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召南,字次風,浙江天台人。 幼而穎敏,鄉裡稱神童。 雍正十一年,命舉博學鴻詞,召南以副榜貢生被薦。 乾隆元年,廷試二等,改庶吉士,散館授檢討。 八年,禦試翰詹各官,擢中允,遷侍讀。 九年,以父喪去官。 時方校刻經史,召南分撰禮記、漢書考證,命即家撰進。 服除,起原官。 十二年,遷侍讀學士。 十三年,複試翰詹各官,以召南列首,擢內閣學士,命上書房行走。 遷禮部侍郎。 上於寧古塔得古鏡,問召南,召南辨其款識,具陳原委。 上顧左右曰:「是不愧博學鴻詞矣!」上西苑射,發十九矢皆中的,顧尚書蔣溥及召南曰:「不可無詩!」召南進詩,上和以賜。 十四年夏,召南散直墮馬,觸大石,顱幾裂。 上聞,遣蒙古醫就視,賜以藥。 語皇子宏適:「汝師傅病如何?當頻使存問!」幸木蘭,使賜鹿脯十五束。 及冬,入謝,上慰勞,召南因乞歸,固請乃許。 及行,賜紗、葛各二端。 上南巡,屢迎駕,輒問病狀,出禦製詩命和。 上嘗詢天台、雁宕兩山景物,召南對未嘗遊覽。 上問:「名勝在鄉裡間,何以不往?」召南對:「山峻溪深,臣有老母,怵古人登高臨深之誡,是以未敢往。 」上深嘉之。 既而,以族人周華為書訕上,逮詣京師,吏議坐隱匿,當流,籍其家,上命奪職放歸,還其產十三四。 召南歸,遂卒。 召南易直子諒,文辭渰雅。 著水道提綱,具詳源委脈絡;歷代帝王年表,舉諸史綱要:並行於世。 陳兆侖,字星齋,浙江錢塘人。 亦幼慧。 雍正八年進士,福建即用知縣。 舉博學鴻詞,詣京師試,授內閣中書,充軍機章京。 乾隆元年,廷試二等,授檢討。 十七年,上禦經筵,以撰進講義稱旨,擢左中允。 禦試翰詹各官,復擢侍講學士。 再遷順天府府尹。 值大水,兆侖心計指畫,撫綏安集,無不得所。 畿輔役繁,舊設官車疲敝,議僉富戶應役,兆侖奏罷之。 時方西征,髮禁旅,兆侖經畫宿頓儲蓄,井井有緒,軍民晏然。 二十一年,遷太常寺卿。 上謁陵,以同官迎駕失儀,左授太仆寺少卿。 再遷太仆寺卿。 三十六年,卒。 兆侖精六書之學,尤長經義,於易、書、禮均有論述。 為詩文澹泊清遠。 孫桂生,字堅木。 嘉慶初,自優貢生授知縣,揀發湖北。 時教匪為亂,桂生從廣州將軍明亮擊賊,破孝感,殲魯惟志;戰歸州,禦齊王氏:屢有功。 授大冶知縣,再遷安陸知府。 九年,遭母喪,湖北巡撫章煦疏請留軍。 喪終,除荊州知府。 三遷,再轉為江寧布政使,署江蘇巡撫。 初彭齡劾桂生徵賦不力,奪職;復劾察庫帑不實,上命大學士托津、戶部尚書景安按治,疏言:「桂生察庫帑無弊,徵賦亦逾十之七。 」召詣京師,旋授甘肅布政使。 再轉,復遷江蘇巡撫。 上六十萬壽,蠲各行省民間逋賦。 桂生疏言:「曠典殊施,當令澤及於民。 請自嘉慶元年起至二十二年,詳察民間逋賦,毋令官吏因緣為奸。 二十二年漕項,例至二十四年奏銷,民逋請並蠲除。 」又言:「民間逋賦有由州縣移他款代納者,今既蠲逋,當令現任州縣期十年償所移款。 」皆議行。 命署蘇州織造,兼領滸墅關,兼署兩江總督。 宣宗即位,召詣京師,以三品京堂待缺,旋命休致。 道光二十年,卒。 桂生子憲曾,進士,官至詹事。 董邦達,字孚存,浙江富陽人。 雍正元年,選拔貢生。 以尚書勵廷儀薦,命在戶部七品小京官上行走。 十一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乾隆三年,充陝西鄉試考官,疏言官卷數少,以民卷補中,報聞。 授右中允,再遷侍讀學士。 十二年,命直南書房,擢內閣學士,以母憂歸。 踰年,召詣京師,命視梁詩正例,入直食俸。 十五年,補原官,遷侍郎,歷戶、工、吏諸部。 二十七年,遷左都禦史,擢工部尚書。 二十九年,調禮部。 三十一年,調還工部。 三十二年,仍調還禮部。 三十四年,以老病乞解任,上諭曰:「邦達年逾七十,衰病乞休,自合引年之例。 惟邦達移家京師,不能即還裡。 禮部事不繁,給假安心調治,不必解任。 」尋卒。 賜祭葬,謚文恪。 邦達工山水,蒼逸古厚。 論者謂三董相承,為畫家正軌,目源、其昌與邦達也。 子誥,自有傳。 錢維城,字宗盤,江南武進人。 乾隆十年一甲一名進士,授修撰。 功令,初入翰林,分習清、漢文。 維城習清文,散館列三等。 上不懌,曰:「維城豈謂清文不足習耶?」傅恆為之解。 命再試漢文,上謂詩有疵,賦尚通順,仍留修撰。 是歲即遷右中允,命南書房行走。 三遷,再轉為刑部侍郎。 疏請申明律例:「事主殺盜賊移屍,有司輒置勿論。 本律科移屍罪,反至流徒。 請凡殺人律得勿論者,雖移屍仍用本律。 殺奸之獄,姦夫拒捕,有司輒用鬥殺律定讞。 殺姦殺拒捕者,反重於殺不拒捕者。 請用殺拒捕罪人律勿論。 」下部議行。 三十四年,命偕內閣學士富察善如貴州會湖廣總督吳達善按治威寧州知州劉標虧帑,巡撫良卿、前巡撫方世俊等皆坐譴。 三十五年,古州苗香要為亂,覆命偕吳達善及巡撫宮兆麟督剿。 香要多力而狡,苗女迫根為羽翼,煽旁寨出掠。 維城如古州,督總兵程國相破烏牛、佳居諸寨,獲迫根。 維城乃自烏牛如佳居宣諭,解脅從。 督兵破朋論大箐,香要獨身跳去。 乃令先撤兵,遣詗香要,卒擒而殲之。 亂定,諭議敘。 三十六年,雲南龍陵戍卒四十去伍走,既就獲,大吏請悉誅之。 維城入對,言:「伊犁戍卒荷校一月,今用法過重。 且戮於獲所,邊兵何由知?不如械至龍陵,倍其罰,荷校三月,足以儆眾。 」上從之。 三十七年,丁父憂,歸,以毀卒。 謚文敏。 維城工文翰,畫山水幽深沈厚。 錢陳群謂維城通籍後畫益工,蓋得益於邦達雲。 鄒一桂,字原褒,江南武進人。 祖忠倚,順治九年一甲一名進士,官修撰。 一桂,雍正五年二甲一名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十年,授雲南道監察禦史,疏禁官媒蓄婦女為奸利。 乾隆七年,轉禮科給事中,疏言:「刑部諸囚已結入北監,未結覊南所。 今察視監所,已未結雜收,請如例分禁。 」又言:「奉命下部議諸事,科道輒於部議未上之先,攙越凟陳,請申飭。 」上韙其言。 湖南巡撫許容坐誣劾糧道謝濟世罷,覆命署湖北巡撫。 一桂與給事中陳大玠具疏論列,謂:「容狡詐欺公,僅予奪職,已邀寬典;今復任封疆,何以訓天下?乞降旨宣示臣民,俾曉然於黜陟之所以然,斯國法昭而吏治有所率循。 」上為罷容。 十年,遷太常寺少卿,疏言:「律載獄具全圖,鐵索鈕釒,俱有定式。 獄官以防範為辭,匣床以束其身,鐵簫以直其項,觀音圈以攣其手足。 部議禁非刑,日久復創新制,令諸囚排頭仰臥,橫穿長木,壓其手足,與匣床無異,請敕嚴禁。 」從之。 四遷為禮部侍郎。 同部侍郎張泰開舉一桂子志伊為國子監學正,又坐徇尚書王安國、左都禦史楊錫紱祀其父鄉賢,屢下部議,二十一年,左授內閣學士。 二十三年,乞致仕。 三十六年,詣京師祝上壽,加禮部侍郎銜,在籍食俸。 三十七年,歸,卒於東昌道中。 加尚書銜。 一桂畫工花卉,承惲格後為專家。 嘗作百花捲,花題一詩,進上,上深賞之,為題百絶句。 晚被薄譴,歸猶賦詩餞之雲。 謝墉,字昆城,浙江嘉善人。 乾隆十六年,上南巡,墉以優貢生召試,賜舉人,授內閣中書。 十七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坐撰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碑文語失當,下部議,降調。 二十四年,回部平,墉擬鐃歌上,上命復官,直上書房。 五遷工部侍郎,督江蘇學政。 四十三年,調禮部。 四十五年,調吏部。 廣西全州知州彭曰龍坐縱革役復充,奪官,詣部請捐復。 大學士阿桂領吏部,將許之,墉以為不可。 時有山東商河教諭侯華捐復,方議駁,墉援以例曰龍。 阿桂疑墉為華地,奏聞。 上命訊,華力言無囑託,乃用墉議,不許曰龍捐復。 四十八年,復督江蘇學政。 五十一年,任滿,還京師。 上問洪澤湖運河水勢,墉奏:「洪澤湖漸高,民間傳說‘昔如釜,今如盤’,請加疏濬。 」五十二年,上以總督李世傑奏洪澤湖水注清口暢流,命墉往與世傑勘湖水淺深。 尋奏湖水深至十丈,淺亦在一二丈間,墉自請議處。 上以湖水前年較淺,墉得自傳聞,據以入告,茲既已勘明,免其議處。 第39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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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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