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遷江南河道總督。 奏言:「高、寶、興、泰積年被水,上命封南關、車邏等壩,於金灣壩下濬引河,泄水歸江,使洪澤湖、運河之水不致漫壩東注。 下河各縣支河汊港及田間積水,均匯入串場河,北至鹽城石、天妃等閘,出新洋港。 又自興化白駒、青龍、八社、大團等閘出鬥龍港,分二道歸海。 惟下河形如釜底,積澇驟難消涸。 請浚興化迤南丁溪、小梅二閘引河使出王家港,興化迤北上岡、北草堰、陳家沖三閘引河,使匯射陽湖,增二道歸海,俾數州縣積水節節流通,沮洳漸成沃壤。 」從之。 二十七年,授內大臣,奏言:「運河歸江,邵伯以下舊設六閘。 自鹽河分流下注,請將六閘金門量為展寬。 又鹽河舊設中、南、北各二閘,應留北二閘以濟鹽、運。 南、中二閘過水遲滯,應添建石壩,接長土堤,酌挑引河,俾高、寶湖水歸江益暢。 」二十八年,加太子太傅。 二十九年,奏言:「清口以上桃、宿等,專受黃水;清口東壩以下,淮、黃合流,至雲梯關迤東歸海。 北岸五套、南岸陳家浦頂衝入溜,議培築舊堤。 臣以雲梯關外近海,與其築堤束水,不若於舊堤上首作斜長子堰,使水匯正河入海。 」上均是之。 三十年,遷兩江總督,仍統理南河事務。 三十一年,按蘇州同知段成功縱仆擾民,高晉以成功方病,擬寬之,上責其袒庇。 三十三年,署湖廣總督,兼攝荊州將軍事。 三十四年,回任,兼署江蘇巡撫。 上命采洋銅鑄錢,高晉請收小錢,並運雲南銅供鑄,費省於洋銅,上用其議。 三十六年,兼署漕運總督,授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仍任總督如故。 尋命同侍郎裘曰修、總督楊廷璋籌勘永定河工。 事竟,還江南。 四十年,河東河道總督姚立德奏請以蜀山湖收蓄伏秋汛水,工部以舊例蜀山湖於十月後收蓄汶河清水議駁,上命高晉會勘。 尋奏:「蜀山湖周六十五里,在汶河南、運河東,為第一水櫃。 向定蓄水限九尺七八寸,請改以一丈一尺為率,兼蓄伏秋汛水。 」從之。 四十一年,河督吳嗣爵奏黃河淤高,命高晉與總督薩載籌議。 請浚清口以內引河停淤,使清水暢出,與黃河匯流東注,併力剔沙,則黃河不濬自深,海口不疏自治。 ”上諭曰:「此奏甚合機宜形勢,為治淮、黃一大關鍵。 屆時妥為之。 」是冬,入覲,上以高晉年七十,書榜以賜。 四十三年,命赴浙江會巡撫王亶望相度海塘,又命赴河南堵築儀封漫口。 秋,河決時和驛,高晉請議處,命寬之。 冬,時和驛工竟。 儀封新修埽工蟄陷,部議奪官,仍命留任。 十二月,卒,賜祭葬,謚文端。 懷舊詩並列五督臣中。 子書麟、廣興,自有傳。 完顏偉,完顏即其氏,滿洲鑲黃旗人。 雍正間,自內務府筆帖式累遷戶部員外郎。 命往江南學習河務。 乾隆二年,授浙江海防道。 調江南河務道,尋擢浙江按察使。 方建尖山壩工,巡撫盧焯奏以偉督工,歲賚銀五百。 六年,命為江南副總河,就擢河道總督。 高郵南關、五里、車邏三壩,值河、湖盛漲,泄水輒浸下河州縣民田。 上命閉洪澤湖天然壩及三壩,不使水入下河。 知州沈光曾以上河濱湖灘地被水,議以濟運餘水由三壩減泄,並易芒稻河閘為壩,疏寶應、高郵、甘泉諸湖南注之路。 偉劾其擾亂河工,光曾坐奪官。 初,上以黃河大溜逼清口,命循康熙舊跡,開陶莊引河,導使北注。 大學士鄂爾泰與河道總督高斌合勘,甫定議,會暴汛積淤,工遂停。 高斌亦去任,覆命偉相度。 偉議自清口迤西黃河南岸設木龍挑溜,使漸趨而北。 七年,疏言:「淮源上遊雨多水發,賈魯河盛漲,由渦達淮,匯於洪澤湖。 三石滾壩減歸高、寶、邵伯等湖,而古溝、東壩漫刷過水又自白馬湖來會,水勢益大。 臣督築子堰捍禦,並開高郵老土壩及南關等三壩,水勢始定。 」上嘉之。 是歲黃河亦盛漲,石林口減水過多,沛縣及山東魚台、滕、嶧諸縣皆被水。 偉具疏請罪。 禦史吳煒劾偉用人不得當,偉疏辨,上不深責,調河東河道總督。 九年,奏言:「山東歷年被水,由於上遊散漫,下遊梗阻。 運河東接汶、泗、沂、濟諸水,泄入微山、蜀山、南旺、馬踏諸湖;北接漳、衛二水,泄入鹽河、徒駭、馬頰、鈎盤諸河。 遇伏秋異漲,宣洩不及,應於運河內增閘壩以分其勢,疏下河以暢其流。 其經由各州縣,凡溝渠淤狹者浚之,堤堰殘缺者修之。 」報可。 十年,以母老乞回京,有旨慰留。 十三年,授左副都禦史。 旋卒。 顧琮,字用方,伊爾根覺羅氏,滿洲鑲黃旗人,尚書顧八代孫。 父顧儼,歷官副都統。 顧琮,以監生錄入算學館,修算法諸書,書成議敘。 康熙六十一年,授吏部員外郎。 雍正三年,授戶部郎中,遷禦史。 四年,巡視長蘆鹽政。 八年,遷太仆寺卿。 九年,授霸州營田使。 十一年,協理直隷總河,遷太常寺卿,署直隷總督。 尋授直隷河道總督。 十二年,奏報:「永定河口深通,上流始得暢注入澱。 近因淤,議濬引河,自然開刷,不勞民力,號為天賜引河。 」上令報祀。 疏請更定管河汛,增設員缺,下部議行。 乾隆元年,署江蘇巡撫。 丁父憂回旗。 二年,命協辦吏部尚書事。 永定河決,命偕總督李衛督修。 旋署河道總督。 三年正月,改授硃藻,命協同辦理。 奏畿輔西南諸水匯於東西兩澱,淤墊漫溢為患。 請設垡船撈泥,以三角澱通判、清河同知司其事。 藻罷去,復授河道總督。 五年,濬青縣興濟、滄州捷地兩減河,疏陳善後諸事,請疏海口,築遙堤,多設涵洞。 六年,請改定子牙河管河官制。 尋以裁缺回京。 是年,授漕運總督。 七年,奏言:「清江以上,運河兩岸,向來只知束水濟運,未知借水灌田,坐聽萬頃源泉,未收涓滴之利。 同此田畝,淮南、淮北,腴瘠相懸。 或疑運河泄水,於濟運有妨。 不知漕艘道經淮、徐,五月上旬即可過竣。 稻田須水,正在夏秋間。 若屆時始行宣導,是祗借閉蓄之水為灌溉之資,於漕運初無所妨。 況清江左右所建涵洞,成效彰彰。 推此仿行,萬無疑慮。 請特遣大臣總理相度,會同督、撫、河臣詳酌興工。 」議未及行。 八年,以督運詣京師。 入對,請行限田,上斥其擾民。 十年六月,疏請於馬莊集、曹家店各建石閘,束上遊之水,並將駱馬湖入運處改在皁河以上車頭,建閘挑渠,引水濟運。 十字河竹絡壩開放後,黃水湍激,橫截運河,糧艘提溜為難。 當於竹谿壩下束黃壩迤東接堤堵截,別於蘇家閘南濬河越黃入運,從之。 十一年,署江南河道總督。 十二年,命偕大學士高斌按浙江巡撫常安貪婪狀。 坐未窮治,奪官,命留任。 尋調河東河道總督。 十七年,疏言:「運河堤未設堡房。 請視黃河例,每二里建堡房,都計四百餘座。 」十九年,坐江南總河任內浮費工銀,奪官。 旋卒。 顧琮內行嚴正,嘗入對,值旱多風,世宗以為憂。 顧琮引洪範謂「蒙恆風若,慮臣或蔽君」,上為之動容。 世宗崩,顧琮方喪偶,逾三年乃續娶。 方苞以為合禮。 白鍾山,字毓秀,漢軍正藍旗人。 雍正初,自戶部筆帖式遷江南山清裡河同知。 累擢江蘇布政使。 奏:「狼山、蘇松二鎮駐地距蘇州俱遠,軍糈輓運維艱,請就所駐及附近州縣配給。 崇明孤懸海外,地不產米,請由江、廣采運,撥萬石貯崇明倉,備平糶。 海濱漲出沙洲,民人占居,當築土墩以避潮患。 」從之。 十二年,授南河副總河,旋擢河東河道總督。 第4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清史稿 中》
第4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