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又條上防海事宜:「沿海居民,編造保甲。 稽覈商販,以斷米糧出口;禁制火爆,防火藥透漏;斷絶采捕,以杜奸宄溷跡。 」並如議行。 十二年冬,蔡牽子至普陀寺,未獲,被譴責。 尋以阮元代之,調河南巡撫。 十四年,卒。 常明,佟佳氏,滿洲鑲紅旗人。 由筆帖式授步軍統領主事,出為湖南桂陽知州,擢雲南曲靖知府。 乾隆六十年,從總督福康安征苗疆,率兵屢克賊巢,賜花翎。 鎮筸苗吳半生據蘇麻寨,自構皮寨進擊敗之,復破西梁賊砦,擢貴州貴東道。 掩擊半生於板登寨,獲其弟吳老正等,半生復來犯,設伏大破之,乘勝奪賊卡五;尋由西梁進攻,毀其寨,賊糾夯柳苗為援,殲戮甚眾;乞降,拒不受,復大挫之:擢按察使,賜號智勇巴圖魯。 詔以苗匪每遇敗乞降,叵測難信,飭各路將領以常明為法。 進剿老烏廠,斬賊目隴老香,與總兵珠隆阿合剿大烏草河迤西苗,連克魚井、豆田三十餘寨。 會大軍於古丈坪,半生適至,常明冒雨進攻,殲賊千餘;分兵克烏龍岩、茶它山諸寨卡,進圍高多寨,半生降,乘鋭克鴨保寨。 嘉慶元年,剿下平隴苗於葫蘆坪,母憂,留營,偕副將海格破小竹山賊於墮河坡,俘賊目楊通等。 上嘉常明奮勉,仍命署按察使。 二年春,貴州仲苗起,從總督勒保討之,與施縉併為軍鋒,同破賊關嶺,復夾攻,連拔賊寨八,解新城圍,再敗之望城坡。 賊匿岩洞以拒,設伏,斃賊千餘,環攻於卡子河,賊大潰,解南籠圍,加布政使銜。 時黃草壩被圍久,滇、黔道梗,常明援之,克九頭山,獲偽將軍陸寶貴,毀馬鞭田賊柵,俘李阿六等,連戰皆捷,圍乃解。 尋克馬鞍山,繞擊洞灑賊巢,連攻三晝夜,擒賊酋吳抱仙於三隴口,授布政使。 進克安有山,搗當丈賊巢,獲逆首韋七綹須,又擒賊目黃阿金、梁國珍等於補衲山。 三年,連拔雨薛岩等十八寨,苗境悉平。 服闋,始蒞布政使任。 是年冬,署巡撫,疏薦總兵施縉率貴州兵赴四川剿教匪。 五年,因縉戰歿,貴州兵不能救,常明坐褫翎頂。 秋,入覲,詔念前勞,予三品頂帶,留巡撫署任。 題銷軍需,詔詰貴陽賊蹤未至,募鄉勇多至五萬餘名,用銀十九萬餘兩,命總督琅玕察覈。 尋奏常明雖無冒帑,處置失宜,責賠繳賞恤銀九萬餘兩。 六年,石峴苗與湖南苗句結為亂,巡撫伊桑阿檄常明率師攻克之,複原銜、花翎,尋授巡撫。 七年,以挪用鉛廠帑銀,及失察幕僚私售鉛丸,抽匿案卷事,褫職,籍沒家產。 既而予藍翎侍衛,充伊犁領隊大臣,調庫車辦事大臣。 十年,授湖北鹽法道,累遷湖北巡撫。 上念常明久於軍事,以四川民、夷雜處,控制不易,十五年,特擢為總督,詔勉其盡職,減免賠項銀萬五千兩。 寧遠府屬夷地,多募漢人充佃,自教匪之亂,川民避入者增至數十萬人,爭端漸起。 十七年,常明疏請:「漢民移居夷地及佃種者,編查入冊,不追既往。 此後嚴禁夷人招佃與漢民轉佃,並編保甲以資約束,增文員以便彈壓,移營汛以利控制。 」報可。 又請川省鹽課改歸地丁,聽民興販,詔斥其妨礙淮綱,不顧鄰省利害,降二級留任。 十八年,署成都將軍。 二十年,中瞻對番酋洛布七力為亂,偕提督多隆阿、總兵羅思舉往剿,自裡塘進攻,破之,搗熱籠賊巢,洛布七力舉家焚斃。 詔以未生得逆首,不予議敘。 二十一年,成都革兵謀變,悉捕之置於法,詔嘉其鎮靜。 二十二年,寧越夷擾邊,遣將平之。 尋卒,贈太子少保,優恤,謚襄恪。 溫承惠,字景僑,山西太穀人。 乾隆四十二年拔貢,朝考首擢,除七品小京官,分吏部。 拔貢內用自是始。 累遷郎中。 五十四年,出為陝西督糧道,母憂歸。 高宗巡幸五台,迎鑾召對,嘉其才。 服闋,補延榆綏道。 嘉慶元年,川、陝、楚軍事急,承惠奉檄治興安、漢中團防。 遭父憂,留軍,仍攝道事。 賊犯平利,承惠馳剿,山水猝漲,墜水,遇救得免。 趨扼險隘,獲捷。 服闋,命以按察使銜仍補原官。 五年,擢陝西按察使。 疏言:「賊擾陝境,已曆數年。 兵為牽綴,運餉往往不及。 則駐兵以待,賊得乘間遠逸。 三省邊境綿長,宜扼要駐兵,以逸待勞。 」上韙之。 殲匪首王金柱於安康,復破賊洵陽,賑撫流亡,民心漸定。 遷布政使,仍留防。 賊屢犯境,輒擊卻之。 守禦興、漢先後凡六年,事定優敘。 八年,調河南,修伊、洛舊渠。 十年,擢江西巡撫。 十一年,調福建,兼署總督。 海寇蔡牽犯台灣鹿耳門,檄總兵許松年赴海壇、竿塘與提督李長庚會剿,三沙為蔡牽鄉裡,增兵駐守,禁沿海接濟,詔嘉之。 尋調署直隷總督。 十二年,上閲古北口兵,獎其嫺整,命實授。 濬黑龍、溫榆、北運、滏陽諸河。 十三年,上幸天津,賞黃馬褂。 尋以巡幸點景科派,為肥鄉令所揭,褫花翎、黃馬褂,旋復之。 十七年正月,以歲除得雪,加太子少保。 钜鹿縣民孫維儉等傳習大乘教,灤州民董懷信傳習金丹、八卦教,先後發覺,失察輕縱,褫宮銜、花翎、黃馬褂,革職留任。 復以他事數被譴責。 十八年,河南滑縣教匪起,命偕提督馬瑜往剿,數戰滑縣近地,破賊於道口。 尋命陝甘總督那彥成總統軍務,承惠為參贊。 時匪首林清在京師起事,擾及宮禁,詔以林清傳教八年,承惠不能先事查緝,及剿匪逗留罪,褫職,留治糧餉。 十九年,命以員外郎赴河南睢工效力,工竣,遷郎中,隨尚書戴均元襄理永定河工。 二十三年,授山東按察使。 承惠前官畿輔,不孚眾望,及復起,頗思晚蓋。 山東故多盜,偵知東平人廣平知府王兆奎三世窩盜,密捕治之,期年積案一清。 掊擊貪酷,蘇困起敝,吏治為之一變,特詔褒獎,然卒不安其位。 先是盜夜劫泰安富民徐文誥家,戕其傭柏永柱,縣以誤殺為文誥罪,實疑獄也。 按察使程國仁入其言,鍛鍊定讞,承惠至,固疑不實,於他獄盜供得其情,鋭意平反。 巡撫和舜武惑於浮言,尼之。 及偵獲盜首王壯於吉林,具承槍殺永柱狀。 時國仁已擢巡撫,舊與承惠有嫌,且護前,不欲承惠竟是獄,檄勘堤工,承惠辭,乃劾承惠自以曾官總督,橫肆不受節制,褫職,薦前兗沂道童槐繼為按察使。 槐復劾承惠濫禁無辜,以罪人充捕擾民,譴戍伊犁,其去也,國仁送於候館,居民洶洶詈之,不及送而歸。 既而文誥訴於京,命尚書文孚往鞫,未至,槐倉卒定讞,釋文誥。 二十五年,起承惠為湖北布政使。 踰年,以衰老降戶部郎中。 尋引疾歸,卒於家。 顏檢,字惺甫,廣東連平人,巡撫希深子。 拔貢,乾隆四十二年,授禮部七品小京官,洊升郎中。 五十八年,出為江西吉安知府,擢雲南鹽法道,調迤南。 嘉慶二年,剿威遠介匪,擒匪首劄杜。 擢江西按察使,歷河南、直隷布政使。 五年,護直隷總督。 東明縣民李車因奸砍傷七歲幼童,從重擬絞決。 永年縣民梁自新勒斃繼妻及媳,訊因繼妻虐待前妻子有幅,縱媳與人通姦,同謀毒斃有幅,自新忿,將妻媳致死,從輕擬杖流。 兩獄併為仁宗嘉許,特旨依議。 梁自新加恩,再減杖徒。 先是直隷回贖旗地租銀,積欠至十三萬兩,前總督胡季堂、汪承霈屢議調劑,未有善策,檢疏請復旗租原額以紓民力,積欠得全減免焉。 六年,擢河南巡撫。 七年,詔檢前護直督有治績,命以兵部侍郎銜署理直隷總督。 尋實授,賜黃馬褂。 九年,京察,予議敘。 檢歷官畿輔,頗為仁宗所信任。 尋以束鹿縣民王洪中與張文觀鬥毆被傷,上控,承審官偏聽,王洪中受責自縊,獄經部鞫,詔斥檢玩視重案,下部議革職,改留任。 又因他獄屢被詰責,檢具疏陳謝,諭曰:「方今中外吏治,貪墨者少,疲玩者多。 因循觀望,大臣不肯實心,惟恐朕斥其專擅。 小官從而效尤,僅知自保身家。 此實國家之隱憂,不可不加整頓。 卿系朕腹心之臣,其勉之。 」 十年,坐易州知州陳渼虧空逾十萬,查辦不力,降調革任,予主事銜,效力吉地工程處。 會永定河堤壞,責隨築賠修。 又以刑部秋審,直隷省由緩改實者十四起,革主事銜,仍留工次,事竣,予五品銜,發南河委用。 未幾,復因直隷官吏勾通侵帑事覺,革職,遣戍烏魯木齊。 十三年,釋回。 第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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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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