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年,轉侍讀,充明史總裁。 累擢內閣學士、戶部侍郎。 二十四年,典會試。 二十五年,疏請回籍治本生母喪,遣官賜祭。 二十六年,擢左都禦史。 疏劾廣東巡撫李士楨貪劣,潮州知府林杭學嘗從吳三桂反,乃舉其清廉。 士楨坐罷,杭學奪職。 會靈台郎董漢臣疏陳時事,以諭教元良、慎簡宰執為言。 禦史陶式玉劾漢臣摭拾浮言,欺世盜名,請逮治。 鴻緒疏言:「欽天監靈台郎、博士等官,不擇流品,星卜屠沽之徒,粗識數字,便得濫竽。 請敕下考試,分別去留。 」下部議行。 漢臣及博士賈文然等十五人並以詞理舛誤黜。 初,以式玉疏下九卿集議,尚書湯斌謂大臣不言,慚對漢臣。 漢臣既黜,鴻緒偕左都禦史璙丹、副都禦史徐元珙合疏劾斌務名鮮實,並追論江寧巡撫去任時,巧飾文告,以博虛譽。 上素重斌清廉,置弗問。 鴻緒論各省駐防官兵累民,略言:「駐防將領恃威放肆,或占奪民業,或重息放債,或強娶民婦。 或謊詐逃人,株連良善;或收羅奸棍,巧生紮詐。 種種為害,所在時有。 如西安、荊州駐防官兵紀律太寬,牧放馬匹,驅赴村莊,累民芻秣;百十成群,踐食田禾,所至驛騷。 其他苦累,又可類推。 請嚴飭將軍、副都統等力行約束。 綠旗提、鎮縱兵害民,以及虛冒兵糧者,不一而足,請飭督撫立行指參。 」上命議行。 未幾,以父憂歸。 二十八年,服闋,將赴補。 左都禦史郭琇劾鴻緒與高士奇招權納賄,並及給事中何楷、編修陳元龍,皆予休致。 語具士奇傳。 嘉定知縣聞在上為縣民訐告私派事,按察使高承爵按治。 在上言嘗以銀餽舉人徐樹敏,至事發退還,因坐樹敏罪。 巡撫鄭端覆訊,在上言嘗以銀五百餽鴻緒,亦事發退還。 端乃劾乾學縱子行詐,鴻緒竟染臓銀,有玷大臣名節,乞敕部嚴議。 上特諭曰:「朕崇尚德教,蠲滌煩苛。 凡大小臣工,鹹思恩禮下逮,曲全始終;即因事放歸,仍令各安田裡。 近見諸臣彼此傾軋,伐異黨同,私怨相尋,牽連報復;雖業已解職投閒,仍復吹求不已,株連逮於子弟,顛覆及於身家。 朕總攬萬機,已三十年,此等情態,知之甚悉。 媢嫉傾軋之害,歷代皆有,而明季為甚。 公家之事,置若罔聞,而分樹黨援,飛誣排陷,迄無虛日。 朕於此等背公誤國之人,深切痛恨。 自今以往,內外大小諸臣,宜各端心術,盡蠲私忿,共矢公忠。 儻仍執迷不悟,復踵前非,朕將窮極根株,悉坐以朋黨之罪。 」時鴻緒方就質,詔至,得釋。 三十三年,以薦召來京修書。 尋授工部尚書,充經筵講官。 四十七年,調戶部。 其年冬,皇太子允礽既廢,詔大臣保奏儲貳,鴻緒與內大臣阿靈阿、侍郎揆敘等謀,舉皇子允禩,詔切責,以原品休致。 五十三年,疏言:「臣舊居館職,奉命為明史總裁官,與湯斌、徐乾學、葉方靄互相參訂,僅成數卷。 及臣回籍多年,恩召重領史局,而前此纂輯諸臣,罕有存者。 惟大學士張玉書為監修,尚書陳廷敬為總裁,各專一類:玉書任志,廷敬任本紀,臣任列傳。 因臣原銜食俸,比二臣得有餘暇,刪繁就簡,正謬訂譌。 如是數年,匯分成帙,而大學士熊賜履續奉監修之命,檄取傳稿以進,玉書、廷敬暨臣皆未參閲。 臣恐傳稿尚多舛誤,自蒙恩歸田,欲圖報稱,因重理舊編,搜殘補闕,復經五載,成列傳二百八卷。 其間是非邪正,悉據公論,不敢稍逞私臆。 但年代久遠,傳聞異辭,未敢自信為是。 謹繕寫全稿,賫呈禦鑒,請宣付史館,以備參考。 」詔俞之。 五十四年,復召來京修書,充省方盛典總裁官。 雍正元年,卒於京。 乾隆四十三年,國史館進鴻緒傳,高宗命以郭琇劾疏載入,使後世知鴻緒輩罪狀。 孫興吾,進士,官吏部侍郎。 高士奇,字澹人,浙江錢塘人。 幼好學能文。 貧,以監生就順天鄉試,充書寫序班。 工書法,以明珠薦,入內廷供奉,授詹事府錄事。 遷內閣中書,食六品俸,賜居西安門內。 康熙十七年,聖祖降敕,以士奇書寫密諭及纂輯講章、詩文,供奉有年,特賜表裡十匹、銀五百。 十九年,復諭吏部優敘,授為額外翰林院侍講。 尋補侍讀,充日講起居注官,遷右庶子。 累擢詹事府少詹事。 二十六年,上謁陵,於成龍在道盡發明珠、餘國柱之私。 駕旋,值太皇太後喪,不入宮,以成龍言問士奇,亦盡言之。 上曰:「何無人劾奏?」士奇對曰:「人孰不畏死。 」帝曰:「若輩重於四輔臣乎?欲去則去之矣,有何懼?」未幾,郭琇疏上,明珠、國柱遂罷相。 二十七年,山東巡撫張汧以賫銀赴京行賄事發,逮治,獄辭涉士奇。 會奉諭戒勿株連,於是置弗問。 事 詳徐乾學傳。 士奇因疏言:「臣等編摩纂輯,惟在直廬。 宣諭奏對,悉經中使。 非進講,或數月不覲天顏,從未乾涉政事。 不獨臣為然,前入直諸臣,如熊賜履、葉方靄、張玉書、孫在豐、王士禎、硃彞尊等,近今同事諸臣,如陳廷敬、徐乾學、王鴻緒、張英、勵杜訥等,莫不皆然。 獨是供奉日久,嫌疑日滋。 張汧無端疑怨,含沙汙衊,臣將無以自明,幸賴聖明在上,誣構難施。 但禁廷清秘,來茲萋斐,豈容仍玷清班?伏乞賜歸田裡。 」上命解任,仍領修書事。 二十八年,從上南巡,至杭州,幸士奇西溪山莊,禦書「竹窗」榜額賜之。 未幾,左都禦史郭琇劾奏曰:「皇上宵旰焦勞,勵精圖治,用人行政,未嘗纖毫假手左右。 乃有原任少詹事高士奇、左都禦史王鴻緒等,表裡為奸,植黨營私,試略陳其罪。 士奇出身微賤,其始徒步來京,覓館為生。 皇上因其字學頗工,不拘資格,擢補翰林。 令入南書房供奉,不過使之考訂文章,原未假之與聞政事。 而士奇日思結納,諂附大臣,攬事招權,以圖分肥。 內外大小臣工,無不知有士奇者。 聲名赫奕,乃至如此。 是其罪之可誅者一也。 久之羽翼既多,遂自立門戶,結王鴻緒為死黨,給事中何楷為義兄弟,翰林陳元龍為叔侄,鴻緒兄頊齡為子女姻親,俱寄以心腹,在外招攬。 凡督、撫、籓、臬、道、府、、縣及在內大小卿員,皆鴻緒、楷等為之居停,哄騙餽至,成千累萬。 即不屬黨護者,亦有常例,名之曰‘平安錢’。 是士奇等之奸貪壞法,全無顧忌,其罪之可誅者二也。 光棍俞子易,在京肆橫有年,事發潛遁。 有虎坊橋瓦房六十餘間,價值八千金,餽送士奇。 此外順成門外斜街並各處房屋,令心腹出名置買,寄頓賄銀至四十餘萬。 又於本鄉平湖縣置田產千頃,大興土木,杭州西溪廣置園宅。 以覓館餬口之窮儒,忽為數百萬之富翁。 試問金從何來?無非取給於各官。 官從何來?非侵國帑,即剝民膏。 是士奇等真國之蠹而民之賊也,其罪之可誅者三也。 皇上洞悉其罪,因各館編纂未竣,令解任修書,矜全之恩至矣!士奇不思改過自新,仍怙惡不悛,當聖駕南巡,上諭嚴戒餽送,以軍法治罪。 惟士奇與鴻緒湣不畏死,鴻緒在淮、揚等處,招攬各官餽送萬金,潛遺士奇。 淮、揚如此,他處可知。 是士奇等欺君滅法,背公行私,其罪之可誅者四也。 王鴻緒、陳元龍鼎甲出身,儼然士林翹楚;竟不顧清議,依媚大臣,無所不至。 苟圖富貴,傷敗名教,豈不玷朝班而羞當世之士哉?總之高士奇、王鴻緒、陳元龍、何楷、王頊齡等,豺狼其性,蛇蠍其心,鬼蜮其形。 畏勢者既觀望而不敢言,趨勢者復擁戴而不肯言。 臣若不言,有負聖恩。 故不避嫌怨,請立賜罷斥,明正典刑,天下幸甚。 」疏入,士奇等俱休致回籍。 副都禦史許三禮復疏劾解任尚書徐乾學與士奇姻親,招搖納賄,相為表裡。 部議以所劾無據,得寢。 三十三年,召來京修書。 士奇既至,仍直南書房。 三十六年,以養母乞歸,詔允之,特授詹事府詹事。 尋擢禮部侍郎,以母老未赴。 四十二年,上南巡,士奇迎駕淮安,扈蹕至杭州。 及迴鑾,復從至京師,屢入對,賜予優渥。 上顧侍臣曰:「朕初讀書,內監授以四子本經,作時文;得士奇,始知學問門徑。 初見士奇得古人詩文,一覽即知其時代,心以為異,未幾,朕亦能之。 士奇無戰陣功,而朕待之厚,以其裨朕學問者大也。 」尋遣歸,是年卒於家。 上深惜之,命加給全葬,授其子庶吉士輿為編修。 尋謚文恪。 第30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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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第30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