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龍歷官未嘗攜家屬,卒時,將軍、都統及僚吏入視,惟笥中綈袍一襲、床頭鹽豉數器而已。 民罷市聚哭,家繪像祀之。 賜祭葬,謚清端。 內閣學士錫住勘海疆還,上詢成龍在官狀,錫住奏甚清廉,但因輕信,或為屬員欺罔。 上曰:「於成龍督江南,或言其變更素行,及卒後,始知其始終廉潔,為百姓所稱。 殆因素性鯁直,不肖挾仇讒害,造為此言耳。 居官如成龍,能有幾耶?」是年冬,上南巡至江寧,諭知府於成龍曰:「爾務效前總督於成龍正直潔清,乃為不負。 」又諭大學士等曰:「朕博採輿評,鹹稱於成龍實天下廉吏第一。 」加贈太子太保,廕一子入監,複製詩褒之。 雍正中,祀賢良祠。 孫準,字子繩。 自廕生授山東臨清知州,有清操。 舉卓異,入為刑部員外郎,遷戶部郎中。 出為江南驛鹽道,再遷浙江按察使,居成龍喪歸,起四川布政使。 康熙四十三年,授貴州巡撫。 飭州縣立義學,令土司子弟及苗民俊秀者悉入肄業,送督學考試。 調江蘇,歲饑,請發帑賑濟上元等十五縣及太倉、鎮海二衛。 濱江海田畝被潮汐衝擊,多坍沒,疏請豁免錢糧,詔允行。 以布政使宜思恭為總督噶禮所劾,準坐失察,罷歸。 雍正三年,復職銜。 尋卒。 彭鵬,字奮斯,福建莆田人。 幼慧,有與其父仇,欲殺鵬,走匿得免。 順治十七年,舉鄉試。 耿精忠叛,迫就偽職,鵬陽狂示疾,椎齒出血,堅拒不從。 事平,謁選,康熙二十三年,授三河知縣。 三河當衝要,旗、民雜居,號難治。 鵬拊循懲勸,不畏強禦。 有妄稱禦前放鷹者,至縣索餼牽,鵬察其詐,縶而鞭之。 治獄,摘發如神。 鄰縣有疑獄,檄鵬往鞫,輒白其冤。 二十七年,聖祖巡畿甸,召問鵬居官及拒精忠偽命狀,賜帑金三百,諭曰:「知爾清正不受民錢,以此養爾廉,勝民間數萬多矣!」尋順天府尹許三禮劾鵬匿報控案,命巡撫於成龍察之。 成龍奏:「鵬訊無左驗,方緝兇,非不報也。 」吏議奪官,詔鎸級留任。 嗣以緝盜不獲,累被議,積至降十三級,俱從寬留任。 二十九年,詔舉廉能吏,用尚書李天馥薦,鵬與邵嗣堯、陸隴其、趙蒼璧並行取,擢為科道。 尋乞假歸,明年,即家起工科給事中。 三十二年,陝西西安、鳳翔,山西平陽災,發帑賑之。 又命運河南米十萬石畀陝西散饑民。 鵬疏論陝西、山西、河南三省有司不恤民狀,語甚切,下所司,並令鵬指實以聞。 鵬因奏涇陽知縣劉桂剋扣籽粒,猗氏知縣李澍杖殺災民,磁州知州陳成郊濫派運價,夏邑知縣尚崇震派銀包運,南陽知府硃璘曖昧分肥,並及聞喜、夏縣匿災不報狀。 詔三省巡撫察審,事不皆實,鵬例當譴,上貰之。 三十三年,疏劾順天鄉試中式舉人李仙湄闈墨刪改過多,楊文鐸文謬妄,給事中馬士芳磨勘通賄。 下九卿等察議,以鵬奏涉虛,因摘疏語有「臣言如妄,請劈臣頭,半懸國門,半懸順天府學」,以為狂妄不敬,應奪官。 命鵬回奏,鵬疏言:「會議諸臣,徇試官徐倬、彭殿元欺飾,反以臣為妄,乞賜罪斥。 」上不問,而予倬、殿元休致。 是年,順天學政侍郎李光地遭母喪,上命在任守制,光地乞假九月。 鵬劾光地貪戀祿位,不請終制,應將光地解任,留京守制,上從之。 會廷臣集議,鵬追論楊文鐸文謬妄,與廷臣忿爭,事聞,命解職,以原品效力江南河工。 三十六年,召授刑科給事中。 三十七年,出為貴州按察使。 三十八年,擢廣西巡撫。 湖廣總督郭琇請除學政積弊,給事中慕琛、滿晉,禦史鄭惟孜等亦疏列順天鄉試事。 上以李光地。 張鵬翮、郭琇與鵬俱清廉,命各抒所見。 鵬疏言:「琇請嚴督撫處分,學政貪臓,提問督撫,需索陋規,視貪臓治罪,久有定例,請敕榜示律條。 維孜請令各省監生回籍鄉試,九卿慮成均空虛,應責成祭酒司業,就坐監讀書者講習考課,各省學政擇諸生有文行者送入成均,何慮空虛?琛、晉請察封坐號以防換卷,臣謂換卷多在入門暗約出號交卷時,請嚴稽於此。 」又言:「文官子弟請皇上親試,臣謂當另立考場,去取聽睿裁。 」與光地等疏皆下九卿詳議。 互詳光地等傳。 時河南巡撫徐潮之任,上諭曰:「爾能如李光地、張鵬翮、郭琇、彭鵬,不但為今之名臣,亦足重於後世矣。 」鵬在官省刑布德,減稅輕徭。 廣西舊供魚膠、鐵葉,非其土物,赴廣東采運,鵬疏請免之。 尋移撫廣東,瀕行,疏言:「廣西州縣藉端私派,名曰均平。 臣到任,劾罷賀縣、荔浦、懷集、武緣諸貪吏。 前此諸州縣大者派至三千兩,其次一二千兩。 不肖官吏,往往先徵均平而後正課,甚者均平入己,遇事復行苛派。 其不派均平者,又取盈於火耗。 且均平所入,費於公者十之二三,費於饋遺者十之六七。 欲去舊弊、甦民困,必先養州縣之廉。 請於徵糧之內,明加火耗一分。 其餘陋規,概行禁止。 」疏入,下部議,謂火耗不可行,但嚴禁加派。 廣西舊未設武科,鵬奏請行之。 時與蕭永藻互調,上勉永藻效鵬,又諭大學士曰:「彭鵬人才壯健,前知三河,聞有賊,即佩刀乘馬馳捕,朕所知也。 」禦史王度昭劾鵬在廣西知布政使教化新虧帑,不即糾舉;迨離任始奏聞,又掩護其半。 廣西糧道張天覺改徵兵米浮銷九十餘萬,部勒追完,而鵬反以天覺署布政使。 兵米之案,必由籓司審詳,是直以天覺察天覺也。 命鵬回契,鵬疏辨,並訐度昭。 上以其辭忿激,降旨嚴飭。 廣東因借兵餉,改額賦徵銀為徵米,較估報時值浮多,戶部屢飭追完。 鵬至官,是年歲稔米價低,以米計銀少七萬三千有奇,疏請令經管各官扣追存庫,並議嗣後額賦仍依原則徵銀,採購兵米;其按年應追完之銀,實因豐歉不同,米價無定,乞免重追:詔允行。 鵬視事勤敏,遇墨吏糾劾無少徇。 歲旱,步禱日中,詣獄慮囚,開倉平糶,旋得雨,民大稱頌。 四十三年,卒官,年六十八,上深悼惜,稱其勤勞,賜祭葬。 尋祀廣東名宦。 陳瑸,字眉川,廣東海康人。 康熙三十三年進士,授福建古田知縣。 古田多山,丁田淆錯,賦役輕重不均,民逋逃遷徙,黠者去為盜。 瑸請平賦役,民以蘇息。 調台灣,台灣初隷版圖,民驍悍不馴。 瑸興學廣教,在縣五年,民知禮讓。 四十二年,行取,授刑部主事,歷郎中,出為四川提學道僉事。 清介公慎,杜絶苞苴。 上以四川官吏加派厲民,詔戒飭,特稱瑸廉。 未幾,用福建巡撫張伯行薦,調台灣廈門道。 新學宮建硃子祠於學右,以正學厲俗,鎮以廉靜,番、民帖然。 在官應得公使錢,悉屏不取。 五十三年,超擢偏沅巡撫。 蒞任,劾湘潭知縣王爰溱縱役累民,長沙知府薛琳聲徇庇不糾劾,降黜有差。 尋條奏禁加耗,除酷刑,糶積穀,置社倉,崇節儉,禁餽送,先起運,興書院,飭武備,停開採,凡十事。 詔嘉勉,諭以躬行實踐,勿騖虛名。 旋入覲,奏言:「官吏妄取一錢,即與百千萬金無異。 人所以貪取,皆為用不足。 臣初任知縣,即不至窮苦,不取一錢,亦自足用。 」比退,上目之曰:「此苦行老僧也!」 尋調撫福建,上諭廷臣曰:「朕見瑸,察其舉止言論,實為清官。 瑸生長海濱,非世家大族,無門生故舊,而天下皆稱其清。 非有實行,豈能如此?國家得此等人,實為祥瑞。 宜加優異,以厲清操。 」陛辭,上問:「福建有加耗否?」瑸奏:「台灣三縣無之。 」上曰:「火耗盡禁,州縣無以辦公,恐別生弊端。 」又曰:「清官誠善,惟以清而不刻為尚。 」瑸為治,舉大綱,不尚煩苛。 修建考亭書院及建陽、尤溪硃子祠,疏請禦書榜額,並允之。 復疏言:「防海賊與山賊異,山賊嘯聚有所,而海賊則出沒靡常。 台灣、金、廈防海賊,又與沿海邊境不同,沿海邊境患在突犯內境,而台、廈患在剽掠海中。 欲防颱、廈海賊,當令提標及台、澎水師定期會哨,以交旗為驗。 商船出海,令台、廈兩汛撥哨船護送。 又令商船連環具結,遇賊首尾相救,不救以通同行劫論罪。 」下部議,以為繁瑣,上韙其言,命九卿再議,允行。 第3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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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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