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宗即位,奏陳時務,略言:「安民先察吏,州縣為親民之官,秩卑責重。 捐例屢開,仕塗益雜。 幕友招搖,書役播弄,賄囑情託,靡所不至。 正供則挪移侵虧,訟案則株連擱壓,偶或參劾,輒籌抵制。 大吏慮其噬臍,曲予寬容,同僚相率效尤,成為習慣。 應請飭令督、撫、司、道,嚴行舉錯,以肅官方。 國家糜餉養兵,冀收實用,近日營伍將弁,虛文操演,廝役士卒,養尊處優。 空名漁利,器械不修,槍砲無準,而水師尤為窳敝。 往往居岸自適,風沙水綫,都未研習,洋面不靖,盜劫頻聞。 前者海疆有事,船遠距而彈施,敵近前而藥罄,束手無策,慄體先逃。 凡諸軍備,轉為寇賫。 甚至軌律盡隳,沿途坐索,長官乞哀,乃始進行。 軍威不肅,一至於此。 夫練兵必先練將,材藝邁眾,忠勇無前,如昔時楊遇春輩,渺不可得,緩急何恃?應請飭令將軍、督、撫、提、鎮,整齊營伍,鼓勵人才,以修武備。 詰奸除暴,莫如保甲,近來直隷、山東盜賊日眾,至河南之撚匪,四川之啯匪,廣東之土匪,貴州之苗匪,雲南之回匪,肆意強橫,目無法紀,邪教充斥,名目紛繁。 煽誘既眾,蹂躪彌多。 地方文武,恐滋事端,惟務姑息。 胥差既豢賊縱容,兵弁復得規徇隱。 幹吏嚴拘,則聲息潛通,奪犯戕官,釀成巨患。 其愚懦者,但期文過,諱盜為竊,避重就輕,以至匪徒益無忌憚,禍不勝言。 應請飭令各直省督撫,認真整頓,奉行保甲,緝捕勤能,據實獎勵;疲玩者撤參重處,以戢盜風。 直省倉庫錢糧,各有定額,州縣官如果侭數徵解,交代清晰,何至虧空盈千累萬?其致此之由,厥有數端:或紈袴而登仕版,習尚奢華;或庸瞶而昵親隨,開銷浮濫;或負累已深,官項償其私債;或交遊太廣,正款供其應酬。 寅支卯糧,東挪西掩,有漕者藉口於幫丁之需索,解庫者歸咎於糧價之增昂。 道府察知,往往礙於情面,曲意彌縫,後任慮招重怨而不敢發,上司恐興大獄而不敢參,即使查抄,終歸無著。 是以州縣交代,有曆數任而未算結者,有合數十州縣而未盤查者。 前者欽差大臣會同各督撫清查整理,嚴定章程,虧短各案,業已分別攤賠。 第恐舊虧未完,新虧已續,應請敕令各直省督撫督同司道各官詳細查覈,交代未清者,停其委署升補,虧那者嚴參,以清積弊。 」疏入,優詔嘉納。 三年,擢工部尚書,調刑部。 八年,命偕尚書周祖培等督五城團防事宜,歷兼署工部、兵部、戶部、吏部尚書。 四年,卒,謚文恪。 硃嶟,字致堂,雲南通海人。 嘉慶二十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遷禦史。 道光十二年,畿輔災,廣東副貢生潘仕成捐貲助賑,賜舉人。 有援案以請者,嶟疏言:「仕成本副貢,去舉人一間,賜以舉人,於破格之中,仍寓量才之意。 厥後葉元堃、黃立誠次第援請,若因此遂成定例,生富人徼幸,阻寒士進修,於事不便。 應請旨飭各督撫,水旱偏災,捐輸應獎,不得援引前案。 」上嘉納之。 五遷至內閣學士。 十七年,擢兵部侍郎,迭兼署吏、戶二部,坐事鎸五秩。 二十六年,補內閣侍讀學士。 禦史劉良駒條奏銀錢畫一,上命各省督撫議奏。 嶟疏言:「泉布之寶,國專其利,故定賦以粟,而平貨以錢。 物賤由乎錢少,少則重,重則加鑄而散之使輕;物貴由乎錢多,多則輕,輕則作法而斂之使重。 一輕一重,張弛在官,而權操於上。 今出納以銀,錢幾置諸無用。 雖國寶流通,然流於下而不轉於上。 於是富商市儈,得乘其乏、操其贏,而任意以為輕重。 若使官為定價,且必格而不行。 要在因其便使人易從,通其變使人不怨,行其權使人不疑。 方今鹽務疲敝,皆以銀貴錢賤為詞,以鹽賣錢而不賣銀也。 賣錢即解錢,人必樂從,長蘆鹽價可解京充餉。 請於東西城建庫藏錢,以戶、工左右侍郎掌之,按時價搭放各旗,就近赴庫請領,以免其轉運,並嚴禁剋扣、短陌、攙雜諸弊。 兩淮鹽價,解備河工歲修。 淮上全工,水路皆通,輓運較易,工次僱夫購料,俱系用錢,此兩便之道也。 農民以錢輸賦,天下十居七八。 地方官收錢解銀,每致賠累。 江西撫臣吳文鎔前奏:‘本省坐支之項,收錢放錢;解部候撥之款,徵銀解銀;兵餉役食,請照時價改折。 ’其言不為無見。 惟全行收錢,往返搬運,倍增勞費。 通省絶無銀幣,亦未免偏枯。 擬請州縣徵收,向來徵銀解銀者置無論,但照現在收錢者,量錢糧多少,視附近地方兵役眾寡,酌減應解銀數,以紓其困。 除易銀解司之外,即以錢抵銀,每銀一兩,折錢若幹,酌定數目,按照時價,支放兵餉役食。 應有耗羨平餘,仍行提出解司,而本管同城之官俸,本州縣之書工、役食、祭祀、驛站,本地方分汛之兵餉,俱準坐支。 餘則視道路之遠近,解存道、府、籓各庫,以放兵餉。 時價則視省垣為準,以開徵前十日為定,由籓司通飭遵照,半年一更。 餉銀每兩折錢多不過千七百,少不過千二百,取為定則,不得再減。 至文武官廉俸無可坐支者,兵丁屯駐之區,附近州縣無收錢者,皆發銀如故。 官局錢搭放向有成例者亦如故。 如是,則雖變而實因,不至糾紛窒礙。 至如百姓出粟米麻絲易錢輸賦,久已習為故常,向收若幹,今折若幹,凡自封投櫃者,不遽改折,是於民無擾也。 兵丁領銀,仍須易錢然後適用。 每至兵領餉時,不准鋪戶抑價,今照定價放給滿錢,此於兵無虧也。 先時銀多,則官以收錢漁利;今時錢賤,則官以易錢賠累。 多用錢則少解銀,即累亦因而減,迨銀價平時,又復可獲羨餘,此於官有益也。 或謂錢收於上,則廛市一空,恐致錢荒。 不知兵役領錢,仍行於市,地方官除存庫外,尚有大半必須易銀解司,則其錢亦行於市。 且今日之弊,不在錢荒而在錢濫,欲救其弊,莫利於收錢,尤莫利於停鑄。 當此錢賤之時,暫停鼓鑄,以工本之銀,發出易錢,實收上庫。 薄小者汰之,則私鑄難行,而官錢日多,錢價可平,而制錢一千準銀一兩之例,可得而行矣。 是知停鑄者用錢之轉關,平價者絶私之微權也。 將欲平價,非使銀錢相埒不可,為平價而暫停鑄,迨價平而復開爐,所謂欲贏先縮,一張一弛之道也。 夫損上必期益下,今錢值日賤,物價日貴,泉府費兩錢而成一錢,官兵領一錢則僅當半錢。 無益於民,有損於國,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 總之可用錢則用錢,必須用銀則仍用銀。 附近則用錢,致遠則用銀。 子母相權,贏縮有制,補偏救弊,無逾於此。 惟各省情形不一,因地制宜,隨時變通。 當責各督撫體察酌議盡善。 」疏入,上命軍機大臣會同戶部議行。 歷通政副使、內閣學士。 二十九年,授倉場侍郎。 鹹豐四年,病,乞罷。 五年,病痊,復授戶部侍郎。 六年,擢左都禦史。 迭署兵、禮二部尚書。 十一年,又以病乞罷。 同治元年,卒,謚文端。 李菡,字豐垣,順天寶坻人。 道光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再遷侍講,大考二等,擢侍講學士。 二十一年,遷少詹事,督安徽學政,累遷通政使。 二十五年,擢左副都禦史。 第14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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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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