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緝香阿,字居南,滿洲鑲紅旗人。 由工部主事再遷郎中。 同治四年,授山東道監察禦史。 疏請慎擇宦寺,略言:「皇上沖齡禦極,聖學日新,知識日開,左右侍從之輩,宜豫加慎選,勿使將來蠱惑聖聰。 溯自漢末及前明,朝政之失,半由宦寺。 蓋宦寺出身之始,每以小忠小信,便捷逢迎,無非售其固寵邀恩之計。 及黨與已成,則驕肆專橫,而箝制其上,雖英明之主,竟有百計不能除之者。 當時臣民,切齒痛恨,終歸無可如何。 我朝列聖相承,遠邁前代,不但不准此輩幹預政事,雖應對進退間亦不假以辭色,使無由讒諂面諛,浸潤膚受。 是以二百餘年,從不為患。 雖然如此嚴防,尚有防不勝防之慮。 嘉慶癸酉之變,猶有通賊者,是此輩反覆已有明徵也。 今皇太後垂簾聽政,洞悉其弊,杜漸防微,有鑒於前,不使宵小矇蔽。 所以知人善任,朝政肅清。 即數年後皇上親政,亦斷不致寵任此輩,貽誤事機,何待臣下鰓鰓過慮?然獻曝之忱,有不能已者。 當此之時,正聖學擴充之際,雖臣工皆能盡心輔佐,而宦寺尤宜加意斟酌。 臣以為宦寺之設,無非效奔走、供指使而已,萬不可使年輕敏捷之人,常侍左右。 請皇太後選忠正老成者為我皇上朝夕侍從,庶將來親政,必不致受其欺矇蠱惑,而無疆之聖德,基於此矣!」 五年,疏論大學士曾國籓督師討撚,日久無功,請量加譴責。 上以國籓迭疏引咎,特命回任專辦餉糈,雖未蕆全功,非貽誤軍情者可比,斥所奏過當,置不議。 出為山西蒲州知府,尋卒。 穆緝香阿通知國故,家藏邸報,自國初以來幾備。 遊百川,字彙東,山東濱州人。 同治元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六年,遷禦史,巡西城。 宗室寬和等所行多不法,奏劾懲治,一時貴近斂跡。 七年,撚匪自山東竄直隷,百川奏請飭統兵大臣迅速剿辦,又請嚴禁各省栽種罌粟,上皆採納。 疏論內外官署胥吏積弊,詔通飭嚴禁。 復言:「除吏弊在肅官方,尤在揚士氣。 請飭部院堂官於每司中擇賢俊數員,付以事權,專其責任。 察有胥吏舞弊,據實上陳,仍以勤惰定功過。 賞罰既明,人才自奮。 至外省地方官,本有懲治胥吏之權,嚴飭各督撫為地擇人,毋以人試地。 舉賢劾不肖,再簡廉正大員,以時巡察,遇有貪官蠹吏,列狀奏聞。 」 黃河北徙,山東郡邑屢被水。 百川疏請賑恤,河督文彬、巡撫丁寶楨請仍輓復淮、徐故道,命廷臣集議。 百川疏言:「黃水宜南宜北,必將折衷一是。 如議輓復故道,論工程,論經費,引黃濟運,有未可遽定者三端:如即以大清河為黃水經流,舊道斷不能容,河面必須加寬,民間田廬如何移徙,如何安置,則度地宜審也;且即河面加寬,仍恐萬難容納,別開支河,勢不容已,徒駭、馬頰、鈎盤、鬲津猶可指名,可否開行,有無貽害,則分水宜權也;黃水北行,其事為創,萬一不善料理,人情騷動,物議沸騰,則相機宜慎也。 請特派大臣履行上下遊詳勘,然後定策。 」 十二年,上親政,命葺治圓明園,奉皇太後駐蹕。 禦史沈淮疏請暫緩修理,上特諭宣示孝養兩宮之意,專修安佑宮供奉列聖禦容,暨皇太後駐蹕之所,治事之地,量從節儉,不事華靡,此外均不必興修。 百川繼疏申諫,上召入詰責,百川侃侃正言無所撓,上為動容,一時敢諫之名動朝野。 尋以憂歸,服除補官,遷給事中。 光緒五年,出為湖南衡永郴桂道,遷四川按察使,擢順天府尹,遷倉場侍郎。 九年,山東河決,被災者數十州縣,命百川往會巡撫陳士傑治工賑。 百川輕騎周歷河南北岸、上下遊,先散急賑。 會奏請築兩岸遙堤,復於其內築縷堤,使黃水不致氾濫;又奏請濬小清河,分黃水入海:如議行。 還京,以倉廒被火,罷歸。 居數年,卒。 淮,字東川,浙江鄞縣人。 道光二十九年舉人,授內閣中書,充軍機章京。 鹹豐十年,文宗狩熱河,淮不及從,慟哭欲投井,家人守之不得死。 遷刑部主事,進員外郎,授陝西道監察禦史。 疏劾戶部主事楊鴻典攬權納賄,下刑部逮治,僅以小過議鎸級,及閻敬銘為尚書,始奏劾譴黜。 園工興,淮疏首上,當時與百川齊名。 光緒元年,充順天鄉試監試,力疾從事,出闈,旋卒。 家固中人產,官京師,斥賣殆盡,人尤服其清節。 論曰:用兵之際,事機千變,京朝官以傳聞有所論列,往往不能切中。 宗稷辰歸重得人,尹耕雲論諸將帥罪,王拯請調和疆吏,一意辦賊,為能見其大。 拯所言尤詳盡,蓋直樞廷,見軍報,較得諸傳聞者異矣。 穆緝香阿請慎選宦寺,遊百川等阻修圓明園,謇謇負直諫名,良不虛也。 列傳二百十一 吳振棫 張亮基 毛鴻賓 張凱嵩 吳振棫,字仲雲,浙江錢塘人。 嘉慶十九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道光二年,出為雲南大理知府,歷山東登州、沂州、濟南,安徽鳳陽知府;山東登萊青道;貴州糧儲道;貴州按察使;山西、四川布政使。 鹹豐二年,擢雲南巡撫。 尋甸、東川回匪蠢動,粵匪由廣西闌入開化、廣南境,偕總督吳文鎔先後遣將擊平之。 四年,調陝西巡撫,未行,署雲貴總督。 貴州興義、普安匪起,檄安義鎮總兵金剛保等剿之。 遵義亦被匪圍,合滇、黔兵力,迭戰獲勝,擒匪首楊鳳先於石阡葛莊司。 五年秋,始抵陝西任。 匪首陳通明受粵匪指揮,於潼關糾眾謀響應,以計擒之,並獲其黨張順、羅吉祥等置諸法,被詔嘉獎。 鹽課攤歸地丁,數倍於昔,奏請改行招販,先課後鹽,民便之。 未幾,擢四川總督。 七年,調雲貴總督。 雲南漢、回積仇,自中原兵事亟,協餉不至,回亂愈恣。 團練跋扈,動相殺掠,省城戒嚴。 前任總督恆春不能制,夫婦同縊,巡撫舒興阿亦以病求去,惟布政使桑春榮困守危城。 文宗知振棫熟悉滇省情形,故以代之。 命選川兵三千,攜餉五萬馳往,調前山東巡撫張亮基幫辦軍務以副之。 振或至,先駐宣威,進次曲靖。 疏言:「先剿後撫,勢順而易,不待智者而知。 兵盛餉足,必應如是。 前督臣林則徐剿永昌回匪,兵、練萬餘,本省有餉可籌;彌渡獲勝,匪旋受撫,其地祗迤西一隅中之一隅。 此次匪遍三迤,情形迥不相同,非數千之兵、十數萬之餉所能蕆事。 如率意逕行,徒損國威,於事無補。 臣初到滇,於漢、回兩無嫌怨,惟憑藉兵威,結以恩信,有所申訴,處以公平。 省城為根本重地,省回解散,此外漸次籌辦,其負嵎抗拒者,仍當力剿。 匪勢漸孤,較易得手。 否則不自量度而急乘之,更無轉圜地步,禍更烈矣。 現在兵無可調,餉無可籌,宵旰焦勞,事非一省。 臣為雲南一省計,並當為天下全局計,豈容再有貽誤,致令徵調無休?故未言剿先言撫,有萬不得已之苦衷,雖成敗利鈍難以逆料,舍此亦別無良策也。 」 又奏:「在籍侍郎黃琮、禦史竇墉、總兵周鳳岐奉命團練,設總局於省城。 周鳳岐意見不合,引嫌不肯與聞。 黃琮、竇墉聯銜出示,專主痛剿,民間紛紛集練,回眾疑忌日深。 地方官苦心解散,漢民往往閧堂塞署,逼官殺回。 故團練在他省為要務,在滇省竟為大患。 黃琮等每言省團可得六十萬人,無虞寇警。 回匪初至城外,不及千人,團丁招之不來,來即奔潰。 近日省練一萬餘人,月需餉數萬,經費不敷。 練頭自行管帶,不盡官派。 回眾有求撫之意,梗議者忽用練往剿,妄殺邀功,致可撫者終不能撫。 黃琮、竇墉系特派人員,非臣力所能制,請旨定奪。 臣已咨桑春榮嚴覈守城之練,裁汰冗濫,以節糜費。 練歸官統,如不奉調派,自行出隊,即按軍法從事,庶一事權而免掣肘。 」疏入,詔褫黃琮、竇墉職,許回民悔悟自新,其負固不服者,痛加剿辦。 漢民借團練為名肆行殺掠者,以軍法從事。 於是振棫遣漢、回委員赴省城曉諭漢、回,解釋猜嫌,分畫所居街道,撥抵難民遺產,議定章程,遣散歸業。 先後剿平霑益回匪,殲鹹寧土匪李廣沅。 八年四月,撫局粗定,入駐省城,偕張亮基籌辦迤西剿撫事宜。 臨安回匪攻府城,遣兵擊走之,又敗之於阿迷州,解河西縣之圍。 是年冬,以病乞罷,因子春傑官雁平道,就養山西。 同治元年,命會同巡撫英桂防河,尋命赴陝西會辦軍務。 十年,卒,詔依例賜恤。 第15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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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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