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調雲貴廣西總督。 思茅土酋刁興國為亂,總督高其倬發兵討之,擒興國,餘黨未解。 尹繼善至,諮於其倬,得翾要,檄總兵楊國華、董芳督兵深入,斬其酋三,及從亂者百餘。 元江、臨安悉定。 分兵進攻攸樂、思茅,東道撫定攸樂三十六寨,西道攻六囤,破十五寨,降八十餘寨。 疏聞,上諭曰:「剿撫名雖二事,恩威用豈兩端?當撫者不妨明示優容,當剿者亦宜顯施斬馘,俾知順則利,逆則害。 今此攻心之師,即寓將來善後之舉,是乃仁術也。 識之!」十二年,奏定新闢苗疆諸事,請移清江鎮總兵於台拱,並移設同知以下官,增兵設汛,從之。 又奏雲南濬土黃河,自土黃至百色,袤七百四十餘裡。 得旨嘉獎。 尋詔廣西仍隷廣東總督。 十三年,奏定貴州安籠等營制。 貴州苗復亂,尹繼善發雲南兵,並徵湖廣、廣西兵策應。 遣副將紀龍剿清平,參將哈尚德收新舊黃平二城,合兵徇重安。 副將周儀等復餘慶,獲苗酋羅萬象等。 總兵王無黨、韓勛剿八寨,總兵譚行義剿鎮遠。 又令無黨合廣西、湖南兵與行義會,破苗寨,斬千餘級,獲苗酋阿九清等,苗亂乃定。 乾隆元年,貴州別設總督,命尹繼善專督雲南。 二年,奏豁雲南軍丁銀萬二千二百有奇。 入覲,以父尹泰老,乞留京侍養。 授刑部尚書,兼管兵部。 三年,丁父憂。 四年,加太子少保。 五年,授川陝總督。 郭羅克部番復為亂,尹繼善檄諭番酋執為盜者以獻,事旋定。 六年。 奏陳郭羅克善後諸事,請設土目,打牲予號片,寬積案,撤戍兵,上皆許之。 七年,丁母憂。 八年,署兩江總督,協理河務。 疏言:「毛城鋪天然壩,高郵三壩,皆宜仍舊。 」上諭令斟酌,因時制宜。 九年,衛入覲,還,上命傳旨開天然壩,且曰:「衛奏河水小,壩宜開。 」尹繼善覆奏,略言:「衛不問河身深淺,但問河水大小,非知河者也。 河淺壩開,宣流太過。 湖弱不敵黃強,為害滋甚。 」上卒用尹繼善議。 十年,實授兩江總督。 十二年,疏言:「阜寧、高、寶諸地圩岸分年修治,務令圩外取土,挑濬成溝,量留涵洞,使旱澇有備。 鳳、潁、泗三屬頻遭水患,河渠次第開濬,而田間圩塍實與為表裡,亦陸續興修。 俟有成效,推行遠近。 」上諭曰:「此誠務本之圖,實力為之。 」 十三年,入覲,調兩廣,未行,授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軍機處行走,兼正藍旗滿洲都統。 未幾,復出署川陝總督。 嗣以四川別設總督,命專督陝、甘。 大學士傅恆經略金川,師經陝西,上獎尹繼善料理台站、馬匹諸事,調度得宜。 十四年,命參贊軍務,加太子太保。 十五年,西藏不靖,四川總督策楞統兵入藏,命兼管川陝總督。 十六年,復調兩江。 十七年,尹繼善以上江頻被水,疏請濬宿州睢河、彭家溝,泗州謝家溝,虹縣汴河上遊,築宿州符離橋,靈壁新馬橋,砂礓河尾黃甿橋、翟家橋,詔如所請。 羅田民馬朝柱為亂,檄總兵牧光宗捕治,並親赴天堂寨,獲朝柱家屬、徒黨,得旨嘉獎,召詣京師。 十八年,復調署陝甘總督。 雍正間,開哈密蔡伯什湖屯田,乾隆初,以畀回民。 貝子玉素富以屢歉收請罷。 尹繼善奏言:「從前開渠引水,幾費經營。 回民不諳耕作,頻歲歉收。 萬畝屯田,棄之可惜。 請選西安兵丁子弟,或招各衛民承種。 」上韙其言。 調江南河道總督。 十九年,疏言:「河水挾沙而行,停滯成灘。 有灘則水射對岸,即成險工。 銅、沛、邳、睢、宿、虹諸地河道多灘,宜遵聖祖諭,於曲處取直,開引河,導溜歸中央,借水刷沙。 河堤歲令加高,務使穩固,而青黃不接,亦寓賑於工。 」詔如議行。 命署兩江總督,兼江蘇巡撫。 二十一年,疏請濬洪澤湖入江道,開石羊溝,引東西灣兩壩所減之水,疏芒稻閘達董家溝引河,引金灣閘壩所減之水,加寬廖家溝河口,引璧虎、鳳凰兩橋所減之水,並濬各河道上遊,修天妃、青龍、白駒諸閘,從之。 實授兩江總督。 二十二年,疏言:「沛縣地最卑,昭陽、微山諸湖環之,濟、泗、汶、滕諸水奔注。 請於荊山橋外增建閘壩,使湖水暢流入運。 又沂水自山東南入駱馬湖,出盧口入運,阻荊山橋出水。 當相度堵修。 」上以所言中形勢,嘉之。 旋與侍郎夢麟等會督疏治淮、揚、徐、海支幹各河暨高、寶各工,是冬事竟,議敘。 二十五年,上命增設布政使,尹繼善請分設江寧、蘇州二布政使,而移安徽布政使駐安慶。 二十七年,上南巡,命為禦前大臣。 二十九年,授文華殿大學士,仍留總督任。 三十年,上南巡,尹繼善年七十,禦書榜以賜。 召入閣,兼領兵部事,充上書房總師傅。 三十四年,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三十六年,上東巡,命留京治事。 四月,卒,贈太保,發帑五千治喪。 令皇八子永璿奠醊,永璿,尹繼善壻也。 賜祭葬,謚文端。 尹繼善釋褐五年,即任封疆,年才三十餘。 蒞政明敏,遇糾紛盤錯,紆徐料量,靡不妥貼。 一督雲、貴,三督川、陝,四督兩江。 在江南前後三十年,最久,民德之亦最深。 世宗最賞李衛、鄂爾泰、田文鏡,嘗諭尹繼善,謂當學此三人。 尹繼善奏曰:「李衛,臣學其勇,不學其粗。 田文鏡,臣學其勤,不學其刻。 鄂爾泰,宜學處多,然臣亦不學其愎。 」世宗不以為忤。 高宗嘗謂:「我朝百餘年來,滿洲科目中惟鄂爾泰與尹繼善為真知學者。 」禦製懷舊詩復及之。 子慶桂,自有傳。 劉於義,字喻旃,江蘇武進人。 康熙五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在翰林文譽甚著,凡有撰擬,輒稱旨。 雍正元年,命直南書房,遷中允。 再遷侍講,督山西學政。 三年,遷庶子,上諭以留心民事。 歲饑,無積貯,奏請歲以耗羨四萬於太原、平陽、潞安、大同買米貯倉,春糶秋補,上命巡撫伊都立酌量舉行。 四年,一歲四遷,擢倉場侍郎。 倉吏積習,鬻正米以購篩颺耗米抵額。 於義嚴出入,稽餘米定數,宿弊一清。 七年,命察覈西寧軍需。 八年,遷吏部侍郎。 命與侍郎牧可登如山東察賑,並按按察史唐綏祖劾濟南知府金允彞袒鄒平知縣袁舜裔虧空,論如律。 九年,授直隷河道總督。 奏天津截留漕糧,省津貼諸費,但給地方官耗米百之一。 又奏青龍灣諸地,侍郎何國宗議建鷄心閘十四阻水,當停。 並請展壩面,使無礙水道。 均如議行。 擢刑部尚書,仍理河務。 尋署直隷總督。 直隷盜犯,依律不分首從皆斬。 大名劫盜十餘案,每案數十人。 於義以兇器祗田具,臓物僅米穀,乃饑民借糧爭奪,非盜,奏請得末減。 直隷盜案視各省分首從自此始。 十年,署陝西總督。 十一年,授吏部尚書,仍署總督。 累疏言甘、涼為軍需總匯,糧草價昂,兵餉不敷養贍。 請酌借耔糧農器,於瓜州諸地開墾屯種,耕犁以馬代牛,並募耕夫二百,教回民農事。 又於赤金、靖逆之北湃帶湖及塔兒灣築台堡為保障,安家窩鋪口別開渠供灌溉。 又疏請甘、涼設馬廠,牧長、牧副,視太仆寺條例,歲十一月,察馬匹孳生多寡,為弁兵升降賞罰。 均如所請行。 十三年,命大學士查郎阿代於義領陝西總督,予於義欽差大臣關防,留肅州專筦軍儲。 乾隆元年,奏言:「蘭州浮橋始於前明,用二十四艘,兩埠鐵纜百二十丈。 自有司遞減四舟,纜僅七十丈,於是埠基砌入河心,水益湍急,沖潰屢見。 請動用公帑改複原式。 庶河寬水緩,以便行旅。 」得旨允行。 查郎阿入覲,於義仍署陝西總督。 二年,召還京。 三年,查郎阿劾承辦軍需道沈青崖等私運侵帑,辭連於義。 上遣侍郎馬爾泰會查郎阿按治,於義坐奪官,並責償麥稞價銀三萬餘兩。 甘肅自康熙末至雍正初,虧帑金一百六十餘萬,文書散缺。 於義奉命察覈,逮任總督,部署西師往返,凡四年,屯田築堡,安集流移,輸送軍糧戰馬,其勞最多。 以簿領過繁,得過亦由此。 第39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清史稿 中》
第3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