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三年,授直隷總督,賜孔雀翎。 四年,仁宗親政,季堂疏發和珅罪狀。 尋請以籍沒其仆呼什圖米麥萬餘石,分借文安、大城被水村民。 長新店盜發,上責季堂廢弛,削太子太保,奪孔雀翎。 下吏部議,奪官,去頂帶留任。 河南內黃知縣陶象柄獲長新店首盜,季堂奏聞。 上嘉季堂不邀功,還頂帶;又獲從犯,還孔雀翎。 是時川、楚、陝教匪為亂,五年,季堂奏:「教匪稽誅,臣聞經略額勒登保、參贊德楞泰等由川而楚而陝而甘,數千百里窮追,接戰輒勝。 是教匪所恃,不在勢眾而在得間能逃也。 川、楚、陝連界,崇山峻嶺,斷澗深溝,在在險阻。 教匪竄匿其間,劫掠而食,不煩裹糧;迫民前驅,不煩招集。 官兵至,輒翻山越澗而逃。 官兵必先運糧,又須探路,諸費周章。 即道路可通,餱糧可繼,而日夜追躡奔走,其勢必疲。 是教匪逸而兵勞也。 臣愚以為當先嚴守要隘,俾教匪無路可奔;乃宣上德意,散其脅從,然後臨之以兵,分道進剿。 教匪途窮食盡,計日可平。 聞陝省有團練鄉勇,或一二村,或數村,聯合築堡為聲援。 川、楚可推而行之,令各守本境,俾自護其田廬婦子。 則教匪雖多,驟難肆擾。 官兵剿撫兼施,無顧此失彼之慮。 」上諭曰:「所論極是。 總之能堵方能剿,能剿方能撫,大端不外乎此。 」 尋以病乞解任,還太子太保。 卒,贈太子太傅,遣禦前侍衛豐伸濟倫奠醊,謚莊敏。 子鈺,進士,直隷清河道;鏻,湖南鹽法道。 論曰:牧民於平世,自庶而求富,修水利,飭農功,其先務也。 觀承殫心力於是,政行畿甸。 富明安、元理、瀚皆以此為急,各著績效。 幹貞籌運道,尤重行水。 世傑起下僚,介而能恕。 燿以學為政,所施未盡其藴。 季堂論治教匪,後來堅壁清野之議,已發其端。 我有先正,言明且清,諸臣所論列,足當之矣。 列傳一百十二 李清時 姚立德 李宏 子奉翰 孫亨特 何煟 子裕城 吳嗣爵 薩載 蘭第錫 韓鑅 李清時,字授侯,福建安溪人,大學士光地從孫。 乾隆七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十四年,授浙江嘉興知府。 上南巡,或議自嘉興至杭州別闢道行民舟,清時於官塘外求得水道相屬,上通吳江平望,下達杭州壩子門,號為副河。 丁父憂,去官。 服除,授山東兗州知府。 二十二年,擢運河道。 二十六年,河決孫家集,運河由夏鎮至南陽兩堤俱潰,清時督修築。 議者或擬用椿埽,費以六十萬計;或擬建石堤,費以三百萬計。 清時少時行瀕海間,見築堤捍海為田者,擲碎石積水中,潮退則以木攔之,填土其上,堅築成堤;因參用其法,以河東、西兩岸皆水,得土難,令以石壘兩旁,積葑其中,水涸,募夫起土置積葑上,費帑十四萬有奇,而兩堤成。 曹縣溢,水瀉入微山湖,出韓莊湖口,閘隘,水不得泄,令於閘北毀石堤,掘地深之以泄水。 事上聞,上命於其地建滾水壩,高一丈二尺餘。 清時請減低為一丈,令湖水落至丈,乃閉閘蓄水。 泗水經兗州西流入府河,濟寧城東舊有楊家壩,遏水使入馬場湖,蓄以濟運,遇伏秋水漲不能泄,淹民田,令改壩為閘,視水盛衰為啟閉。 汶水分流入蜀山、馬踏兩湖,舊制引水使南行少北行多,後乃反之,漕船經袁口、靳口,淺澀不能進。 清時規分水口,令南壩加長,北壩收短,以為節宣,並減低何家壩,使汶水南弱而北增。 蜀山湖出口為利運、金綫二閘,舊制開金綫資南運。 清時令移金綫在利運北,使蜀山湖水先濟北運。 壽張境有沙、趙二水,阻運河不得入海。 舊於運河東岸建三空五孔橋,又於八里廟建平水三徬,使二水盛漲有所泄。 清時議減低三空五孔橋,又於八里廟增建滾水壩,使漲未盛即泄,不為範、濮、壽張、東阿諸縣民田害。 總督方觀承行河,用其議,二水始宣暢。 衛水自館陶至臨清與汶會,舊有閘,盛漲不能禦。 清時令於閘南當汶、衛交流處築壩,仍歲加高厚;又議拓四女寺滾水壩。 尚書裘曰修行河,用其議,衛河得安流。 二十九年,調江南淮徐道。 三十年,擢河東河道總督,賜其母大緞、貂皮。 清時以河堤歲修,司其事者每不度形勢,過高糜帑,而卑薄者不能大有增益,乃飭所司當水漲各具堤高水面尺寸呈報,擇堤最薄者培之。 迨伏秋水發,耿家寨稱十四堡,水及舊堤上,賴豫增新築以免。 清釐河工徵料諸弊,歲減派料至千餘萬斤。 三十一年,運河東岸漫口,自請議處,原之。 三十二年七月,授山東巡撫。 高苑、博興、樂安三縣被水,清時謂小清河下流隘,故上遊溢,檄所司勘驗。 遽疾作,乞解任,不許。 三十三年,卒。 清時治水善相度情形,窮源竟委。 每乘小舟出入荒陂叢澤、支流斷港中,或徒步按行諮訪,必得要領,乃見諸建置。 姚立德,字次功,浙江仁和人。 祖三辰,官吏部侍郎。 立德以廕生授主事。 乾隆十二年,外授江寧通判,遷知直隷景州。 州俗,有人市鬻奴婢,牽就牙儈估其值,如牲畜然;親死三日,祭城隍廟獄曰「哭廟」:立德諭禁之,陋俗以革。 累遷山東按察使,署河東河道總督。 按行工次,見陽武汛十七堡諸地土鬆浮,疏請築半戧,培堤使堅。 山東運河兩岸蜀山、南旺、馬場、昭陽、微山諸湖,每伏秋盛漲,水不能容,為豫籌蓄泄,壩開塞、閘啟閉惟其時。 三十九年,實授,加兵部尚書銜。 高雲龍者,內監高雲從弟也,立德入雲從言,薦之臨清州為傔從,坐逮,依結交近侍律論斬,命奪官,仍留任。 陽穀民王倫為亂,立德分守東昌,城圮難守,引運河水繞城壕,恃以為固;檄發倫先墓,磔其屍。 四十四年,儀封河決,屢築屢沖,命奪官,仍留工效力自贖。 四十五年,責令回籍。 旋發往南河,補淮安裡河同知。 四十八年,卒。 李宏,字濟夫,漢軍正藍旗人。 監生,入貲授州同。 效力河工,授山陽縣外河縣丞。 累遷宿虹同知。 乾隆十六年,授河庫道。 尚書劉統勛劾河員虧帑,事連宏,解職。 事白,留工。 二十二年,發直隷以河務同知用,總督尹繼善疏請留南河。 侍郎夢麟勘治六塘河以下,以宏從。 尋復補河庫道,丁父憂,命在任守制。 二十七年,調淮徐道。 二十九年,擢河東河道總督。 奏言:「山東運河資湖水接濟。 今秋雨少,飭早閉臨運各閘。 」又言:「微山湖蓄水濟運。 韓莊湖口閘水深,與滾水壩脊相平,空船足敷浮送,即應堵閉。 泗河會合諸泉,收入獨山湖,僅濟南運。 應請於兗州府金口壩截築土偃,俾達馬場湖,俾濟寧上、下河道並資其益。 蜀山、馬踏二湖專濟北運,亦須築壩收蓄。 」又請增募夫役挑濬沙、趙、漳、衛、汶、泗、韓、馬諸水,均報聞。 又奏:「黃河北岸耿家寨埽工為豫東第一險要,自乾隆九年下埽修防,歲費帑料。 去冬於對岸引渠,冀分溜勢。 今秋全河暢分入渠,險工淤閉。 」得旨嘉獎。 第45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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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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