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四年春,召為戶部尚書。 尋授陝甘總督,加太子少保。 時教匪張漢潮及藍號、白號諸黨擾陝、甘。 松筠至,駐漢中,治糧餉給諸軍。 自軍興,給陝西餉銀一千一百萬兩,至是續撥一百五十萬,設局清釐,按旬咨部。 命陳諸將優劣,密疏言:「明亮知兵而罔實效;恆瑞前戰湖北功最,年近六旬,精力大減;慶成有勇無謀;永保無謀無勇,不能治兵,並不能治民;惟額勒登保、德楞泰能辦賊。 」仁宗深嘉納之。 明亮劾永保、慶成避賊,下松筠逮治。 永保亦與荊州將軍興肇訐明亮誑報軍功,詔並褫職,遣尚書那彥成赴陝會鞫。 會明亮已擊斃張漢潮,松筠請緩其獄,又請留撒拉爾回兵,令慶成率以協剿,帝不允。 既而那彥成劾忄互瑞棄藍號垂盡之賊,折回陝西,由松筠所誤。 詔褫松筠宮銜、侍衛,仍留總督任。 川匪犯南鄭,復分犯西鄉、沔縣、略陽。 松筠素謂匪多脅從,可諭降,欲單騎赴之。 副將韓嘉業固諫曰:「諭之不從而喪總督,大損國威,為天下笑。 請先往。 」嘉業果被害。 賊竄徽縣、兩當。 五年春,額勒登保、那彥成會剿,乃分路遁。 於是命長麟代為陝甘總督,授松筠伊犁將軍,未之任,暫署湖廣總督。 自請入覲面陳軍事,先在陝上疏言:「賊不患不平,而患在將平之時。 既平之後,請弛私鹽、私鑄之禁,俾餘匪散勇有所謀生。 」帝以其言迂闊,置之。 至京,復以為請,忤旨,降副都統銜,充伊犁領隊大臣。 七年,擢伊犁將軍。 乾隆中屢詔伊犁屯田,皆以灌溉乏水未大興,松筠力任其事,預計安插官兵。 惠遠城需八萬畝,惠寧城需四萬畝,乃於伊犁河北引水開渠,逶迤數十里,又於城西北導水泉。 凡兩城有水之地皆開渠,授田為世業,給穀種、田器、馬牛。 然旗人多驕逸,或殺食所給牛,鬻田器棄不耕,反覆曉諭始聽命。 比去任,凡墾田六萬四千畝。 寧遠叛兵蒲大芳等譴戍塔爾巴哈台,其黨馬友元等分戍南路諸城。 十三年冬,大芳復謀逆,捕其黨五十餘人誅之。 次年,檄調馬友元等百餘人赴伊犁種地,悉斬於途。 詔斥未鞫而殺,失政體,降喀什噶爾參贊大臣。 復授陝甘總督。 調兩江總督。 南河自馬港口墊陷,黃水倒漾,淤運阻漕。 偕河督吳璥察勘海口,請復故道。 制疏沙器具,試之河口果驗;又造撥船千艘,改小運船,親駐河幹督趲,渡黃回空皆迅速。 迭疏論河務,宜引沁入衛,可利漕運。 又謂吳璥於黃泥嘴、俞家灘逢灣取直,以致停淤,為璥等論駁。 復密陳吳璥、徐端所論不實,工程虛捏,自請調任總河察其弊,又薦蔣攸銛、孫玉庭可任。 帝以松筠忠實,治河非所長,用攸銛為河督,責令相助為理。 尋兼署河督事。 十六年,調兩廣總督,協辦大學士,兼內大臣。 召為吏部尚書。 十七年,命往盛京會勘陵工,兼籌移駐宗室事,疏請小東門外建屋七十所,居閒散宗室七十戶,戶給田三十六畝。 又言:「西廠大淩河東有可耕地三千頃,可移駐二千餘戶。 東廠周數百里,地多積水,其水自北山柳條邊來,若相地開河,可涸出沃壤;又東柳河溝亦多積水,若自北山東橫開大渠,可得沃壤數千頃。 」「續勘彰武台邊門外迤西牧廠閒地,橫三四十里,縱六七十里,並可移駐。 請於大淩河西廠東界先試墾種。 」詔並允行。 而試墾事為將軍晉昌奏罷,論者惜之。 回京,授軍機大臣。 未幾罷,改授禦前大臣。 十八年,復出為伊犁將軍,拜東閣大學士,改武英殿大學士。 以平定滑縣教匪,敘功,加太子太保。 詔偕參贊長齡通籌新疆南北諸城出納,量減內地饋運。 疏言:「北路塔爾巴哈台歲需內地銀四萬數千兩,南路回疆八城歲需內地銀五萬數千兩,地方貢賦皆入經費之內,無庸議減。 伊犁歲需內地經費銀六十萬兩,可撙節者無幾。 惟烏魯木齊為新疆腹地,歲需銀一百一十餘萬兩,宜裁減。 請復屯田,廣墾蘆灘荒地,開採銅鉛各礦,抽收迪化州、吐魯番木稅。 」又議綠營糧餉,凡倉儲充裕處,改給銀米各半,並復乾隆四十六年以前捐監之例,使邊地就近納粟。 所議或行或不行,於內地歲輸卒未大減。 喀什噶爾阿奇木伯克玉努斯聽其妻色奇納言,多不法,私與浩罕酋愛瑪爾交通。 愛瑪爾欲使尊為汗,遣使請自設哈子伯克,用浩罕稅例徵安集延商。 十九年,松筠巡視回疆,誅色奇納,械玉努斯,禁錮伊犁;拒浩罕之請,斥去其使。 二十年,喀什噶爾回人仔牙敦作亂,親往治之。 仔牙敦就獲,與布魯特比圖爾第邁莫特並置極刑。 詔斥松筠不待命,削宮銜,召還京。 松筠初任時,築四堡於伊犁河北,議移置八旗散丁,事未竟而去。 再至,乃築室堡中,堡置百戶,戶授田三四十畝,三時務農,冬則肄武。 規畫粗備,以屬代者,而代者不置意,田遂荒。 二十二年,詔來年幸盛京,抗疏諫阻,罷大學士,出為察哈爾都統,署綏遠城將軍。 踰年,子熙昌歿,帝憐之,召還為正白旗漢軍都統。 尋授禮部尚書,調兵部,復禦前兼職。 未幾,出為盛京將軍。 松筠素以忠諒見重,在朝時,凡燕遊執禦之事,乘間直言無避。 既屢忤旨,二十五年,以兵部遺失行印,追論,降山海關副都統。 復以事,迭降為驍騎校。 是年秋,仁宗崩於熱河,梓宮回京,宣宗步行於班僚中見之,扶而哭,翌日授左副都禦史,擢左都禦史。 其復起也,甚負時望,然卒不安於位,未一月,出為熱河都統。 道光元年,召授兵部尚書,調吏部,復為軍機大臣。 二年,暫署直隷總督。 以代改理籓院奏稿,忤尚書禧恩,被劾,降六部員外郎。 尋授光祿寺卿,遷左都禦史。 又出為盛京將軍,調吉林。 數年之中,兩召還朝,為左都禦史、禮部尚書;迭出署烏里雅蘇台將軍、熱河都統、直隷總督。 九年,調兵部尚書,往科布多鞫獄。 十年,往山西按巡撫徐炘被控事。 回疆方用兵,密疏有所論列,詔令陳善後方略,多被採納。 是年秋,自以衰病請罷,數日復請任使,詔斥進退自由,負優禮大臣之意。 又以前赴科布多囑道員徐寅代購什物,罷職,予三品頂戴休致。 至十二年,浩罕遣使進表,松筠曾言浩罕通商,邊境可靖,帝思其言,復頭品頂戴,署正黃旗漢軍副都統。 命赴歸化城勘達爾漢、茂明安、土默特三部爭地,據乾隆朝圖記判定,三部皆悅服。 還,授理籓院侍郎,調工部,進正藍旗蒙古都統。 十四年,以都統銜休致。 踰年,卒,年八十有二,贈太子太保,依尚書例賜恤,謚文清,祀伊犁名宦祠。 松筠廉直坦易,脫略文法,不隨時俯仰,屢起屢蹶。 晚年益多挫折,剛果不克如前,實心為國,未嘗改也。 服膺宋儒,亦喜談禪。 尤施惠貧民,名滿海內,要以治邊功最多。 子熙昌,以廕生官至刑、工兩部侍郎,署熱河都統兼護軍統領。 數奉使赴各省按事,亦被信用。 嘉慶二十三年,卒於長沙,帝深惜之,贈都統,謚敬慎。 富俊,字松岩,卓特氏,蒙古正黃旗人。 繙譯進士,授禮部主事,歷郎中。 累遷內閣蒙古侍讀學士、內閣學士,兼副都統。 嘉慶元年,擢兵部侍郎,充科布多參贊大臣。 四年,授烏魯木齊都統,調喀什噶爾參贊大臣。 歷葉爾羌辦事大臣、烏里雅蘇台參贊大臣。 召署鑲紅旗漢軍都統、兵部侍郎。 八年,出為吉林將軍,調盛京。 清治民典旗地,限年首官,不首者治罪,追典價租息入官。 富俊疏言:「一年之內,一千六百餘案,應追繳者不下萬人,年久轉典,株連繁多。 旗、民多窮苦,既獲罪,又迫追呼,情實可憫,請悉寬免。 」允之。 十二年,考覈軍政,以潔己奉公,邊陲安輯,特詔褒美,予議敘。 十五年,因采葠攙雜,受屬員蔽,褫職,遣往吉林效力。 既而言官論關東三省賭博風熾,仁宗念富俊在官時曾嚴禁,即起授盛京工部侍郎,兼管奉天府尹及六邊邊門事務。 十八年,授黑龍江將軍,疏請內外臣工三年更調,及禁奢、講武數事,詔以更調非可限年,餘並嘉納。 又以東三省官兵技藝優嫺,每屆五年挑送京營,著為令。 第49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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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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