輝祖揭辨,總督畢沅嘉之,立弛零鹽禁,時偉其議。 兩署道州,又兼署新田縣,皆有惠政。 以足疾請告,時大吏已疏調輝祖善化,又檄鄰邑獄,因足疾久不赴,疑其規避,奪職。 歸里,閉戶讀書,不問外事。 值紹興西江塘圮,巡撫吉慶強輝祖任其事,帑節工堅,時稱之。 舉孝廉方正,固辭免。 輝祖少尚氣節,及為令,持論挺特不屈,而從善如轉圜。 所著學治臆說、佐治藥言,皆閲歷有得之言,為言治者所宗。 初通籍在京師待銓,主同郡茹敦和,論治最契。 同時硃休度並以慈惠稱。 敦和,字三樵,浙江會稽人。 初嗣婦翁李為子,占籍廣東。 乾隆十九年成進士,歸本宗,授直隷南樂知縣。 慎於折獄,於片紙召兩造,立剖曲直,當笞者薄責之,民輒感悔自新。 擇清白謹願者充社長、裡正,令密陳利弊,以次行之。 縣當豬龍河之沖,察河源委,於開州、清豐之間審地形高下,因勢利導,水不為患。 地多茅沙鹽鹹,教以土化之法,廣植雜樹。 鄉民以麥稭編笠為生,敦和勸種桑。 調大名,漳水患劇,旁有渠河,敦和謀開渠以殺其勢。 適內遷大理寺評事,不及上請。 乃手書揭城門,勸民刻期集河幹,親為指示,民具畚鍤來者以萬計。 經旬而渠成,後利賴之。 尋復出為湖北德安府同知,署宜昌知府,緣事降秩。 卒,祀直隷名宦祠。 子棻,以一甲一名進士官至兵部尚書。 休度,字介斐,浙江秀水人。 乾隆十八年舉人,官嵊縣訓導,以薦授山西廣靈知縣。 值大荒疫,流亡過半,休度安撫招徠。 糧籍舊未清,履勘勸耕,一年而荒者墾,三年而無曠土。 糧清賦辦,獲優敘。 尤善決獄,劉杷子妻張,以夫出,饑欲死,易姓改嫁郭添保。 疑郭為略賣,詰朝手刃所生子女二而自剄。 休度詣驗,婦猶未絶,目郭作聲曰:「販,販!」察其無他情,讞定,杷子乃歸。 眾曰:「汝欲知婦所由死,問硃爺。 」休度語之狀,並及其家某事某事。 杷子泣曰:「我歸愆期至此,勿怨他人矣。 」稽首去。 薛石頭偕妹觀劇,其友目送之。 薛怒,刃傷其左乳,死。 自承曰:「早欲殺之,死無恨。 」越日,復詰之曰:「一刃何即死也?」薛曰:「刃時不料即死。 」曰:「何不再刃?」薛曰:「見其血出不止,心惕息,何忍再刃?」遂以誤殺論,減戍。 休度嘗曰:「南方獄多法輕情重,北方獄多法重情輕,稍忽之,失其情矣。 」待人以誠,人亦不忍欺。 周知民情,訴曲直者,數語處分,民皆悅服。 數年囹圄一空,舉卓異。 嘉慶元年,引疾歸,縣人懇留不得,乞其「壺山垂釣」小像勒諸石。 歿後,祀名宦。 休度博聞通識,尤深於詩,以其鄉硃彞尊、錢載為法。 任校官時,採訪遺書,得四千五百餘種,撰總目上諸四庫。 大學士王傑為學政,任其一人以集事,時盛稱焉。 劉大紳,字寄庵,雲南寧州人。 乾隆三十七年進士,四十八年,授山東新城知縣。 連三歲旱,大紳力賑之。 調曹縣,代者至,民數千遮道乞留,大吏為留大紳三月。 及至曹縣,旱災更重於新城。 大紳方務與休息,河督檄修趙王河決堤,集夫萬餘人,以工代賑,兩月竣事,無疾病逃亡者。 既又檄辦河工稭料三百萬,大紳以時方收斂,請緩之。 大吏督責益急,將按以罪,請限十日,民聞,爭先輸納,未即期而數足。 一日巡行鄉間,有於馬後議穀賤銀貴開徵期迫者,大紳顧語之曰:「俟穀得價再輸未遲也。 」語聞於大吏,怒其擅自緩徵,遣能吏代之。 民慮失大紳,爭輸賦,代者至,已畢完。 大吏因責徵累年逋,久倘不足,終以代者受事。 民益恐,晝夜輸將,不數日得三萬餘兩。 初,大紳以忤上官意,自劾求去,民環署泣留,相率走訴大吏。 適大吏有事泰山,路見而諭止之,不得去。 至是密自申請,民知之,已無及,乃得引疾歸。 五十八年,病起,仍發山東,補文登。 值新城修城,大吏徇士民請,檄大紳督工,踰年始竣,尋以曹縣舊獄被議,罷職遣戍。 新城、曹縣民為捐金請贖,得免歸。 嘉慶五年,有密薦者,詔以大紳操守廉潔、兼有才能,辦理城工、渡船二事,民情愛戴,引見,復發山東,攝福山,補朝城。 大水,大紳以災報,大吏駁減其分數,民感大紳,雖未獲減徵,亦無怨謗者。 大紳又力以病求去,移攝青州府同知,尋擢武定府同知。 捕蝗查賑,並著勞勩。 以母老終養歸,遂不出。 卒,祀名宦祠。 大紳素講學能文章,在官公暇,輒詣書院課士。 嘗訓諸生曰:「硃子小學,為作聖階梯,入德塗軌。 必讀此書,身體力行,庶幾明體達用,有益於天下國家之大。 」於是士知實學,風氣一變。 吳煥彩,字藴之,福建安定人。 乾隆二十五年進士,授山東範縣知縣。 民苦充牌頭。 吏列多名進,以次需索,煥彩革其弊。 清河水溢為災,其岸左高右卑,因開五頃窪,以瀉其東南;築福金堤,以防其西北;歲得麥田四萬畝。 啇地民苦納租,欲請免而格於例,代輸租之半,教之種番薯,民困乃紓。 三十九年,壽張逆匪王倫作亂,距範縣四十里,煥彩修城籌守禦,力清保甲,凡村落大小,人民賢愚可指數。 有孟興璧者,與黃昌吉等有隙,上變列三十餘人,朝命侍郎高樸與巡撫往察治。 使者出牒示,煥彩曰:「某已死,某為某之父,某之子皆良民,呼之即至。 」使者欲以兵往,煥彩曰:「兵至,愚民非死即走,無可訊,咎將誰執?」煥彩夜抵村中呼告之,皆呼冤。 煥彩曰:「惟無其事,必出就訊,亟從我去。 不然,禍立至。 」民皆裹糧從。 使者按籍,少二人,煥彩曰:「一已死,一外出,已命其兄招之。 」言未畢,有跪門外者,則已來矣。 訊之皆誣,遂坐告變者。 巡撫曰:「知縣者,知一縣事,君可謂之知縣矣。 知縣者,民之父母,君可謂之民之父母矣。 」以卓異薦,擢湖北鶴峰知州。 地本苗疆,改流未久,奸宄雜居。 煥彩勤於聽訟,積弊一清。 土司族裔,每借祖墳詐人財,懲治之,澆風自息。 民樸陋不知書,設義塾,資以膏火,至五十三年,始有舉於鄉者。 後以病歸,鶴峰請祀名宦,範縣亦為建生祠。 年逾八十,卒。 紀大奎,字慎齋,江西臨川人。 乾隆四十四年舉人,充四庫館謄錄。 五十年,議敘知縣,發山東,署商河。 會李文功等倡邪教,誘民為亂,訛言四起。 大奎集縣民,諭以禍福,皆驚悟。 鄰郡惑者聞之,亦相率解散。 補丘縣,歷署昌樂、棲霞、福山、博平,民皆敬而親之。 父憂歸。 嘉慶中復出,授四川什邡縣。 或謂:「什邡俗強梗,宜示以威。 」答曰:「無德可懷,徒以威示,何益?」奸民吳忠友據山中聚眾積粟,講清涼教。 大奎躬率健役,夜半搗其巢,獲忠友,餘眾驚散。 下令受邪書者三日繳,予自新,民遂安。 擢合州知州,道光二年,引疾歸。 年八十,卒,祀合州名宦。 第29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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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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