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光地至京師,授內閣學士。 入對,言:「鄭錦已死,子克塽幼弱,部下爭權,宜急取之。 」且舉內大臣施琅習海上形勢,知兵,可重任,上用其言,卒平台灣。 陳夢雷者,侯官人。 與光地同歲舉進士,同官編修。 方家居,精忠亂作,光地使日蚃潛詣夢雷探消息,得虛實,約並具疏密陳破賊狀,光地獨上之,由是大受寵眷。 及精忠敗,夢雷以附逆逮京師,下獄論斬。 光地乃疏陳兩次密約狀,夢雷得減死戍奉天。 二十一年,乞假奉母歸。 二十五年,還京,授翰林院掌院學士,直經筵,兼充日講起居注官,教習庶吉士。 踰年,以母病乞歸省。 二十七年,至京。 初,光地與侍讀學士德格勒善,於上前互相稱引。 上召德格勒與諸詞臣試乾清宮,以文字劣,鎸秩。 旋掌院庫勒訥劾其私抹起居注事,下獄論罪。 詔責光地,光地引罪,乞嚴譴,上原之。 尋擢兵部侍郎。 三十年,典會試。 偕侍郎博霽、徐廷璽,原任河督靳輔勘視河工。 三十三年,督順天學政。 聞母喪,命在任守制。 光地乞假九月回裡治喪。 禦史沈愷曾、楊敬儒交章論劾,上令遵初命。 給事中彭鵬復疏論光地十不可留,目為貪位忘親,排詆尤力。 乃下九卿議,命光地解任,在京守制。 三十五年,服闋,仍督順天學政。 三十六年,授工部侍郎。 三十七年,出為直隷巡撫。 初,畿輔屢遭水患,上以漳河與滹沱合流易汎濫,命光地導漳自故道引入運河,殺滹沱之勢。 光地疏言:「漳河現分為三:一自廣平經魏、元城,至山東館陶入衛水歸運;一為老漳河,自山東丘縣經南宮諸縣,與完固口合流,至鮑家嘴歸運;一為小漳河,自丘縣經廣宗、钜鹿合於滏,又經束鹿、冀州合於滹沱。 由衡水出獻縣完固口復分為兩支:小支與老漳河合流而歸運,大支經河間、大城、靜海入子牙河而歸澱。 今入衛之河與老漳河流淺而弱,宜疏濬;其完固口小支應築壩逼水入河,更於靜海閻、留二莊挑土築堤,束水歸澱,俾無汎濫。 」詔報可。 尋奏霸州、永清、宛平、良鄉、固安、高陽、獻縣因濬新河,占民田一百三十九頃,請豁免賦額,從之。 通州等六州縣額設紅剝船六百號,剝運南漕,每船給贍田,遇水旱例不蠲免,光地奏請援民田例概蠲免之。 三十九年,上臨視子牙河工,命光地於獻縣東西兩岸築長堤,西接大城,東接靜海,亙二百餘裡;又於靜海廣福樓、焦家口開新河,引水入澱:由是下流益暢,無水患。 四十二年,上褒其治績,擢吏部尚書,仍管巡撫事。 四十三年,給事中黃鼎楫、湯右曾、許志進、宋駿業、王原等合疏劾光地撫綏無狀,致河間饑民流入京畿,並寧津縣匿災不報狀。 光地疏辨,引咎乞罷,詔原之。 再疏辭尚書,不許。 尋疏劾雲南布政使張霖假稱詔旨,販鬻私鹽,得銀百六十餘萬,霖論斬,籍沒。 四十四年,拜文淵閣大學士。 時上潛心理學,旁闡六藝,禦纂硃子全書及周易折中、性理精義諸書,皆命光地校理,日召入便殿揅求探討。 四十七年,皇太子允礽以疾廢,命諸大臣保奏諸皇子孰可當儲位者。 尚書王鴻緒等舉皇子允禩,上切責之。 詢光地何無一言,光地奏:「前者皇上問臣以廢太子病,臣奏言徐徐調治,天下之福,臣未嘗告諸人也。 」光地被上遇,同列多忌之者,凡所稱薦,多見排擠,因以撼光地。 撫直隷時,禦史呂履恆劾光地於秋審事任意斷決,上察其不實,還其奏。 給事中王原劾文選郎中陳汝弼受臓,法司論絞,汝弼,光地所薦也。 上察其供證非實,下廷臣確核,得逼供行賄狀,汝弼免罪,承讞官降革有差,原奪官。 光地益敬慎,其有獻納,罕見於章奏。 江寧知府陳鵬年忤總督阿山,坐事論重闢,光地言其誣,鵬年遂內召。 兩江總督噶禮與巡撫張伯行互訐,遣大臣往訊,久不決。 嗣詔罷噶禮,復伯行官,光地實贊之。 桐城貢士方苞坐戴名世獄論死,上偶言及侍郎汪霦卒後,誰能作古文者,光地曰:「惟戴名世案內方苞能。 」苞得釋,召入南書房。 其扶植善類如此。 五十二年,與千叟宴,賜賚有加。 頃之,以病乞休,溫旨慰留。 越二年,復以為請,且言母喪未葬,許給假二年,賜詩寵行。 五十六年,還朝,累疏乞罷,上以大學士王掞方在告,暫止之。 五十七年,卒,年七十七,遣恆親王允祺奠醊,賜金千兩,謚文貞。 使工部尚書徐元夢護其喪歸,復諭閣臣:「李光地謹慎清勤,始終一節,學問淵博。 朕知之最真,知朕亦無過光地者!」雍正初,贈太子太傅,祀賢良祠。 弟光坡,性至孝,家居不仕,潛心經術。 子鐘倫,舉人,治經史性理,旁及諸子百家,從其叔父光坡治三禮,於周官、禮記尤精,稱其家學。 從子天寵,進士,官編修,有志操,邃於經學,與弟鍾僑、鍾旺俱以窮經講學為業。 鍾僑進士,官編修,督學江西,以實行課士,左遷國子監丞。 鍾旺,舉人,授中書,充性理精義纂修官。 論曰:聖祖崇儒重道,經筵講論,孜孜聖賢之學,朝臣承其化,一時成為風氣。 裔介久官台諫,數進讜言,為憂盛危明之計,自登政府,柴立不阿,奉身早退,有古大臣之風。 賜履剛方鯁直,疏舉經筵,冀裨主德,庶乎以道事君者歟?光地易攵歷中外,得君最專,而疑叢業集,委蛇進退,務為韜默。 聖祖嘗論道學不在空言,先行後言,君子所尚。 夫道學豈易言哉? 列傳五十 王弘祚姚文然魏象樞硃之弼趙申喬 王弘祚,字懋自,雲南永昌人。 明崇禎三年舉人。 自薊州知州遷戶部郎中,督餉大同。 順治元年,授岢嵐兵備道。 總督吳孳昌以弘祚籌畫軍餉,請仍留大同。 二年,以總督李鑒薦,仍授戶部郎中。 中原初定,圖籍散佚。 弘祚聰強習掌故,戶部疏請修賦役全書,以弘祚主其事。 弘祚謂:「民不苦正供而苦雜派,法不立則吏不畏,吏不畏則民不安。 閭閻菽帛之輸,朝廷悉知之,則可以艱難成節儉。 版籍賦稅之事,小民悉知之,則可以燭照絶侵漁。 」裁定賦役,一准萬曆間法例,晚末苛細巧取,盡芟除之,以為一代程式。 三年,加太仆寺少卿。 六年,遷太仆寺卿,仍領郎中。 十年,擢戶部侍郎。 時雲、貴尚為明守,孫可望據辰州。 弘祚請於江南、江西、湖廣豐稔之地,采米穀、儲糧餉為進取計。 又言:「黔國公沐天波世守雲南,得民心,其僚屬有散處江寧者,宜令往招天波為內應。 貴州九股黑苗,自都勻、黎平遠及慶遠、靖州,近為可望蹂躪,宜加意撫綏,俾令歸化。 冠服異制,勿驟更易。 」上以所言足助撫剿,下經略大學士洪承疇採行。 十一年,給事中郭一鶚劾弘祚修賦役全書逾久未成,弘祚疏辨,一鶚復劾其巧飾。 下部議,以各省冊報稽遲,弘祚不舉劾,論罰俸。 十二年,疏請禁有司私派累民、將領冒名領餉,皆下部議行。 十三年,以河西務鈔關員外郎硃世德徵稅不如額,援赦請免議,坐降三級,命留任。 十五年,賦役全書成,敘勞,還所降級。 考滿,廕子。 尋擢尚書,加太子少保。 命同大學士巴哈納等校訂律例。 十六年,進太子太保。 雲南平,迭疏上善後諸事,請開鄉試,慎署員,設重鎮,稽丁田,恤士紳,撫土司,寬新政。 既,又疏言司道宜久任,州縣宜部選,投誠宜解散,荒殘宜軫恤,爐座宜多設。 弘祚聞父母喪,疏乞解官奔赴,命在任守制。 逾月,命出視事。 十八年,聖祖即位,疏請歸葬,許之。 旋諭促還朝。 康熙三年,授刑部尚書,尋復還戶部。 四年,星變地震,求直言。 弘祚疏言:「異星見,天失其常;地震,地失其常。 輓回天地之變,首在率循人事之常。 」漕糧自通州運京師,或謂水次支散,可省轉搬費。 弘祚持不可,謂:「水次支散,受者艱負戴。 必減直而售,則米狼戾在外。 京倉頒給雖有糶者,顆粒皆在都下。 根本至計,不宜以小利遽變。 」又有議盡裁州縣存留與變漕糧官運為商運者,固爭不得,具疏上之,卒如弘祚議。 第28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清史稿 中》
第2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