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宮中的紅人魏朝與他同姓,二人便相認為同宗,並結拜為兄弟共同侍候天啟帝。 天啟帝好玩,魏忠賢便令一些工匠別出心裁,糊制獅蠻滾球、雙龍戲珠等玩物,進陳左右,誘導天啟帝。 天啟帝龍心大悅,視魏忠賢一等人為心腹。 魏朝受魏忠賢的籠絡,宮中所有的大小事情,無不與他密談,甚至他的採藥補陽,及與客氏對食等事情,也一一向魏忠賢說了。 魏忠賢本是個好色之徒,對客氏的艷美垂涎三尺,只是自己襠胯中少了一件東西,無從縱慾。 自從他從魏朝得知了採藥補陽這秘方後,也照着秘方一試,果然瓜蒂重生,沒幾個月,胯中之物長得與原來一般大小。 這天他乘着魏朝外出的時候,與客氏調起情來。 客氏見忠賢年輕樣子又英俊,也是暗暗動情,但疑魏忠賢是淨了身的太監,見他勾引自己,只不過略略說說罷了。 那知動起真的來,與魏朝無二,甚至比魏朝更猛壯。 一番鏖戰,弄了一兩個時辰。 客氏滿身舒爽,覺得魏忠賢的胯中戰具遠遠勝過了魏朝。 因此把前日親愛魏朝的心思全轉移到了魏忠賢身上。 出差回來的魏朝覺察出二人有異,暗暗偵察,才知魏忠賢負心,勾引客氏。 魏朝醋意大發,好幾次與客氏爭閙。 客氏心裡只有魏忠賢這個新的勾引者,哪顧魏朝,相互對罵,毫不留情。 魏忠賢見這件事已經敗露,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客氏占為己有,不怕魏朝吃醋。 一天晚上,魏忠賢與客氏正在房裡調情,魏朝喝了一肚子的悶酒乘醉而來,見了這番情景,氣得三屍暴炸,七竅生煙,伸手去抓魏忠賢。 魏忠賢哪裡肯讓,也出手來抓,兩人扭做一團,一直扯拉到乾清宮暖閣外。 乾清宮東西廊下,各建有平房五間,由體面的宮人居住。 客氏魏朝也住在這個地方。 這時天啟帝已經上床睡了,兩人的扭打吵閙聲驚醒了天啟,天啟急忙問內侍發生了什麼事情。 內侍如實相告。 天啟把三人叫進去。 三個人跪在禦榻前,如實供認了扭打的前因後果。 天啟聽完後大笑道: 「你們都是同樣的人,為何也解爭風?」 天啟不知道那胯中之物會復生。 三個人都低頭不答。 昏庸的天啟又笑道: 「這件事朕不便硬斷,還是客媼自己選擇好了。 」 客氏聽皇上這麼一說,也沒有什麼羞澀的抬起頭,瞟了忠賢一眼。 天啟看見這情形便說: 「朕知道了,今天晚上你們三個分居,明天朕替你明斷。 」 三個人各自去了。 第二天,天啟下令把魏朝攆出宮去。 魏朝無可奈何,垂頭喪氣如喪家之犬一般只好出宮。 客氏想出了一條把魏朝斬草除根的計策,讓魏忠賢假傳聖旨,將魏朝騙到戍鳳陽,令人用繩子勒死。 客、魏兩人,從此盤踞宮內,恃勢橫行,欺凌宮女妃嬪。 卻說吳襄所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 這天他正在案前處理邊防公文,家人吳政祿慌慌忙忙一路嚎哭着闖進來,在吳襄面前跪倒便拜,哭訴道: 「大人,淑妃她去了。 」 吳襄知道吳政祿帶來的不是什麼好消息,他怔怔地站在那裡,全身發抖,手握著坐椅的扶手,半晌才問道: 「淑妃是怎麼去的,快,快說來。 」 吳政祿把淑妃在宮中遭魏忠賢、客氏二人的欺凌,以及正月索要禮物,把淑妃推入池塘活活淹死等事細細說了一遍。 吳總兵聽完大呼一聲:「氣死我了!」竟昏了過去。 吳府上下老老小小哭成一團。 這時塞邊的正月正是天寒地凍,冰天雪地,北風呼號,滴水成冰。 吳襄請人搭了一個靈堂,家門口素燈高掛,魂幡飄搖,全家老小全身披白掛孝。 小小的吳三桂也跪在靈堂前,悼念死去的淑妃。 極度的悲激,烏雲般地罩住吳府靈堂,一大滴一大滴的淚似雨水般灑下…… 吳總兵在為淑妃痛苦之餘,哽嚥著對小小的吳三桂說: 「孩子,你要記住淑妃是怎麼死的,長大後一定要罰治那些奸惡之人。 」 吳總兵把希望寄託在兒子身上,儘管他手中有三尺青鋒劍,在邊關與敵人有成百上千次的廝殺,可對於宮廷的邪惡與腐敗他這一介武夫也深感無能為力。 淑妃的死就如一片陰雲長久地壓在吳府的每一個人頭上,每個人似乎都不開心,每個人都顯得那麼心事重重,往日的歡笑不在了。 小三桂在這種悲憤和哀愁的氣氛中一天一天地成長着,這種氣氛同時也使他懂事了許多,他知道什麼時候去討父親開心,什麼時候不去打擾正在沉思的父親。 日月如梭,時光飛逝,轉眼之間,五年已過去了。 吳三桂由於出生時的奇異,再加上滿月時無上道人的隱語,他便少有異名了。 小三桂五歲了,與同齡孩子相比,他明顯地高大健壯許多,不但如此,這孩子心眼也挺多的,自然而然,在那一幫小伙伴當中,他被公推為領袖了。 吳三桂生於一個整日充滿刀光劍影的家,是兵家門弟的兵家郎。 他的父母、舅家都是行伍出身,並且生於軍營,多接觸軍兵將領,刀槍棍棒,周圍的一切環境氛圍,都是一種剛健質樸,武勇粗獷的戎馬事,這給小三桂愛好武藝,喜弄槍棒產生極大影響。 小三桂天生奇膽。 生於軍營,不斷見到流血廝殺,他不但不像其他孩子那樣遠遠躲開,反倒喜歡湊上去看熱閙。 吳襄與吳夫人都是身負武功之人,自然對兒子練武要求甚嚴。 從三歲起,便教他走箭步,四歲時,便教他練習武藝了。 第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吳三桂》
第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