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擢江蘇按察使。 治獄仁恕,多所平反。 宿州生攜妻子出客授,妻兄女來視,居數日,妻子並中毒死,妻兄素有隙,疑其女置毒,告官,被刑誣服。 繻疑之,問其室來往複何人,得十二歲學徒畏師嚴置鏚食中狀,事乃白。 無錫民毆攻皮匠,匠死,僧與民仇,證為鬥毆殺。 繻察鬥毆日月在保辜限外,詰曰:「傷重何不醫?」出醫方,則匠死於傷寒,僧乃服。 上南巡,入覲,顧宋犖曰:「朕聞繻督糧時官聲甚好。 」時繻已病,遣禦醫視之,賜德里雅噶藥一器,溫旨慰諭,復賜禦書。 繻曰:「按察任大責重,臥治即辜恩。 」引疾歸,年甫五十。 久之,卒於家。 田呈瑞,字介璞,山西汾陽人。 康熙中,仕為中書舍人。 出襄南河事。 有堤當水沖,曰:「此堤一壞,萬家其魚矣!土堤易修易敗,宜更以石。 」家素豐,出私錢成之。 以功擢大名道,未之任,調陝西臨洮道。 遇饑治賑,策馬行郡縣山穀間,豪右胥吏不敢為奸弊。 呈瑞念救荒無善策,於蘭州西石佛灣鑿渠,教民造水車,引以溉田,歲增粟十餘萬石,民為建生祠。 調浙江金衢嚴道,署糧儲道,徵漕積弊盡洗滌之。 值旱,冒暑省荒,感疾,乞歸不得。 五十九年,卒於官。 張孟球,字夔石,江南長洲人。 康熙二十四年進士,授山東昌樂知縣。 入為工部主事。 累遷禮部郎中。 出督雲南學政,父憂去,服闋,補福建糧驛道。 駐防軍食取給於漕。 上遊四郡阻灘險。 故事,徵解折色,官為采置,輒抑勒病商。 孟球於延、建產米地平價購米,僦民船運省城,不假吏胥,諸弊盡絶。 地多山嶺,官吏濫用驛夫,孟球禁革私冒。 遇大徭,預期發僱值,終其任無擾驛者。 調河南糧儲道。 河南漕糧,就衛輝水次收兌。 舊無倉廒,又無額役,運船調之他省。 天寒水涸,糧不時至,宿河幹以待,遇雨雪則米濕黴變,又患盜竊。 孟球始以羨餘建倉。 署布政使。 西藏用兵,調河南馬騾萬,凡騾馬三需一夫,剋期兩月。 孟球止宿郊外,躬自檢閲,西路近陝諸郡遣吏往督之,盡除需索留難諸弊。 凡五十四日,馬驢如數遣赴軍,而民不擾。 擢按察使。 蘭陽民硃復業附白蓮教,自稱明裔,煽惑數縣。 孟球檄杞縣知縣寧君佐馳往捕治,盡獲其黨。 上命尚書張廷樞往按,從孟球議,誅其與逆謀者,愚民被誘悉釋之。 淅川營兵博,知縣崔錫執而罪之,兵譁,執南陽知府沈淵,眾辱之,總兵高成不能治。 時巡撫張聖佐坐譴,孟球護巡撫,曰:「南陽地連襄、鄖,急則鋌而走險,事未可知。 」密令附近諸縣嚴守禦,諭:「止誅首惡,自首免罪。 」得倡亂者七人誅之,不數日而事定。 康熙末,乞歸,不復出。 乾隆初,卒,年八十。 論曰:官監司卓卓有名氏,即平進至督撫,易耳。 如紫綬等皆早退,遂以監司終。 紫綬崎嶇兵間,捍偏隅為民保障;州佐、士弘勤勤重民事;弘安贊治河;繻善斷獄;孟球能應變:使得為督撫,其績效當有大於是者。 時方承平,仕得行其意,知止知足,必有說以自處矣。 列傳七十三 王掞 子奕清 奕鴻 勞之辨 硃天保 陶彞 任坪 範長髮 鄒圖雲 陳嘉猷 王允晉 李允符 範允 高玢 高怡 趙成■ 孫紹曾 邵璿 王掞,字藻儒,江南太倉人,明大學士錫爵孫。 康熙九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為掌院學士熊賜履所器。 遷左贊善,充日講起居注官。 以病告八年,起右贊善。 提督浙江學政,嚴剔積弊,所拔多宿學寒畯。 龍泉知縣茅國璽以印揭薦武童,掞疏劾,國璽坐譴,別疏陳剔除積弊,報聞。 累遷侍讀學士。 三十年,超擢內閣學士。 三十三年,遷戶部侍郎,直經筵。 三十八年,調吏部,禁革臨選駁查、臨掣買簽諸弊,銓政以肅。 偕尚書範承勛、王鴻緒督修高家堰河工。 四十三年,擢刑部尚書。 刑部奏讞無漢字供狀,掞言:「本朝官制,兼設滿、漢,欲其彼此參詳。 今獄詞不錄漢語,是非曲直,漢司官何由知之?若隨聲畫諾,幾成虛設。 嗣後定讞,當滿、漢稿並具。 」詔報可,著為令。 累歷工、兵、禮諸部,務總紀綱,持大體。 五十一年,授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直經筵如故。 五十二年,典會試。 其冬,以疾疏辭閣務,溫旨慰留。 越年春,疾愈,仍入直。 孝惠章皇後祔太廟,議者欲祔於孝康章皇後之次,掞曰:「孝康章皇後雖母以子貴,然孝惠章皇後,章皇帝嫡配也,上聖孝格天。 曩者太皇太後祔廟時,不以躋孝端文皇後之上,今肯以孝康章皇後躋孝惠章皇後上乎?」禮部不從,上果以為非,令改正。 時上春秋高,皇太子允礽既廢,儲位未定。 掞年七十餘,自念受恩深,又以其祖錫爵在明神宗朝,以建儲事受惡名,欲幹其蠱。 五十六年,密奏請建儲,疏入,留中。 是年冬,禦史陳嘉猷等八人復以為言,上不悅,遂並發掞疏,命內閣議處。 忌掞者欲置重典,掞止宮門外不敢入。 上顧左右,問:「王掞何在?」李光地奏掞待罪宮門。 上曰:「王掞言甚是,但不宜令禦史同奏,蹈明季惡習。 汝等票擬處分太重,可速召其來。 」掞聞命趨入,免冠謝。 上招掞跪禦榻前,語良久,秘,人不能知。 六十年春,群臣請賀萬壽,上勿許。 掞復疏前事,請釋二阿哥,語加激切。 既而禦史陶彞等十二人連名入奏,上疑出掞意,大怒,召諸王大臣,降旨責掞植黨希榮,且謂:「錫爵在明神宗時,力奏建儲,泰昌在位,未及數月,天啟庸懦,天下大亂,至湣帝而不能守。 明之亡,錫爵不能辭其罪。 掞以朕為神宗乎?朕初無誅大臣之意,大臣自取其死,朕亦無如何。 」令王大臣傳旨詰掞,令回奏。 時舉朝失色,無敢與筆硯者。 掞就宮門階石上裂紙,以唾濡墨,奏言:「臣伏見宋仁宗為一代賢君,而晚年立儲猶豫,其時名臣如範鎮、包拯等,皆交章切諫,鬚髮為白。 臣愚,信書太篤,妄思效法古人,實未嘗妄嗾台臣共為此奏。 」奏上,越五日,詔緩議罪,與諸禦史俱赴西陲軍前效力。 因掞年老,責其子奕清代往,為父贖罪。 先是,掞嘗密奏請減蘇、鬆浮糧,言至剴切,疏久留中。 至是忤旨,乃與建儲奏疏一併擲還。 是年冬,上自熱河還京師。 掞迎駕石槽,上望見,遣內侍慰問。 六十一年元旦,諸大臣表賀,未列掞名,上發表命列名以進。 翌日,賜宴太和殿,再召見西暖閣,賜坐,慰諭有加。 尋起原官,視事如故。 雍正元年,以老乞休,世宗降旨褒嘉,以原官致仕,仍留京師備顧問。 三年,上諭閣臣雲:「王掞向人言,曾在聖祖前奏免蘇、鬆浮糧,未蒙允行。 朕查閲宮中並無此奏。 」因責掞藉事沽名,並涉其子奕清、奕鴻諂附年羹堯,目為奸巧,乃遣奕鴻與奕清同在軍前效力。 六年,掞卒,年八十四。 乾隆二年,奕清始請血阝於朝,賜祭葬如制。 奕清,字幼芬。 康熙三十年進士,選庶吉士。 歷官詹事。 代父赴軍,歷駐忒斯、阿達拖羅海。 奕清體羸善病,處之晏然。 雍正四年,命赴阿爾泰坐台。 又十年,乾隆元年,召還,仍以詹事管少詹事。 乞假葬父,尋卒。 奕鴻,字樹先。 康熙四十八年進士,授戶部主事。 歷湖南驛鹽、糧儲道。 奕清赴軍,奕鴻盡斥其產與俱。 後命赴烏里雅蘇台效力。 居邊十年,與奕清同釋還,官四川川東道。 引疾歸,卒。 勞之辨,字書升,浙江石門人。 康熙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戶部主事,遷禮部郎中。 出為山東提學道僉事,報滿,左都禦史魏象樞特疏薦之,遷貴州糧驛道參議。 師方下雲南,羽書旁午,之辨安設驛馬以利塘報;復以軍米運自湖南,苦累夫役,白大府停運,就地採購,供億無匱。 二十四年,擢通政使參議,遷兵部督捕理事官。 連遭親喪。 服闋,起故官。 洊擢左副都禦史,數有建白。 第34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清史稿 中》
第34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