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福靈安、福隆安、福康安、福長安。 福康安自有傳。 福靈安,多羅額駙,授侍衛。 准噶爾之役,從將軍兆惠戰於葉爾羌,有功,予雲騎尉世職。 三十二年,授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署雲南永北鎮總兵。 卒。 福隆安,尚高宗女和嘉公主,授和碩額駙、禦前侍衛。 三十三年,擢兵部尚書、軍機處行走,移工部尚書。 三十五年,襲一等忠勇公。 三十六年,用兵金川,總兵宋元俊劾四川總督桂林,命福隆安往讞。 福隆安直桂林,抵元俊罪。 四十一年,復授兵部尚書,仍領工部。 金川平,畫像紫光閣。 四十九年,卒,謚勤恪。 子豐紳濟倫,初以公主子,命視和碩額駙品秩,授鑲藍旗漢軍副都統、奉宸苑卿。 四十九年,襲爵。 累遷兵部尚書,領鑾儀衛。 嘉慶間,再坐事,官終盛京兵部侍郎。 十二年,卒。 子富勒渾翁珠,襲爵。 福長安,自藍翎侍衛累遷至正紅旗滿洲副都統、武備院卿,領內務府。 乾隆四十五年,命在軍機處學習行走。 累遷戶部尚書。 五十三年,台灣平。 五十七年,廓爾喀平。 諸功臣畫像紫光閣,福長安皆與焉。 嘉慶三年,俘王三槐,福長安以直軍機處得侯。 四年,高宗崩,大學士和珅得罪,仁宗以福長安阿附,逮下獄,奪爵,籍其家。 諸大臣議用朋黨律坐立斬,上命改監候,而賜和珅死,使監福長安詣和珅死所跪視。 旋遣往裕陵充供茶拜唐阿,就遷員外郎。 六年,以請還京,奪職,發盛京披甲。 旋自驍騎校屢遷:再為圍場總管,一為馬蘭鎮總兵,再署古北口提督。 屢坐事譴謫。 二十一年,授正黃旗滿洲副都統。 二十二年,卒。 論曰:高宗初政,寬大而清明,舉國熙熙,樂見太平。 是時鄂爾泰、張廷玉負夾輔之重,然居中用事為天子喉舌,厥惟訥親,繼之者傅恆也。 高宗手詔謂當鄂爾泰在朝,培養陶成,得一訥親;訥親在朝,培養陶成,得一傅恆。 又謂訥親受恩第一,次則傅恆。 訥親視師失上指,坐誅,終不沒其勤廉;傅恆再以受降還師,德心孚契,自以其謹慎,非徒藉貴戚功閥重也。 列傳八十九 徐本 汪由敦 子承霈 來保 劉綸 子躍雲 劉統勛 子墉 孫鐶之 徐本,字立人,浙江錢塘人,尚書潮子。 本,康熙五十七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雍正五年,提督貴州學政,授贊善,遷侍讀。 七年,擢貴州按察使。 八年,調江蘇,遷湖北布政使。 十年,擢安慶巡撫。 奏定比緝盜賊章程,竊案責府州,盜案責臬司。 案多而未獲,巡撫親提。 比立限,定勸懲。 上嘉之。 十一年,疏言:「雲、貴、廣西改流土司安置內地,例十人給官房五楹,地五十畝。 安慶置二十一人,地遠在來安。 請變價別購,俾耕以食。 」又疏言:「州縣徵糧,例由府道封櫃,請改州縣自封。 完糧十截串票改仍用三連由票,零戶銀以下以十錢當一分。 」又疏言:「壽州濱淮,盜聚族而居,假捕魚為業,每出劫掠,已次第捕治,令漁船編甲。 孫、平、焦、鄧諸姓設族正,有盜不時舉發。 」皆下部議行。 召授左都禦史。 十二年,遷工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浙江衢州民王益善邪教惑眾,命本會總督程元章按治,請改設衢州總兵、金衢嚴巡道以下官,並更定營制,下部議行。 十三年五月,命同寶親王,果親王,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等辦理苗疆事務。 高宗即位,命在辦理軍機處行走,調刑部尚書。 尋命協辦總理事務。 乾隆元年,授東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充世宗實錄總裁。 二年,直南書房。 以協辦總理事務,予拖沙喇哈番世職。 三年,授辦理軍機大臣。 四年,加太子太保。 七年,兼管戶部尚書。 九年六月,以病乞休,加太子太傅致仕。 遣禦前侍衛永興賫賜禦用衣冠、內府文綺貂皮,上親臨其第慰問賜詩。 命其子侍講學士以烜送歸里,在籍食俸。 明年,上念本歸將一載,復賜詩。 十二年,本卒,加少傅,發白金千治喪。 浙江巡撫顧琮往祭,謚文穆。 上南巡,所經郡縣遣祭舊臣,禮部奏請未及本,上特命遣祭。 祀京師賢良祠。 以烜,進士,官至禮部侍郎。 汪由敦,字師茗,浙江錢塘人,原籍安徽休寧。 雍正二年進士,選庶吉士。 遭父喪,以篡修明史,命在館守制。 喪終,三遷內閣學士,直上書房。 乾隆二年,廷臣妄傳除目,為言官執奏,語連由敦,未得旨,由敦具疏辨。 上詰由敦何以先知,足見有為之耳目者,其人必不謹。 左授侍讀學士。 累遷工部尚書,調刑部,兼署左都禦史。 十一年,命在軍機處行走。 十四年,金川平,加太子少師。 是歲命協辦大學士。 由敦出大學士張廷玉門,其直軍機處,廷玉薦也。 時軍機處諸大臣,鄂爾泰已卒,廷玉為班首,而訥親被上眷,日入承旨,出令由敦屬草,慮不當上意,輒令易稿,至三四不已,傅恆為不平。 及訥親誅,傅恆自金川還朝,引諸大臣共承旨以為常。 廷玉致仕將歸,以世宗遺詔許配享太廟,乞上一言為券,謝恩未親至。 傳旨詰責,傅恆與由敦承旨,由敦免冠叩首,言廷玉蒙恩體恤,乞終始矜全,若明旨詰責,則廷玉罪無可逭。 次日,廷玉早入朝,上責由敦漏言,徇師生私恩,不顧公議。 解協辦大學士,並罷尚書,仍在尚書任贖罪。 十五年,命復任。 上閲永定河工,令由敦同大學士傅恆、總督方觀承會勘南岸建壩,請於張仙務、雙營葺舊壩二,馬家鋪及冰窖以東增新壩亦二,如所議。 四川學政硃荃以匿喪黷賄得罪,由敦所薦舉,吏議奪職。 上以由惇謹慎,長於學問,命降授兵部侍郎。 俄,永定河堤決,覆命赴固安監塞口。 有請別開新河者,由敦主仍濬舊河,亦如所議。 十六年,調戶部侍郎。 命同大學士高斌勘天津等處河工,請濬永定河下流,疏王慶坨引河,增鳳河堤壩,培東岸堤障東澱。 十七年,授工部尚書。 十九年,加太子太傅,兼刑部尚書。 二十年,准噶爾平,軍機大臣得議敘。 二十一年,調工部尚書。 二十二年,授吏部尚書。 二十三年,卒,上親臨賜奠,贈太子太師,謚文端。 由惇篤內行,記誦尤淹博,文章典重有體。 內直幾三十年,以恭謹受上知。 乾隆間,大臣初入直軍機處,上以日所制詩用丹筆作草,或口授令移錄,謂之「詩片」。 久無誤,乃使撰擬諭旨。 由敦能彊識,當上意。 上出謁陵及巡幸必從,入承旨,耳受心識,出即傳寫,不遺一字。 其卒也,諭稱其「老誠端恪,敏慎安詳,學問淵深,文辭雅正」,並賦詩悼之。 又以由敦善書,命館臣排次上石,曰時晴齋法帖。 上賦懷舊詩,列五詞臣中,稱其書比張照雲。 子承沆、承霈、承{澍}。 承霈,字春農。 由敦既卒,喪終,承霈以賜祭葬入謝。 傅恆為言承霈書類由敦,授兵部主事,充軍機處章京。 累遷郎中,除福建邵武知府。 時母年八十,請軍機大臣為陳情,留京供職,復補戶部郎中。 三十六年,師討小金川,上命戶部侍郎桂林出督餉,以承霈從。 三十七年,阿爾泰、宋元俊劾桂林以金與土酋贖所掠軍士,辭連承霈,命逮治。 俄,事白,仍以郎中充軍機處章京。 累遷工部右侍郎。 甘肅冒賑事發,部議凡在甘肅納捐監生,應禁革毋許應試,及自別途出身。 承霈奏人數甚多,乞開自新之路,令納金如例,許考試及自別途出身,得旨俞允。 四十年,上校射,承霈連發中的,賞花翎。 調戶部右侍郎。 五十四年,坐監臨順天鄉試失察,左遷通政使。 累遷復至侍郎。 嘉慶五年,授左都禦史,遷兵部尚書,兼領順天府尹。 六年,永定河水溢,上命治賑,得旨獎敘。 七年,上將幸木蘭,承霈請罷停圍,不許。 尋改左都禦史,署兵部尚書。 北城盜發,上責承霈不稱職,以二品冠服致仕。 十年,卒,詔視尚書例議恤。 第38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清史稿 中》
第38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