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尉遲綱總領禁兵,護使以兵入宮,先收其黨。 綱至外殿,召乙弗鳳、賀拔提議事,二人不知事露,同來見綱。 綱即執之,送入護第。 因罷散殿前宿衛兵。 時帝在宮中,尚以機事甚密,功成在即,謂左右曰:「誅護之後,某也賢,為宰相;某也才,為行台。 凡屬護黨,盡行誅之。 」眾皆稱善。 及聞宿衛皆散,大驚曰:「此必有變,須防兵入。 」忙集宮人數十,環衛左右,執兵自守。 俄而,賀蘭祥奉護命,入宮見帝。 甲士從者二百人,皆露刃上階。 祥厲聲奏曰:「陛下昵近小人,不行正道,無人君之度。 賀拔提等欲殺晉公以危社稷,今已收訖。 公卿大臣恐陛下不能守太祖之業,有負臣民之望,請陛下歸略陽舊府。 另立新主,管理萬民。 」因斥左右宮人曰:「爾等死在目前,尚何為首!」宮人皆驚走。 帝自投于地曰:「為事不密,害至于此。 」祥乃逼帝出宮,以車一乘,送入舊第,使兵士圍守之。 護既幽帝,悉召公卿會議,廢帝為略陽公。 迎立岐州刺史寧都公毓以承大業。 眾曰:「此公家事,廢立由公,群臣何敢有違!」遂斬乙弗鳳、賀拔提于宮門之外,殺孫恆于漳州。 時李植父李遠為柱國大將軍,鎮弘農。 護欲誅植,征之梁州,並召遠入朝。 李遠見召,疑必有變,欲不就征,沉吟久之,乃曰:「大丈夫寧為忠臣而死,豈可作叛臣而生乎!」遂就征。 至長安,植已被囚。 護以遠功名素重,猶欲全之,引與相見,謂曰:「公兒遂有異謀,非止屠戮護身,乃是傾危社稷。 叛臣賊子理宜同疾,公可早為之所。 」乃以植付遠,令自殺之。 遠素愛植,不忍加誅。 植有口辯,自陳初無此 謀。 遠信之,詰朝將植謁護,欲為申雪。 護謂植已死,左右報曰:「植亦在門。 」護大怒曰:「陽平公不信我。 」乃召入,仍命遠同坐,迎略陽公至,令與植相質于遠前。 植辭窮,謂略陽公曰:「本為此謀,欲安社稷,利至尊耳。 今日至此,何事云云。 」遠聞之,自投于床曰:「若爾,誠合萬死。 」護遂殺植,並逼遠自殺。 初,李遠弟穆官開府儀同三司,知植非保家之子,每勸遠除之,遠不能用。 及臨刑,泣謂穆曰:「不用汝言,以至于此。 」穆當從坐,以前言獲免,除名為民。 植弟基尚義歸公主,亦當從坐,穆請以二子代基命,護並釋之。 九月癸亥,寧都公至長安,百官迎之入宮。 甲子,即皇帝位,是為世宗皇帝。 太祖長子也,時年二十五歲。 大赦,改元武城。 朝群臣于太極殿,進護為太師。 立夫人獨孤氏為後,即獨孤信女也。 略陽既廢,護猶怨之,使人賫鴆酒,弒之於舊第。 年十六。 黜王后元氏為尼。 武城二年正月,護上表歸政,陽為退讓,其實軍務大權仍自總理。 周有處士韋,孝寬之兄也,志尚夷簡。 魏、周之際,十征不屈。 太祖甚重之,不奪其志。 明帝立,敬禮尤厚,號曰逍遙公。 護延之至第,訪以政事。 時護盛修第舍,極土木之巧,仰視堂屋,嘆曰:「酣酒嗜飲,峻宇雕牆,有一于此,未或不亡!」護不悅,聽之使去。 其立明帝也,以帝必德己,故無疑忌。 及帝即位,明敏有識量,每日親攬萬機,生殺黜陟,輒自決斷,漸欲奪護之權。 護復謀廢之。 有李安者,本以鼎俎有寵于護,擢為膳部下大夫,因謂安曰:「近上作事,令人不可耐。 子能暗行毒害,終身當共富貴。 」安曰:「此大事,若以相付,易猶反掌,保為公圖之。 」護大喜,一日,安上食, 置毒于糖而進之。 帝食時不覺,俄而疾作,次日大漸,嘆曰:「我墮奸計,不能活矣。 」乃召左右侍臣,口授遺詔五百餘言。 且曰:「朕子年幼,未堪當國。 魯公,朕之介弟,寬仁大度,海內共聞。 能宏我周家者,必此子也。 可使入繼朕後。 」言畢遂殂。 後人有詩哀之曰:黑獺當年連弒主,君臣大義等閒看,兩兒命絶他人手,千古收場總一般。 明帝暴崩,廷臣皆知中毒,為宇文護所使。 然畏其勢,皆求自保,莫敢推問。 遂遵遺命,奉魯公即皇帝位,是為周武帝。 帝名邕,字禰羅突,太祖第四子也。 生於同州,有神光照室。 幼而孝敬聰明,有器質,儀度不凡,特為明帝所親愛。 朝廷大事,每與參議。 性深沉,非因顧問,終不輒言。 明帝每嘆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 」故彌留之際,舍其子而立之。 當是時,護于魏、周之際,秉政不越五年,于魏則弒恭帝,于周則弒閔帝,又弒明帝,威權震于一國,大逆彰于四方。 故齊主聞之,欲代周以討其罪,出兵有日矣。 而望氣者言,鄴中有天子氣,帝慮有內變,遂不暇外討。 初,帝之謀誅楊、燕也,許長廣王湛曰:「事成,當立爾為太弟。 」既而立太子百年。 第11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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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演義》
第11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