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溥以衰病累疏乞休,上曰:「卿六十四歲,未衰也,俟七十乃休耳。 」自吳三桂反,軍事旁午,乃不敢復言。 十四年,建儲禮成,內閣議恩赦,滿大臣以八旗逃人應不赦,溥不可,遂兩議以進。 詔下閣臣畫一奏聞,有謂當從滿大臣議者,溥持之力,仍以兩議進,上卒從之。 十七年,福建平,溥以年屆七十,復申前請,上仍慰留。 二十一年秋,詔許致仕,遣官護行馳驛如故事。 比將歸,詣闕謝,賜遊西苑,內侍攜酒果,所至坐飲三爵。 臨發,疏請清心省事,與民休息,言甚切,溫旨報聞。 賜禦製詩及「適志東山」篆章,命講官牛鈕、陳廷敬傳諭曰:「朕聞山東仕於朝者,彼此援引,造為議論,務有濟於私,又居鄉多擾害地方,朕審知其弊。 馮溥久居禁密,可教訓子孫,務為安靜。 」太宗實錄成,加太子太傅。 三十年,卒,年八十三,謚文毅。 溥居京師,闢萬柳堂,與諸名士觴詠其中。 性愛才,聞賢能,輒大書姓名於座隅,備薦擢。 一時士論歸之。 王熙,字子雍,順天宛平人。 父崇簡,明崇禎十六年進士。 順治三年,以順天學政曹溶薦,補選庶吉士,授檢討。 累遷禮部尚書,加太子少保。 嘗疏請賜血卩明季殉難範景文、蔡懋德等二十八人,又議帝王廟罷宋臣潘美、張浚從祀,北嶽移祀渾源,皆用其議。 十八年,引疾解職。 康熙十七年,卒,謚文貞。 熙,順治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 累遷右春坊諭德。 召直南苑。 譯大學衍義,充日講官,進講稱旨。 累擢弘文院學士。 時崇簡方任國史院學士,上曰:「父子同官,古今所罕。 以爾誠恪,特加此恩。 」十五年,擢禮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考滿,加尚書銜。 時崇簡為尚書,父子復同官。 十八年正月,上大漸,召熙至養心殿撰遺詔,熙伏地飲泣,筆不能下,上諭勉抑哀痛,即禦榻前先草第一條以進。 尋奏移乾清門撰擬,進呈者三,皆報可。 是夕上崩,聖祖嗣位,熙改兼弘文院學士。 康熙五年,遷左都禦史。 時三籓擁兵逾制,吳三桂尤崛強,擅署官吏,浸驕蹇,萌異志。 子應熊,以尚主居京師,多聚奸人,散金錢,交通四方。 熙首疏請裁兵減餉,略言:「直省錢糧,半為雲、貴、湖廣兵餉所耗。 就雲、貴言,籓下官兵歲需俸餉三百餘萬,本省賦稅不足供什一,勢難經久。 臣以為滇、黔已平,綠旗額兵亟宜汰減,即籓下餘丁,亦宜散遣屯種,則勢分而餉亦裕。 」復疏言:「閩、廣、江西、湖廣等省官吏,挾貲貿易,與民爭利。 或指稱籓下,依勢橫行。 宜飭嚴禁。 」又言:「近例招民百家送至盛京,得授知縣。 不肖奸人,藉資為市,貽害地方,宜改給散秩。 現任官吏捐輸銀米,博取議敘,名出私橐,實取諸民,宜一切報罷。 」上俱從之。 七年夏,旱,金星晝見,詔求直言。 熙疏言:「世祖章皇帝精勤圖治,諸曹政務,皆經詳定。 數年來有因言官條奏改易者,有因各部院題請更張者,有會議興革者,則例繁多,官吏奉行,任意輕重。 請敕部院諸司詳察現行事例,有因變法而滋弊者,悉遵舊制更正。 其有從新例便者,亦條晰不得不然之故,裁定畫一。 」上命各部院條議,遵舊制,刪繁例,凡數十事。 遷工部尚書。 十二年,調兵部。 是年冬,三桂反,京師聞變,都城內外一夕火四起,皆應熊黨為之也。 明年三月,用熙言誅應熊。 尋命熙專管密本。 漢臣與聞軍機自熙始。 十七年,以父憂去。 二十一年,即家拜保和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 時三籓既平,熙以和平寬大,宣上德意,與民休息。 造次奏對,直陳無隱,上每傾聽。 太祖實錄成,加太子太傅。 三十一年,以疾累疏乞休,溫旨慰留。 四十年,詔許致仕,晉少傅。 明年上元節,賜宴其家,遣官賫手敕存問。 四十二年,卒,上命皇長子直郡王允禔、大學士馬齊臨喪,行拜奠禮,舉哀酹酒,恩禮有加,謚文靖。 熙持大體,有遠慮。 平定三籓後,開方略館。 一日,上諭閣臣:「當三桂反時,漢官有言不必發兵,七旬有苗格者。 」又其時漢官多移妻子回家,顧學士韓菼曰:「汝為朕載之!」菼退而皇恐。 熙乃昌言閣中曰:「‘有苗格’乃會議時魏象樞語。 告者截去首尾,遂失其本意。 然如其言,豈非誤國?移家偶然耳,日久何從分別,其移者豈非背主?漢官負此兩大罪,何顏立朝?」翌日入見,執奏如閣中語,上許之。 熙子克善、克勤,皆世祖命名。 克善能文,熙不令與試,遇鄉、會典試,熙輒注假,以聖祖方惡漢人師生之習,故尤慎之。 二十七年,典會試,蓋特命也。 雍正中。 入祀賢良祠。 弟燕,字子喜,以父廕,任戶部郎中。 出為鎮江知府,擢江蘇按察使,治獄稱平。 遷湖廣佈政使,巡撫貴州,建學設官,減賦稅,教養兼施,善拊循苗人,頒條教,飭州縣無縱奸人詭索土司。 撫黔三年,移疾歸,卒。 吳正治,字當世,湖北江夏人。 順治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國史院編修。 丁母憂,服闋,起故官。 遷右庶子。 十五年,特簡翰林官十五人外用,正治與焉,得江西南昌道。 遷陝西按察使。 所至以清廉執法著稱。 十七年,內擢工部侍郎,調刑部。 平亭疑獄,釋江南逋賦無辜諸生二百餘人。 疏論奉行赦款宜速,丈量田地宜停,禁狀外指扳,嚴婦女私嫁,皆著為令。 康熙八年,以父憂去。 起兵部督捕侍郎,充經筵講官。 十二年,遷左都禦史。 疏言:「緝逃事例,首嚴窩隱。 一有容留,雖親如父子,即坐以罪,使小民父子視若仇讎。 伏讀律有親屬容隱之條,惟叛逆者不用此律。 逃人乃旗下家人之事,與叛逆輕重相懸。 請自今有父子窩逃,被人舉發者,逃犯治罪,免坐窩隱。 若容留逾旬,父子首報者,逃犯依自首例減罪。 則首報者多,逃人易獲。 朝廷之法與天性之恩,兩不相悖矣。 」又言:「今歲雨澤愆期,方事祈禱。 近因直隷多盜,廷議於玉田、灤州、霸州、雄縣增設駐防旗兵,構建營房,勞民動眾,應暫停止。 俟農隙時酌行。 」疏入,下部議,俱如所請。 先是睿親王多爾袞當國,嚴旗下逃人之禁,鰲拜繼之,禁益嚴。 株連窮治,天下囂然,而圈地建營房,凡涉旗務,漢大臣莫敢置喙。 自正治疏出,逃人禁稍寬,營房亦罷建,世多以是稱之。 尋遷工部尚書,調禮部。 十八年,自陳乞休,詔嘉其端勤誠慎,慰留之。 二十年,拜武英殿大學士。 時修太祖實錄、聖訓、會典、方略、一統志,俱充總裁官,加太子太傅。 正治守成法,識大體。 一日,聖祖閲朝審冊,有以刃刺人股致死而抵法者,上曰:「刺股傷非致命,此可寬也。 」正治對曰:「當念死者之無辜。 」他日,又閲冊,有囚當死,上問此囚尚可活否,眾皆以情實對。 正治曰:「皇上好生之德,臣等敢不奉行。 」退而細勘,得可矜狀,遂從末減。 二十六年,復疏乞休,詔許原官致仕。 三十年,卒,謚文僖。 黃機,字次辰,浙江錢塘人。 順治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弘文院編修。 世祖幸內院,詢機裡籍官職,命與侍講法若真、修撰呂宮、編修程芳朝撰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論,上覽畢,賜茶。 授左中允,尋遷弘文院侍讀。 十二年,機疏言:「自古仁聖之君,必祖述前謨,以昭一代文明之治。 今纂修太祖、太宗實錄告成,乞敕諸臣校定所載嘉言嘉行,仿貞觀政要、洪武寶訓諸書,輯成治典,頒行天下。 尤原萬幾之暇,朝夕省覽。 法開創之維艱,知守成之不易,何以用人而收群策之效?何以納諫而宏虛受之風?何以理財而裕酌盈劑虛之方?何以詳刑而無失出失入之患?力行身體,則動有成模,紹美無極。 」上俞之,詔輯太祖、太宗聖訓,以機充纂修官。 累遷國史院侍讀學士,擢禮部侍郎。 康熙六年,進尚書。 疏言:「民窮之由有四:雜捐私派,棍徒哧詐,官貪而兵橫。 請嚴察督撫,舉劾當否,以息貪風、甦民命。 各省籓王、將軍、提、鎮有不法害民之事,許督撫糾劾。 請飭破除情私,毋更因循,貽誤地方。 」七年,調戶部,再調吏部。 機以疏通銓法、議降補官對品除用,為禦史季振宜所劾。 既而給事中王曰溫劾故庶吉士王彥即機子黃彥博,欺妄,應罷黜。 機以彥與彥博姓名不同,且彥博死已久,疏辨,得免議。 尋以遷葬乞假歸,而論者猶不已。 第25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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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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