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群詩純慤樸厚,如其為人。 賡唱既久,亦頗斅禦製詩體。 貳刑部十年,慎於庶獄,虛衷詳鞫。 高宗嘗以於定國期之。 汝誠繼貳刑部,奉陳群之教,持法明允。 臻亦善治獄。 在平陽,介休民被盜殺其母,攫釧去。 民言姻家嘗貸釧,傭或竊釧逃,鄰家子左右之。 縣捕三人,榜掠誣服。 他日獲盜得釧,民乃言非其母物。 獄不能決。 臻微服訪得實。 撫山東,清庶獄,雪非罪二十餘人,擒教訟者置於法。 沈德潛,字碻士,江南長洲人。 乾隆元年,舉博學鴻詞,試未入選。 四年,成進士,改庶吉士,年六十七矣。 七年,散館,日晡,高宗蒞視,問孰為德潛者,稱以「江南老名士」,授編修。 出禦製詩令賡和,稱旨。 八年,即擢中允,五遷內閣學士。 乞假還葬,命不必開缺。 德潛入辭,乞封父母,上命予三代封典,賦詩餞之。 十二年,命在上書房行走,遷禮部侍郎。 是歲,上諭諸臣曰:「沈德潛誠實謹厚,且憐其晚遇,是以稠疊加恩,以勵老成積學之士,初不因進詩而優擢也。 」 十三年,德潛以齒衰病噎乞休,命以原銜食俸,仍在上書房行走。 十四年,復乞歸,命原品休致,仍令校禦製詩集畢乃行。 諭曰:「朕於德潛,以詩始,以詩終。 」且令有所著作,許寄京呈覽。 賜以人葠,賦詩寵其行。 德潛歸,進所著歸愚集,上親為制序,稱其詩伯仲高、王,高、王者謂高啟、王士禎也。 十六年,上南巡,命在籍食俸。 是冬,德潛詣京師祝皇太後六十萬壽。 十七年正月,上召賜曲宴,賦雪獅與聯句。 又以德潛年八十,賜額曰「鶴性松身」,並賚藏佛、冠服。 德潛歸,復進西湖志纂,上題三絶句代序。 二十二年,復南巡,加禮部尚書銜。 二十六年,復詣京師祝皇太後七十萬壽,進歷代聖母圖冊。 入朝賜杖,上命集文武大臣七十以上者為九老,凡三班,德潛為致仕九老首。 命遊香山,圖形內府。 德潛進所編國朝詩別裁集請序,上覽其書以錢謙益為冠,因諭:「謙益諸人為明朝達官,而復事本朝,草昧締構,一時權宜。 要其人不得為忠孝,其詩自在,聽之可也。 選以冠本朝諸人則不可。 錢名世者,皇考所謂‘名教罪人’,更不宜入選。 慎郡王,朕之叔父也,朕尚不忍名之。 德潛豈宜直書其名?至世次前後倒置,益不可枚舉。 」命內廷翰林重為校定。 二十七年,南巡,德潛及錢陳群迎駕常州,上賜詩,並稱為「大老」。 三十年,復南巡,仍迎駕常州,加太子太傅,賜其孫維熙舉人。 三十四年,卒,年九十七。 贈太子太師,祀賢良祠,謚文慤。 禦製詩為輓。 是時上命毀錢謙益詩集,下兩江總督高晉令察德潛家如有謙益詩文集,遵旨繳出。 會德潛卒,高晉奏德潛家並未藏謙益詩文集,事乃已。 四十三年,東台縣民訐舉人徐述夔一柱樓集有悖逆語,上覽集前有德潛所為傳,稱其品行文章皆可為法,上不懌。 下大學士九卿議,奪德潛贈官,罷祠削謚,仆其墓碑。 四十四年,禦製懷舊詩,仍列德潛五詞臣末。 德潛少受詩法於吳江葉燮,自盛唐上追漢、魏,論次唐以後列朝詩為別裁集,以規矩示人。 承學者效之,自成宗派。 金德瑛,字汝白,浙江仁和人。 乾隆元年進士,廷對初置第六,高宗親擢第一,授修撰。 是歲舉博學鴻詞科,德瑛以薦徵,既入翰林,不更試。 旋命南書房行走,充江南鄉試考官。 德瑛以原籍休寧辭,不許。 再遷右庶子。 督江西學政。 任滿,上特諭「德瑛甚有操守,取士公明」,命留任。 德瑛疏言:「翰林為儲才地,庶吉士宜求學有根柢,器量明達,庶可備他日任使。 每科命大臣教習,大臣政事甚繁,但能總大綱。 舊有分教例,但由掌院選任,時設時止。 乞令掌院於翰詹中擇品學優贍、資俸較深者引見,簡畀分教。 」得旨俞允。 復四遷太常寺卿,命祭告山西諸行省帝王陵寢。 疏言:「女媧氏陵寢殿塑女像,旁侍嬪禦,民間奉為求嗣之神,實為黷褻。 請毀像立主。 」下部議行。 督山東學政。 十九年,歲饑,上發帑治賑,而鄒、滕諸縣災尤重。 有司格於例限,不敢以請。 德瑛任滿還京師,入對,具言狀,上特命展賑。 遷內閣學士。 二十一年,遷禮部侍郎。 充江西鄉試考官。 使還,經徐州,時河決孫家集,微山湖暴漲,入運河,江南、山東連壤諸州縣被水。 德瑛諮訪形勢,入陳於上前,上嘉德瑛誠實不欺。 旋命尚書劉統勛董治疏築。 二十三年,督順天學政,疏言:「八旗諸生遇歲試,輒稱病諉避,甚至病者多於與試者,請下八旗都統考覈。 」 二十六年,擢左都禦史,疏言:「秋審舊例,凡已經秋審者謂之‘舊事’,現入秋審者謂之‘新事’。 當九卿、詹事、科道集議時,書吏宣唱名冊,繁重淹滯。 其實商榷輕重,多在新事。 積年緩決之案,自按察使上巡撫,更三法司,初獄已致慎矣;況三審緩決,久成信讞。 諸囚偷生囹圄,幸待十年慶典,得蒙恩赦。 然亦裁自聖心,諸臣無與焉。 舊事名冊宜罷宣唱。 陳案既省,近事得以從容往複,盡心詳審。 九卿兼有餘晷治其本職。 」上韙其言,下大學士會刑部議,請如德瑛言。 十二月,命稽覈通州倉儲,中寒病作,二十七年正月,卒。 德瑛端平簡直,無有偏黨,為上所知。 方為少詹事,入對,上曰:「汝元年狀元,尚作四品官耶?」數日擢太常寺卿。 及病,上每見廷臣問狀,且曰:「德瑛辛巳生,長朕十歲。 」及病革,上方出巡幸,將啟蹕,猶曰:「德瑛久不入值,病必重。 」德瑛即以其日卒。 三十一年,德瑛子潔成進士,引見,上曰:「汝金德瑛子耶?」德瑛卒已將十年,上猶惓惓如是。 錢載,字坤一,浙江秀水人。 雍正十年,副榜貢生,舉博學鴻詞、舉經學,就試皆未入選。 乾隆十七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七遷內閣學士,直上書房。 四十一年,督山東學政。 四十五年,命祭告陝西、四川嶽瀆及帝王陵寢。 尋擢禮部侍郎,充江南鄉試考官,舉顧問為第一,四書文純用排偶,上以乖文體,命議處。 呂氏春秋堯葬穀林,史記不書其地。 乾隆元年,以山東巡撫嶽濬奏,自東平改祀濮州。 四十一年,大理寺卿尹嘉銓疏言當在平陽,下部議駁。 載督學山東,謁濮州堯陵,自四川還道平陽,得堯陵州東北;及江南典試歸,又至東平求舊時所祭堯陵,參互考訂,以為在平陽者是。 史記湯、武皆未著葬地,蓋都於是葬於是則不書,堯亦其例。 因疏請釐定。 下大學士、九卿議駁,載奏辨;覆議,仍寢不行。 上諭曰:「經生論古,反覆辨證,原所不禁。 但既陳之奏牘,並經廷臣集議,即不當再執成見。 載斥呂不韋門下客浮說,不韋即不足取,亦尚不可以人廢言。 況其門下客所著書,所謂‘懸之國門,不易一字’,豈能謂不足為據?其時去古未遠,或尚有所承述。 乃欲在數千年後虛揣翻駁,有是理乎?載本晚達,且其事只是考古,是以不加深問。 若遇朝廷政治,亦似此嘵嘵不已,朕必重治其罪。 」命傳旨申飭。 載疏累數千言,語有未明,復為自注,時謂非章奏體,上亦未深詰也。 四十八年,休致。 五十八年,卒,年八十有五。 子世錫,入翰林。 時侍郎英廉及載充教習庶吉士,英廉語世錫曰:「君家仍世入翰林,而上命父教其子,當勉為朅、頲以報上恩。 」世錫子寶甫,初名昌齡,避仁宗陵,以字行。 亦以編修官至雲南布政使。 德瑛論詩宗黃庭堅,謂當辭必己出,不主故常。 載初與訂交,晚登第,乃為門下門生;詩亦宗庭堅,險入橫出,嶄然成一家。 同縣王又曾、萬光泰輩相與唱酬,號秀水派。 語互詳文苑傳。 載又為陳群族孫,從陳群母陳受畫法,蒼秀高勁,亦如其詩。 第3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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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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