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交城多抗賦,河北都者賦倍他都。 吉士往諭朝廷德意,勖以力耕勿為盜,眾悚息。 日暮寢陶穴中聽訟,左右多賊黨,吉士陽若勿知,詰朝深入,察其形勢。 最險者曰三坐崖,東西兩葫蘆川繞其下。 塞葫蘆口,則官軍不得登。 吉士默識之而還。 交山賊楊芳林、芳清等時出肆掠,九年春,吉士入山勸農,撫姜瓖舊卒惠崇德,詢得二楊所在,命二卒立擒至,杖系之。 賊渠任國鉉、鍾鬥等糾眾尾之不敢發。 會有陝西叛弁黃某入葫蘆川與國鉉合,吉士謀間之,遣山民持書付國鉉等,偽誤投黃所,黃得書疑國鉉等,率眾去。 國鉉等既失黃弁,無所恃,有投誠意。 靜樂盜李宗盛踞周洪山,遣其黨趙應龍劫清源,吉士遣惠崇德入山說國鉉等,令獻趙應龍可免罪。 國鉉與宗盛紿應龍縛付崇德,應龍恨為所賣,盡發諸盜陰謀。 吉士會兵剿宗盛,復遣崇德往說國鉉等使無動,遂擒宗盛,賊黨益渙。 十年,廷旨下總督治群盜,期盡剿絶。 吉士曰:「交山劇賊不過十餘人,其它率烏合,一聞盡剿,恐山中向化之民畏罪自疑,反為賊用。 今靖安堡初復,請協兵三百以駐防為名,剋期入山,可一戰擒也。 」靖安堡者,近葫蘆口三十里,昔以屯兵,吉士就廢壘新築之。 守備姚順率兵至縣,吉士約期進屯。 先期七日置酒大享客,夜半,席未散,吉士上馬會師,疾驅四十里至水泉灘。 分三隊,一襲東葫蘆,一襲西葫蘆,自偕姚順進駐東坡底,為兩葫蘆要道。 東西賊援並絶,國鉉等為內應,呼曰:「官兵入山矣!」兩葫蘆賊皆走上三坐崖。 吉士遣人至崖下語之曰:「汝等良民,毋為賊脅,官且按戶稽丁,不在即以賊論。 」眾乃稍稍去,僅存二百餘人。 分兵要賊去路,賊四竄,被獲頗眾。 分搜巢穴,縱降賊,質其妻子,俾捕他賊以自贖。 入山旬有六日,盜悉平。 乃召山中民始終不附賊者三十七家,賚以羊酒,立為約正;其素不與徭役者千四百三十家,編其籍入都圖。 自後交山無賊患。 吉士初患山路險阻,命每都具一圖,鱗比為大圖,召父老詢徑途曲折注之,以次及永寧、靜樂鄰縣諸山。 每獲賊,善遇之,因得諸賊蹤跡。 上官知其能,不拘以文法,用卒成功。 治交城五年,百廢俱舉,內遷戶部主事,監揚州鈔關,擢戶科給事中。 忌者劾其父子異籍被黜,尋補國子監學正。 四十五年,卒,祀交城名宦祠。 張瑾,字去瑕,江南江都人。 康熙二年舉人。 十九年,授雲南昆明知縣。 時吳三桂初平,故軍衛田隷籓府者,徵租量豐歉收之,事平沿為額,民不能供。 又軍興後官司府署器用皆裡下供應,而取給於縣,故昆明之徭,尤重於賦。 瑾請於大吏,奏減其賦,不可;乃疆畫荒地,招流亡,給牛種,薄其徵以濟軍衛之賦。 一年墾田千三百餘畝,三年得萬餘畝。 又均其徭,裡蠹無科派,奸民無包收,諸侵漁弊皆絶。 民舊供縣公費日十金,瑾曰:「吾食祿於君,不食傭於民。 」革之。 總督曰:「陳仲子之廉,能理劇乎?」又問:「今家幾何人?」對曰:「子一,客與仆各二。 」瞷之,信,皆驚異。 自公費除而上之取給者亦減。 昆明池受四山之水,夏秋暴漲,怒流入閘河。 沙石壅塞,水乃溢。 浸瀕池田,歲勞民力濬之。 晉寧州境毗於昆明,受東南諸箐之水,舊跡有河道入江,上官議鑿之以通閘河。 瑾按地勢為圖白之曰:「閘河獨受昆明之水,已不能吐納,沙石旁溢為害,豈可更受晉寧水乎?且其地高若建瓴,沙石犖確尤甚,殆不可治。 」台司持之堅,則指圖爭曰:「高下在目,何忍陷民於死!」總督範承勛曰:「令言是也。 」議遂寢。 縣有止善、春登、利城諸裡田,坳垤錯出,不旱則潦。 瑾廉得旁近有白沙、馬裊、清水三河,可資蓄泄,年久湮塞,率民濬治。 三月河復,田以常稔。 大小東門外舊皆市,兵後為墟,盜賊窟其中。 為創造室廬,以居流亡,移城中騾、馬、羊諸市實之。 貨廛牧場相比,盜遂絶跡。 安阜園者,故籓囿也,請耕之以食孤貧廢疾而無告者。 是時上官多賢者,每倚信瑾。 兵備道欲以流民所墾田牧馬,求之期年,不與,久亦稱其直。 將軍仆殺人,按察使置酒為請,陽諾之,退而正其罪。 巡撫仆子謀奪士人聘妻,即縣庭令士人行合巹禮,判曰:「法不得娶有夫之婦,婦乘我輿,壻乘我馬,役送之歸,有奪者治其罪。 」時人作歌詩以傳之。 初至,滯獄以百數,斷訖皆當。 後一省疑獄輒付瑾治,屢有平反。 居三年,病卒。 士民圖其像藏之,請祀名宦祠。 江皋,字在湄,安徽桐城人。 順治十八年進士,觀政刑部。 父病,乞養歸。 喪除,授江西瑞昌知縣。 故事,歲一巡鄉堡、校戶籍,斂輿馬費,皋罷之。 縣城近河,壖岸善崩,屢決改道,環城無隍,民病汲。 皋出俸金,率先效力,築堅堤,濬壅塞。 水復其故,形勢益壯,民居遂蕃。 三籓叛,縣界連湖南,土寇乘間起。 皋曰:「吾民緣饑寒出此,迫之則走藉寇」。 飭鄉、保長開諭撫安,而密督丁壯巡查,屢擒其魁,盜遂息。 居七歲,考最,遷九江府同知,尋擢甘肅鞏昌知府。 大軍入蜀,治辦軍需。 值歲除,檄徵騾馬千匹,茭芻器具,取具倉猝。 皋策畫便宜,供應無缺。 士卒驕悍,所過漁奪百姓,皋遇,輒縛送軍主,斬以徇,繇是肅然。 越四歲,調廣西柳州。 時新收嶺西,兵猶留鎮。 軍中多掠婦女,皋白大吏,檄營帥,籍所掠送郡資遣,凡數百人。 軍餉不繼,士譁噪將變,皋馳諭緩期,趣台司發餉,應期至,軍乃戢。 郡民王纘緒,故官家子,經亂,產為四奴所據,隻身寄食僧舍。 皋詰得之,悉逮捕諸奴。 奴懼,納二千金乞免,佯受之。 訊伏罪,乃出金授纘緒,命奴從歸,盡還其產,柳人歌誦之。 太和殿大工興,使者采木,民大恐。 長老言故明采木於此,僵仆谿穀,橫藉不可數。 皋曰:「上命也,何敢匿諱!」使者至,令民前導,自控騎偕使者往視。 巨木森挺絶巘,下臨深穀。 下騎,掖使者攀援以登,崖益峻,無側足所。 使者咋舌曰:「是不可取。 」還奏免役。 民讙呼,戴上恩德。 尋被薦提學四川,以母喪解官。 服闋,補陝西平慶道副使,遷福建興泉道參政。 以事左遷,旋以恩復職,卒於家。 皋於廣西聲績最著。 其後稱張克嶷、賈樸。 克嶷,字偉公,山西聞喜人。 康熙十八年進士,選庶吉士,改刑部主事,累遷郎中。 有獄連執政族人,諸司莫敢任,克嶷請獨任之。 內務府以其人出使為辭,克嶷鈎提益急。 牒問奉使何地、歸何期,力請部長入告。 事雖格,聞者肅然。 出為廣西平樂知府,瑤、僮雜居,盜不可詰。 克嶷至浹月,以信義服苗酋。 獲巨盜二人,斃其一,宥其一,責以偵緝,終其任盜不敢窺。 調廣東潮州,屬縣賊蜂起,或稱明裔,聚眾千餘人。 克嶷疾馳至其地,命吏士速據白葉祁山,設疑兵,賊不敢逼。 會夜半,大風起,簡健卒二百斫其營,呼曰:「大兵至矣!」城中鼓噪出兵以助之,賊奔祁山,要擊之,斬其渠魁三人,眾散乞降。 巡撫將上其功,克嶷曰:「此盜耳,而稱明裔,興大獄,株連多,恐轉生變。 」乃以盜案結。 郡有大豪戕親迎者於路而奪其妻,克嶷微行跡而得之。 獄成,當大闢。 監司以督撫命為之請,曰:「稍遼緩之,當有以報。 」克嶷曰:「吾官可罷,獄不可鬻也。 」卒寘諸法。 或假親王命以開礦,縛執之。 其人出龍牌,克嶷命系之獄,以牌申大府。 情既得,立杖殺之。 丁父憂歸,遂不出。 年七十六,卒。 第28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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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第28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