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孚恩,字子鶴,江西新城人。 道光五年拔貢,授吏部七品小京官,升主事,充軍機章京。 累遷郎中。 大學士穆彰阿領樞務,深倚之,歷太仆寺少卿、通政司副使、太仆寺卿,皆留直。 遷大理寺卿、左副都禦史,兼署順天府尹、工部侍郎,擢倉場侍郎。 二十七年,調署兵部侍郎,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偕侍郎柏葰赴山東按事,劾巡撫崇恩庫款虧缺、捕務廢弛,罷之。 暫署山東巡撫。 授刑部侍郎,回京面陳在署任不受公費,詔嘉之,特加頭品頂帶、紫禁城騎馬,賜匾額曰「清正良臣」,皆異數。 二十九年,偕侍郎福濟赴山西按巡撫王兆琛貪婪事,得實,褫兆琛職,逮京治罪。 調工部,署刑部尚書,尋實授。 三十年,宣宗崩,遺命罷配郊祔廟,下王大臣議。 文宗召對,孚恩與怡親王載垣等爭論於上前,載垣等以失儀自劾,詔原其小節,予薄譴,而斥孚恩乖謬,降三級留任。 孚恩尋以母老乞養回籍,允之。 鹹豐元年,命在籍幫辦團練。 三年,九江陷,巡撫張芾出督師,孚恩與司道守省城,既而賊由安徽回竄上遊,命偕芾籌防。 賊犯南昌,孚恩偕芾固守,江忠源援師至,力戰,相持九十餘日,賊始引去。 以守城功,賜花翎。 七年,母喪畢,到京未有除授。 八年,禦史錢桂森疏言:「孚恩才練識明,在外數年,多所閲歷,儻仍入直樞廷,或使治洋務,必能有濟。 」詔斥朋比,罷桂森言職,回原衙門。 久之,命孚恩以頭品頂戴署兵部侍郎,又署禮部尚書,授兵部尚書。 會鞫順天鄉試關節獄,牽涉其子景彥,自請嚴議,並迴避,得旨,褫景彥職,除涉景彥者仍責會訊,僅議失察降一級,準抵銷。 尋兼署刑部、戶部尚書,調授吏部尚書。 初,孚恩以議禮忤載垣、端華、肅順等,及再起,乃暱附諸人冀固位。 肅順等既敗,少詹事許彭壽疏請治黨援,論形跡最著莫如孚恩,最密莫如侍郎劉昆、黃宗漢,平日所薦舉者,則有侍郎成琦、太仆寺少卿德克津太、候補京堂富績等,於是諸臣盡黜。 詔謂:「孚恩當大行皇帝行幸熱河,命諸臣議可否,孚恩有‘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之語,意在迎合載垣等。 大行皇帝上賓,留京諸大臣中獨召孚恩一人赴行在,足證為載垣等心腹。 革職,永不敘用。 」時廷臣議郊壇配位,孚恩言:「前議宣宗配位時,大行皇帝有定為三祖六宗之諭,出於大學士杜受田所擬,非大行皇帝意。 」王大臣等用其言,仍請文宗配祀。 許彭壽復引據文宗禦製詩有「以後無須變更」之句,請下廷臣再議,議不配祀。 詔斥孚恩謬妄,又以籍肅順家得孚恩私書,有暗昧不明語,乃逮孚恩下獄,籍其家,追繳宣宗賜額,遣戍新疆。 居數年,伊犁被兵,將軍常清等奏孚恩籌餉治軍有勞,命免戍,留助理兵餉。 同治五年,伊犁陷,孚恩及妾黃、子景和、媳徐、孫小連同殉難。 事聞,但恤其家屬,孚恩不與焉。 論曰:文宗厭廷臣習於因循,乏匡濟之略,而肅順以宗潢疏屬,特見倚用,治事嚴刻。 其尤負謗者,殺耆英、柏葰及戶部諸獄,以執法論,諸人罪固應得,第持之者不免有私嫌於其間耳。 其贊畫軍事,所見實出在廷諸臣上,削平寇亂,於此肇基,功不可沒也。 自庚申議和後,恭親王為中外所繫望,肅順等不圖和衷共濟,而數阻返蹕。 文宗既崩,冀怙權位於一時,以此罹罪。 赫赫爰書,其能逭乎?穆廕諸人或以願謹取容,或以附和希進,終皆不免於斥逐。 如陳孚恩者,鄙夫患失,反覆靡常,淪絶域而不返,宜哉。 列傳一百七十五 桂良 瑞麟 子懷塔布 官文 文煜 桂良,字燕山,瓜爾佳氏,滿洲正紅旗人,閩浙總督玉德子。 入貲為禮部主事,晉員外郎。 出為四川順慶知府,調成都。 歷建昌道,河南按察使,四川、廣東、江西布政使。 道光十四年,擢河南巡撫。 嘉慶中,林清、李文成等以八卦教倡亂,既誅,而汲縣潞州屯墳塔猶祀其神曰「無生老母」,習教者猶眾。 禦史黃爵滋以為言,命桂良察治,毀其墳廟,廉得河南境內無生廟三十九所,並毀之;地方官失察,譴黜有差。 十九年,擢湖廣總督,調閩浙,又調雲貴。 二十年,兼署雲南巡撫。 滇省多盜,奏定緝捕章程;又請迤南、迤西、迤東各標營官兵責成巡道就近稽察。 時貴州諸苗蠢動,鎮遠、黎平、都勻、古州苗尤悍,州縣不能制,疏請遴勁兵專主剿捕。 二十五年,入覲,留京,署兵部尚書,兼正白旗漢軍都統。 尋出為熱河都統。 二十八年,召來京,以其女妻皇六子奕,授鑲紅旗漢軍都統。 鹹豐元年,署吏部尚書,出為福州將軍。 二年,召授兵部尚書。 三年,粵匪陷江寧,京師戒嚴。 桂良疏請各城門稽查增派八旗章京兵丁,補葺城上兵房,從之。 未幾,粵匪竄河北,直隷總督訥爾經額出省防剿,命桂良駐保定為後路聲援,兼防西路要隘。 望都、唐縣土匪起,捕誅之。 是年秋,賊由山西犯畿南,訥爾經額師潰於臨洺關,隆平、柏鄉相繼陷。 訥爾經額褫職逮治,授桂良直隷總督,詔責偕都統勝保速籌防剿。 布政使張集馨出兵遷延,劾罷之。 賊竄正定、定州、深州、河間、天津,勢剽甚,於是桂良率提督張殿元守保定,科爾沁郡王僧格林沁統大兵駐通州衛京師,勝保督師進剿。 四年,大捷於獨流鎮,賊走踞阜城,又走連鎮,僧格林沁、勝保會攻,賊分竄山東,勝保追擊之。 桂良遣張殿元赴武邑防堵,劾散秩大臣穆輅、健鋭營翼長雙僖縱兵傷官擾民,議譴。 秋,英吉利、美利堅兩國兵船至大沽。 時賊氛未靖,詔戒張皇,命桂良相機辦理。 尋以前任鹽政崇綸歸調遣,令赴天津會議。 英酋咆呤要索十六條,欲遣官駐京及踐廣州入城之約,中外官平禮接見,通商稅則變通舊約;美酋麥蓮則僅言通商一端。 崇綸等嚴拒其駐京,餘事令赴廣東聽總督查辦。 屢議無要領,咆呤等尋去。 五年,僧格林沁連大破賊,賊首林鳳祥、李開芳先後就擒伏誅,畿輔肅清。 七年,召拜東閣大學士,管理刑部,兼正藍旗蒙古都統。 八年春,英、法、俄、美四國聯軍北犯,毀大沽砲台,泊天津城下,聲言將犯京師。 倉猝援軍未集,命桂良偕尚書花沙納往議。 敵情猖肆,要求益多:以遣官駐京、內江通商、內地遊行、兵費賠償後,始交還廣東省城。 四事廷議不允。 復起故大學士耆英同與議,英人尤不悅,拒之,耆英以擅回京獲罪。 桂良等議久不決,廷臣多主戰,實不足恃,而敵日以進兵為恐哧。 俄、美兩國調停其間,卒徇所請定議,而通商稅則俟於上海詳定之。 五月,簽約退兵,遂命桂良偕花沙納赴上海,武備院卿明善、刑部員外郎段承實副之,會同兩江總督何桂清議稅則。 文宗憤和約之成出於不得已,或獻策許全免入口稅以市惠,冀改易駐京諸條,密授桂良等機宜。 八月,至上海,晉文華殿大學士,授內大臣。 桂清力言免稅之不可,改約之難成,桂良亦贊其議,上甚怒,必責其補救一二端,而各國因廣東民團仍與為難,且出示偽載諭旨,堅欲罷兩廣總督黃宗漢,停撤民團。 桂良等疏聞,乃解宗漢通商大臣,改授桂清。 桂良等噤不敢言罷駐京諸事,先議稅則。 十二月,英使額羅金遽率兵船赴廣東,遂罷議。 九年,回京,僅美利堅一國遵換通商之約,英軍復犯大沽,僧格林沁預設備,兵至,擊退之。 十年,英法聯軍大舉來犯,我師失利。 七月,覆命桂良赴天津議和,要增兵費,入京換約,嚴詔拒絶。 敵陷天津,進逼京師,上幸熱河,恭親王奕留守主撫議,桂良與焉。 九月,於禮部換約,視八年原議益增條款,事具邦交志。 尋命督辦各國通商事務。 十一年,穆宗即位,回京,命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同治元年,卒,優恤,贈太傅,祀賢良祠,謚文端。 第6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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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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