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隷耗羨歸公,自雍正三年始。 部議元、二年耗羨在三年補納者,州縣充公用,仍當追償。 霸、文安等七州縣民借倉穀,逋米二萬一千石、穀一萬六千石各有奇,部議責州縣追償。 執玉言:「元、二年耗羨在未著令歸公以前,前督臣許州縣充公用。 今欲追償,是為小費而失大言。 」又言:「倉穀民欠歷年已久,人產胥絶。 今欲追償,此數十年官州縣者無慮百數,悉逮其子孫而加以追比,於情可憫。 」上並如執玉議,寬之。 九年,以病甚乞解任,許之。 十年,病少瘳,命領刑部尚書。 十一年春,覆命署直隷總督,力辭,上勉之行。 三月,卒於官,賜祭葬。 執玉重民事,每請從寬大,疏入輒報可。 執玉嘗曰:「吾才拙,政事不如人,可自力者勤耳。 勤必自儉始。 」養廉歲用十三四,餘歸之司庫。 楊永斌,字壽廷,雲南昆明人。 康熙三十八年舉人。 以知縣發廣西,補臨桂知縣,以廉能聞。 遭喪去,服除,授直隷阜平知縣,署平山,調大城,皆有惠政。 以捕治內監陳永忠未即獲,奪官。 大城民乞巡撫疏留,會世宗即位,知永斌賢,許復官。 遷涿州知州。 雍正三年,特諭永斌才守俱優,授貴州威寧知府。 威寧界滇、蜀,諸土司虐使其眾,時出掠境外。 烏蒙祿萬鍾、鎮雄隴慶侯尤強悍。 永斌被檄定界,單騎入諭其渠,陰使人偽為商賈,分道圖地形。 鄂爾泰督雲、貴,永斌以圖上,且曰:「二酋不懲,終為邊患。 萬鍾幼,諸土司未附。 今四川總督劾萬鍾不職,請發兵壓境,召萬鍾出就質。 不出,以兵入。 烏蒙平,鎮雄勢孤,亦且降。 」鄂爾泰從之,召萬鍾不至,令遊擊哈元生與永斌督兵入。 萬鍾走鎮遠,與慶侯同詣四川降。 凡三十三日而事定。 米貼土婦陸氏為亂,鄂爾泰遣兵討之,永斌語元生曰:「賊以冕山、巴補為後路,事急則渡金沙江而逸。 以重兵扼其前,奇兵越江攻之,賊可殲也。 」元生用其策,克米貼。 鄂爾泰疏薦永斌可大用,擢貴東道,旋調糧驛道,署按察使。 朝議加稅軍田畝五錢,永斌議曰:「軍田糧以屯租為準,已數倍於民田。 且今轉相授受,與民田交易無異。 名為軍屯,實皆民產,而畝稅之,是重科也,民必不服。 當多事之秋,增剝膚之患,驅之為亂耳。 」鄂爾泰以聞,事乃寢。 七年,遷湖南布政使。 湖南方議清察軍田計畝,未定,永斌援貴州議以請,亦得免。 九年,調廣東。 十年春,命署巡撫,是秋真除。 廣東生齒繁,民不勤稼穡,米值高。 永斌飭諸州縣勸墾,高亢不宜禾,令藝豆麥,諸山坡麓栽所宜木。 又以惠、潮兩府民最悍,招墾官田,租入充粵秀書院膏火。 奏聞,嘉獎,命勘明墾地畝數。 尋又奏言:「勘明可墾地六千八百餘頃,此外或山深箐密,或夾沙帶鹵,體察民情,恐磽地薄收,糧賦無出。 臣思瘠田產穀雖少,若多墾數十萬畝,年豐可得數十萬石,即歉歲亦必稍有所獲,事益於民。 察通省糧額,新寧斥鹵,輕則畝徵銀四釐有奇、米四合有奇。 擬請凡承墾磽瘠之地,概準此例,十年起科。 」下部議行,於是墾田至百十八萬餘畝。 乾隆元年,兼署兩廣總督。 上命除落地稅,因請並免漁課、埠稅,革粵海關贏餘陋例未盡汰者,上悉從之。 永斌在廣東數年,坦懷虛己,淬礪諸將吏。 獲劇盜餘猊、陳美倫數十輩置之法,收曲江乳源諸峒瑤歸化。 西洋估舶互市至者,悉令寄椗澳門,不得泊會城下。 粵民頌其績。 二年,調湖北,兼署湖廣總督。 令嚴保甲,繕城堡,課農桑,實社倉,興學校,諸政畢舉。 未幾,調江蘇。 按行奉賢、南匯、上海、寶山四縣海塘,以築塘取土成渠,塘根浸損,議於塘內開河,南接華亭運河,北達寶山高橋。 又察華亭金山嘴、倪家路,寶山楊家嘴地當衝要,議視地所宜,或增築石壩,或就舊塘加築寬厚,或改築石塘。 又請於寶山建海神廟。 並從之。 三年,以老病乞休,召詣京師,署禮部侍郎。 尋授吏部。 四年,致仕。 五年,卒。 孫,廕生,初授主事,官至江蘇按察使。 論曰:其倬、宗仁、毓珣,皆聖祖所擢用,丕著勛勩;世宗畀以兼圻,忠誠靡懈,恩禮始終,宜矣!幰度居官不擾民,執玉、永斌尤懃懃施惠,文乾、宗錫能濟其美。 世宗治尚明肅,諸臣皆以開敏精勤稱上指,為政持大體,與夫急功近名,流於谿刻,重為世詬病者,固大異矣。 列傳八十 李紱 蔡珽 謝濟世 陳學海 李紱,字巨來,江西臨川人。 少孤貧,好學,讀書經目成誦。 康熙四十八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編修。 累遷侍講學士。 五十九年,擢內閣學士,尋遷左副都禦史,仍兼學士。 六十年,充會試副考官。 出榜日,黃霧風霾,上語大學士等曰:「此榜或有亂臣賊子,否亦當有讀書積學之士不得中式,怨氣所致。 」命磨勘試卷,劣者停殿試。 又賜滿洲舉人留保、直隷舉人王蘭生進士。 下第舉子群聚紱門,投瓦石喧閧。 禦史舒庫疏劾,下部議,責紱匿不奏,奪官,發永定河工效力。 雍正元年,特命復官,署吏部侍郎,赴山東催漕。 尋授兵部侍郎。 上令截留湖南等省漕糧於天津收貯,旋又命估價出糶。 二年四月,授廣西巡撫。 奏言:「廣西賀縣大金、蕉木二山產礦砂,五十里外為廣東梅峒汛,又數里為宿塘寨,礦徒盤據,時時竊發。 臣方擬嚴禁,聞總督孔毓珣條陳開採,因而中止。 將來或恐滋事。 」毓珣奏同時至,廷議寢其事。 上命以諭毓珣者示紱,令協力禁止。 紱疏陳練兵,列舉嚴賞罰、演陣法、習用槍砲、豫備帳房鑼鍋諸事,上嘉其留心武備。 康熙中,巡撫陳元龍奏請開捐,都計收穀百十七萬石有奇,石折銀一兩一錢,而發州縣買穀石止三錢,不足以糴。 至紱上官,尚虧四萬餘石,紱奏請限一月補足。 會提督韓良輔條奏墾荒,下紱議,紱請以桂林、柳州、梧州、南寧四府收貯捐穀動支為開墾費。 上曰:「朕觀紱意,不過借開墾以銷捐穀。 當時陳元龍等首尾不清,朕知之甚詳。 應令元龍等往廣西料理。 」並諭紱詳察,毋隱諱瞻徇,自承虧空。 尋紱奏察出督撫、司道、府分得羨餘銀八十二萬有奇,勒限分償,上嘉紱秉公執正。 紱在吏部時,年羹堯子富等捐造營房,下部議敘,不肯從優,為羹堯所嫉;及上命天津截漕估糶盈餘銀五千交守道桑成鼎貯庫,紱至廣西,成鼎使賫以畀紱。 紱具摺送直隷巡撫李維鈞會奏。 維鈞匿不上,紱乃奏聞。 先是,羹堯朝京師,入對,舉此訐紱,謂紱乾沒。 上以問維鈞,維鈞言紱取數百金治裝,餘尚貯庫。 紱奏至,上謂維鈞與羹堯比,欲陷紱。 諭獎紱,命留充公用。 三年六月,紱奏言:「太平、思恩府界流言安南內亂。 有潘騰龍者,自言為莫姓後,其黨黃把勢、陳亂彈等煽誘為亂。 嚴飭將吏捕治。 」上諭曰:「封疆之內,宜整理振作。 至於安邊柔遠,最忌貪利圖功,當慎之又慎!」九月,奏:「瑤、僮頑梗,修仁十排、天河三甿為尤甚,常出劫掠。 臣遣吏入十排,捕得其渠。 三甿阻萬山中,所種田在隘外。 臣發兵守隘,斷其收穫。 其渠今亦出自歸。 」上獎其辦理得宜。 旋授直隷總督。 四年,紱入覲。 初,左都禦史蔡珽薦起其故吏知縣黃振國授河南信陽知州,忤巡撫田文鏡。 文鏡馭吏嚴,尤惡科目,劾振國貪劣。 紱過河南,詰文鏡胡為有意蹂踐士人。 入對,因極言文鏡貪虐,且謂文鏡所劾屬吏,如振國及邵言綸、汪諴皆枉,振國已死獄中。 文鏡因紱語,先密疏聞,謂紱與振國同年袒護。 紱疏辨,上不直紱,而振國實未死,逮至京師,上更謂紱妄語。 良輔奏雲南、廣西所屬土司與貴州接壤者,皆改歸貴州安籠鎮節制,命紱往與雲貴總督高其倬會勘,疏請循舊制,從之。 第35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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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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