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年,轉戶部掌印給事中。 初,以私錢多,改錢制輕小,使私鑄無所利,顧仍不止。 上令仍鑄大錢,下廷臣議,改鑄大錢,其舊鑄小錢,期二年銷毀。 右曾疏言:「改大錢宜遵聖諭,若毀小錢則民間必驚擾。 且戶、工二部存錢八十四萬串,若議銷毀,工料耗折甚多。 且二年中鑄出新錢不過一百萬串,豈能遍及各省?新錢無多,舊錢已毀,恐私鑄更繁,錢法愈壞。 古者患錢重,則改輕而不廢重;患錢輕,則改重而不廢輕:使子母相權而行。 新鑄重錢,每串作銀一兩;舊鑄輕錢作七錢:並聽行使。 積久大錢流通,小錢自不行矣。 」疏再下廷臣議,定新錢每重一錢四分,舊錢並行勿禁,如右曾議。 四十四年,提督河南學政。 秩滿,巡撫汪灝疏言右曾取士公明。 四十八年,遷奉天府府丞。 四十九年,遷光祿寺卿。 五十年,轉太常寺卿、通政使。 五十一年,擢翰林院掌院學士。 五十二年,授吏部侍郎。 尚書富寧安、陳鵬翮皆廉辦有威棱,右曾貳之,鋭意文案,糾剔是非。 選人或挾大力以相要,必破其機紐,俾終不獲選。 由是幹進射利者,皆叢怨於吏部,而富寧安往蒞西師,鵬翮任事久,見知於上深,莫可搖動,遂爭為浮言撼右曾。 六十年,命解右曾侍郎,仍專領掌院學士。 六十一年,卒。 右曾少工詩,清遠鮮潤。 其後師事王士禎,稱入室。 使貴州後,風格益進,鍛鍊澄汰,神韻泠然。 右曾朝熱河行在,上命進所為詩,右曾方詠文光果,即以進上。 上為和詩,有句曰「叢香密葉待詩公」,右曾自定集,遂取是詩冠首。 論曰:方藹、荃、杜訥以文學直內廷,其結主知,尤在於廉謙。 元珙、三禮議禮各申其所見,有當於經指。 士禎以詩被遇,清和粹美,蔚為一代正宗。 菼於文亦然,久而論定,並邀補謚,增文字之重。 右曾師事士禎,繼以詩被遇。 論者謂自明弘治、正德以後一百五十年,而文章復在台閣,為聖祖崇儒右文之效雲。 列傳五十四 張玉書李天馥吳琠張英 子廷瓚廷璐廷彖 陳廷敬 溫達 穆和倫 蕭永藻嵩祝王頊齡 張玉書,字素存,江南丹徒人。 父九徵,字湘曉。 順治二年,舉鄉試第一。 九年,成進士。 博學礪行,精春秋三傳,尤邃於史。 歷吏部文選郎中。 出為河南提學僉事,考績最,當超擢,遽引疾歸。 玉書,順治十八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累遷左庶子,充日講起居注官。 康熙十九年,以進講稱旨,加詹事銜。 二十年,擢內閣學士,充經筵講官。 尋遷禮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三籓平,有請行封禪者,玉書建議駁之,事遂寢。 二十三年,丁父憂,上遣內閣學士王鴻緒至邸賜奠。 服闋,即家起刑部尚書,調兵部。 二十七年,河道總督靳輔奏中河工成。 時學士開音布往勘稱善,監高郵石工,疏請閉塞支河口為中河蓄水。 上以於成龍嘗奏輔開中河無益累民,今中河工成,乃命玉書偕尚書圖納等往勘,並遍察毛城鋪、高家堰及海口狀。 瀕行,上謂玉書曰:「此行當秉公陳奏,毋效熊一瀟託故推諉為也。 」玉書等還奏:「勘閲河形,黃河西岸出水高。 年來水大,未溢出岸上,知河身並未淤塞。 海口岸寬二三里,河流入海無所阻。 中河工成,舟楫往來,免涉黃河一百八十里之險。 但與黃河逼,河寬固不可,狹又不能容運河及駱馬湖之水。 擬請於蕭家渡、楊家莊增建減水壩,相時宣洩。 閉塞支河口,應如開音布議。 」上悉從之。 浙江巡撫金鋐以民杜光遇陳訴駐防滿洲兵擾民,下布政使李之粹察訊。 之粹咨杭州將軍郭丕請申禁,郭丕以聞。 上遣尚書熊賜履往按,賜履丁憂去,改命玉書。 尋調禮部。 二十八年,上南巡,駐蹕蘇州,玉書還奏杜光遇無其人,所陳訴皆虛妄。 金鋐、李之粹皆坐奪官,流徙。 二十九年,拜文華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 三十一年,靳輔奏高家堰加築小堤,覆命玉書偕圖納往勘。 還言:「曩者黃漲,淮流被逼,故洪澤湖水視昔為高。 今擬築堤,距高家堰甚近;若水漲,則高家堰大堤且不保,築小堤何益?因條列高家堰河工,自史家刮至周橋一萬四百餘丈,宜築堤三官廟。 諸口宜改石工。 今擬築小堤處,宜令河臣每歲親勘。 」上深然之。 三十五年,上親征噶爾丹,玉書扈行,預參帷幄。 師次克魯倫河,噶爾丹北竄,大將軍費揚古截擊,斬殺幾盡,噶爾丹僅以身免。 玉書率百官上賀。 三十六年,充平定朔漠方略總裁官。 丁母憂,遣官賜祭,並賜禦書松廕堂榜。 三十八年,上南巡,玉書迎謁,賜賚有加。 三十九年,服未闋,召至京,入閣視事。 四十年,扈駕南巡,駐蹕江寧,召試士子,命為閲卷官。 禦舟次高資港,玉書奏言前去鎮江不遠,請幸江天寺,留駐數日,上為留一日。 四十六年,河道總督張鵬翮請開溜淮套河,上南巡,次清口勘視,見所樹標竿多在民塚,召鵬翮極斥其非。 玉書奏曰:「向者老人白英議引汶水南北分流,不若別作壩引汶水通漕,其下流專以淮水敵黃。 黃水趨海,此萬世利也。 」上善其言,遂諭鵬翮罷開溜淮套,事具鵬翮傳。 四十九年,以疾乞休,溫旨慰留。 五十年,從幸熱河,甫至疾作,遂卒,年七十,上深惜之,親制輓詩,賜白金千。 命內務府監製棺槨衾絞,驛送其喪還京師,加贈太子太保,謚文貞。 五十二年,上追念舊勞,擢其子編修逸少為侍讀學士。 玉書謹慎廉潔,居政地二十年,遠避權勢,門無雜賓,從容密勿,為聖祖所親任。 自奉儉約,飲食服禦,略如寒素。 雍正中,入祀賢良祠。 李天馥,字湘北,河南永城人。 先世在明初以軍功得世襲廬州衛指揮僉事,家合肥。 有族子占永城衛籍,天馥以其籍舉鄉試。 順治十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 博聞約取,究心經世之學,名藉甚。 累擢內閣學士,充經筵講官。 每侍直,有所見,悉陳無隱,聖祖器之,康熙十九年夏,旱,命偕大學士明珠會三法司慮囚,有矜疑者,悉從末減。 尋擢戶部侍郎,調吏部。 杜絶苞苴,嚴峻一無所私,銓政稱平。 二十七年,遷工部尚書。 河道總督靳輔議築高家堰重堤,束水出清口,停濬海口;於成龍主疏濬下河。 上召二人詣京師入對,仍各持一說,下廷臣詳議,天馥謂下河海口當濬,高家堰重堤宜停築,上然之。 歷刑、兵、吏諸部。 三十一年,拜武英殿大學士。 上曰:「機務重任,不可用喜事人。 天馥老成清慎,學行俱優,朕知其必不生事。 」三十二年,以母憂回籍,上賜「貞松」榜禦書,勉以儒者之學;復謂:「天馥侍朕三十餘年,未嘗有失。 三年易過,命懸缺以待。 」三十四年,服將闋,起故官,入閣視事。 上親征厄魯特,平定朔漠,兵革甫息,天馥務以清靜和平,與民休息。 嘗謂:「變法不如守法。 奉行成憲,不失尺寸,乃所以報也。 」三十八年,卒,謚文定。 天馥在位,留意人才,嘗應詔舉彭鵬、陸隴其、邵嗣堯,卒為名臣。 為學士時,冬月慮囚,有知縣李方廣坐當死,天馥言其有才,得緩決,尋以赦免。 刑部囚多瘐斃,為庀屋材,多為之所,別罪之輕重以居,活者尤眾。 事親孝,居喪廬墓,有雙白燕飛至,不去,人名其居為白燕廬。 子孚青,進士,官編修。 父喪歸,不復出。 吳琠,字伯美,山西沁州人。 順治十六年進士,授河南確山知縣。 縣遭明季流寇殘破,琠拊流亡,闢蕪廢,墾田歲增,捕獲盜魁誅之。 師下雲南,縣當孔道,輿馬糧餉,先事籌辦而民不擾。 康熙十三年,以卓異入為吏部主事,歷郎中。 累遷通政司右參議。 刑部尚書魏象樞亟稱其賢。 二十年,特擢右通政,累遷左副都禦史。 疏請復督撫巡方,略言:「令甲,督撫於命下之日,即杜門屏客;蒞任,守令不得參謁。 凡有舉劾,惟據道府揭報,愛憎毀譽,真偽相亂,督撫無由知。 革火耗而火耗愈甚,禁私派而私派愈增。 請敕督撫親歷各屬,以知守令賢否。 或謂巡方恐勞擾百姓,夫督撫賢,則必能禁迎送、卻供應;如其不肖,雖端坐會城,而暮夜之餽踵至,豈獨巡方足以勞民哉?」又言:「巡撫及巡守道無一旅之衛,而提鎮各建高牙。 前撫臣如馬雄鎮,道臣如陳啟泰,懷忠秉義,向使各有兵馬,奚至束手?宜及此時複舊制,使巡撫、巡守道仍各管兵馬。 減提督,增總兵,以一鎮之兵酌分數鎮,聽督撫節制。 」 第29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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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第2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