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用輔政大臣鼇拜議,戶部增設滿尚書,以授瑪爾賽,與弘祚齟 。 七年,戶部失察書吏假印盜帑,大學士班布爾善獨罪弘祚,坐奪官。 八年,鼇拜得罪,起弘祚兵部尚書。 九年,以老乞休,命馳驛歸里,食原俸。 弘祚中道疾作,僑居江寧。 念未終事父母,輯永思錄,自號曰思齋。 十一年,疏辭俸,諭曰:「卿在官著有勞績,引年乞休,賜祿頤養,毋固辭。 」十三年,卒,賜祭葬,謚端簡。 姚文然,字弱侯,江南桐城人。 明崇禎十六年進士,改庶吉士。 順治三年,以安慶巡撫李猶龍薦,授國史院庶吉士。 五年,改禮科給事中。 六年,疏請「敕撫、按、道恩詔清理刑獄,勿任有司稽玩。 條赦之外,有可矜疑原宥者,許專疏上陳」。 又請重定會試下第舉人選用例,以廣任使。 又言:「直隷與山東、河南接壤,盜賊竊發,東西竄匿,難於越境追捕。 請改保定巡撫為總督,轄直隷、山東及河南懷慶、衛輝、彰德三府。 」又請敕各省督撫勿濫委私人署州縣官。 諸疏皆下部議行。 尋轉工科。 八年,世祖親政,疏請令都察院甄別各省巡按,下部院會議,以六等考核,黜陟有差。 是歲,江南、浙江被水,文然請災地漕米改折,視災重輕定折多寡。 既,又言:「折漕例新定,民未周知。 官吏或折外重徵耗銀,或先已徵米而又收折,或折重運輕,其弊不一。 請敕漕臣密察嚴劾。 」上並採納。 十年,疏言大臣得罪不當鎖禁,得旨允行。 遷兵科都給事中,乞歸養。 康熙五年,起補戶科給事中。 六年,疏言:「四川、湖廣諸省官吏,借殿工采木,搜取民間屋材、墓樹,宜申飭禁止。 」又言:「採買官物,其由官發價者,如有駁減餘銀,例貯司庫。 若價出自民,餘銀宜還之民間。 」又言:「案牘煩冗滋弊,一部可逕結之事,即應一部逕結;一疏可通結之事,即應一疏通結。 若各省錢糧考成已報完者,部臣宜於議覆時即予開復。 」均如所請。 九年,考滿內升,命以正四品頂帶食俸任事。 故事,給事中內升,還籍候補。 留任自文然始。 文然與魏象樞皆以給事中敢言負清望,號「姚魏」。 十年,兩江總督麻勒吉坐事逮詣京師,仍用鎖系例。 文然覆上疏論之,上諭:「自後命官赴質,概免鎖系,著為令。 」 尋遷副都禦史,再遷刑部侍郎。 十二年,調兵部督捕侍郎。 京口副都統張所養劾將軍柯永蓁徇私縱恣,令文然往按,永蓁坐罷。 遷左都禦史。 十三年,疏言:「福建耿精忠、廣西孫延齡皆叛應吳三桂,中間阻隔,賴有廣東。 精忠將士舊駐其地,熟習山川形勢,倘與延齡合謀相犄角,則廣東勢危。 江西境與福建、廣東接,倘侵據贛州南安,驛道中斷,餉阻郵梗。 宜駐重兵通聲援。 」上嘉納之。 陝西提督王輔臣叛,河南巡撫佟鳳彩引疾,上已許之;文然言河南近陝西,流言方甚,鳳彩得民心,宜令力疾視事,上為留鳳彩。 文然屢有論列,尤推本君身,請節慎起居。 孝誠皇後崩,權攢鞏華城,上數臨視,文然密疏諫,且引唐太宗作台望昭陵用魏徵諫毀台事相擬,上亦受之,不怫也。 十五年,授刑部尚書。 時方更定條例,文然曰:「刃殺人一時,例殺人萬世,可無慎乎?」乃推明律意,鈎稽揅討,必劑於寬平,決獄有所平反,歸輒色喜。 嘗疑獄有枉,爭之不得,退,長跪自責。 又以明季用刑慘酷,奏除廷杖及鎮撫司諸非刑。 十七年,卒,賜祭葬,謚端恪。 文然清介,裡居幾不能自給,在官屏絶餽遺,晚益深研性命之學。 子士基,官湖廣羅田知縣;士苾,官陝西朝邑知縣:皆有治行。 魏象樞,字環極,山西蔚州人。 順治三年進士,選庶吉士。 四年,授刑科給事中。 疏言:「明季大弊未禁革者,督、撫、按聽用官舍太雜,道、府、州、縣胥隷太濫,請嚴予清釐。 」報可。 五年,劾安徽巡撫王懩受賕庇貪吏,懩坐罷。 轉工科右給事中。 時以滿、漢雜處不便,令商民徙居南城。 象樞疏言:「南城地狹,商民賃買無房,拆蓋無地。 請下部察官地官房,俾民輸銀承業。 」復疏請更定會典。 並下部議行。 七年,轉刑科左給事中。 八年,世祖親政,有司有以私徵侵帑坐罪者,象樞疏陳其弊,請飭州縣依易知單造格眼冊,註明人戶姓名、糧銀、款目及蠲賑清數,上大吏覈驗,印發開徵;又請定布政使會計之法,以杜欺隱,立內外各官治事之限,以清稽滯:皆見施行。 復疏言:「聖政方新,機務孔多,中外相望治平,非同昔日。 上近巡京畿,輔臣當陪侍法從,盡啟沃之忠。 倘遠有臨幸,亦宜諫止鑾輿,副保傅之責。 」又因災變上言,謂天地之變,乃人事反常所致。 語侵權貴尤急。 九年,轉吏科都給事中。 十年,大計,疏請復糾拾舊制,言官糾拾未得當,不宜反坐,下所司,著為令。 因復疏言順治四年吏科左給事劉楗以糾拾被譴,宜予昭雪,上為復楗官。 總兵任珍失職怨望,並擅殺其家人,下九卿科道議罪,大學士陳名夏等二十八人,別為一議,象樞與焉。 上責其徇黨負恩,下部議,罪應流,寬之,命留任。 十一年,大學士寧完我劾名夏,辭連象樞,謂象樞與名夏姻家牛射鬥有連,象樞糾劾有誤,吏部議降級,名夏改票罰俸,命逮問。 象樞自陳素不識射鬥,得免議。 尋以名夏父子濟惡,言官不先事論劾,各科都給事中皆鎸秩,象樞降補詹事府主簿,稍遷光祿寺丞。 十六年,以母老乞終養。 康熙十一年,母喪終,用大學士馮溥薦,授貴州道禦史。 入對,退而喜曰:「聖主在上,太平之業方始。 不當以姑且補苴之言進。 」乃分疏,言:「王道首教化,滿、漢臣僚宜敦家教。 」「督撫任最重,有不容不盡之職分、不容不去之因循,宜責成互糾。 」「制祿所以養廉,今罰俸例太嚴密,宜以記過示罰,增秩示恩。 」「治河方亟,宜蓄人才備任使。 」「戒淫侈宜正人心,勵風俗宜修禮制。 」聖祖多予褒納。 復疏糾湖南布政使劉顯貴侵公帑不當內升,給事中餘司仁欺罔不法,皆坐黜。 十二年,以歲滿加四品卿銜,尋擢左僉都禦史。 十三年,歲三遷,至戶部侍郎。 會西南用兵,措兵食,察帑藏,多所規畫。 疏論籌餉,請確估價直,嚴覈關稅,慎用各直省布政使。 十七年,授左都禦史。 疏言:「國家根本在百姓,百姓安危在督撫。 原諸臣為百姓留膏血,為國家培元氣。 臣不敢不為朝廷正紀綱,為臣子勵名節。 」因上申明憲綱十事,上嘉其切中時弊。 各直省舉劾屬吏多失當,江蘇嘉定知縣陸隴其有清名而被劾罷,象樞疏薦之。 鎮江知府劉鼎溺職,題升糧道;山西絳州知州曹廷俞劣跡顯著,糾察不及:象樞疏劾之。 磨勘順天鄉試卷,因陳科場諸弊,請設內簾監試禦史;考核各直省學道,舉勞之辨、邵嘉,劾盧元培、程汝璞,上如其議以為黜陟。 十八年,遷刑部尚書。 象樞疏言:「臣忝司風紀,職多未盡,敢援漢臣汲黯自請為郎故事,留禦史台,為朝廷整肅綱紀。 」上可其奏,以刑部尚書留左都禦史任。 分疏劾山西巡撫王克善、榷稅蕪湖主事劉源諸不法狀,皆坐黜。 七月,地震,象樞與副都禦史施維翰疏言:「地道,臣也。 臣失職,地為之不寧,請罪臣以回天變。 」上召象樞入對,語移時,至泣下。 明日,上集廷臣於左翼門,詔極言大臣受賕徇私,會推不問操守;將帥克敵,焚廬舍,俘子女,攘財物;外吏不言民生疾苦;獄訟不以時結正;諸王、貝勒、大臣家人罔市利,預詞訟:上幹天和,嚴飭修省。 是時索額圖預政貪侈,詔多為索額圖發,論者謂象樞實啟之。 尋命舉廉吏,象樞舉原任侍郎雷虎、班迪、達哈塔、高珩,大理寺卿瑚密色,郎中宋文運,侍講蕭維豫,布政使畢振姬,知縣陸隴其、張沐凡十人。 上諭曰:「雷虎朕亦聞其清,以其怠惰罷黜,既經象樞特薦,授內閣學士。 班迪清慎,因使往江西按事,未能明晰,問以民間苦樂,又謝不知,以是鎸秩。 餘令吏部議奏錄用。 」十九年,仍授刑部尚書。 尋命與侍郎科爾坤巡察畿輔,按治豪猾,還奏稱旨。 象樞有疾,上賜以人參及參膏,命內侍問飲食如何。 二十三年,奏事乾清門,躓焉,即日疏乞休,再奏,乃許之,命之入對,賜禦書寒松堂額,令馳驛歸。 二十五年,卒,年七十一,賜祭葬,謚敏果。 第29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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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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