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正月,可法、存仁疏言:「禮部行考試,令奴僕不得與。 上前歲試士,奴僕有中式者,別以人畀其主。 今忽更此制,臣等竊謂奴僕宜令與試,但限以十人為額。 苟十人皆才,何惜以十人易之?」上曰:「昔取遼東,良民多為奴僕。 朕令諸王下至民家,皆察而出之,復為良民。 又許應試,少通文藝,拔為儒生。 今滿洲家奴僕,非先時濫占者比。 或有一二諸生,非攻城破敵血戰而得,即以戰死被賚。 昨歲克皮島,滿洲官兵爭效命,漢官兵坐視不救。 此行所得之人,苟無故奪之,彼死戰之勞,捐軀之義,何忍棄也?若別以人相易,易者無罪,強令為奴,獨非人乎?爾等但愛漢人,不知惜滿洲有功將士及見易而為奴者也。 」可法、存仁引罪謝。 既,復論戶部承政韓大勛盜帑,大勛坐奪職。 四月,疏請敕戶部立四柱年冊,再疏請誅大勛,又劾吏部、刑部復用臓吏違旨壞法,皆與可法合疏上,上皆嘉納之。 七月,更定官制,可法、存仁皆改都察院右參政。 漢軍旗制定,隷鑲藍旗。 大壽既降,復入錦州為明守,攻數年不克。 五年正月,存仁疏請屯兵廣寧,扼寧遠、錦州門戶。 四月,又疏言:「臣睹今日情勢,錦州所必爭。 但略地得利易,圍城見功難。 原上振軍心,與之堅持。 截彼詗察,禁我逃亡。 遠不過一歲,近不過一月,當有機可乘。 兵法全城為上,蓋貴得人得地,不貴得空城也。 我師壓境,彼必棄錦州,保寧遠;再急,彼必棄寧遠,保山海關。 大壽跋扈畏罪,豈肯輕去其窟?事緩則計持久,事急則慮身家。 大壽背恩失信,人皆以為無顏再降。 臣深知其心無定,惟便是圖,急則悉置不顧。 況彼所恃者蒙古耳,今蒙古多慕化而來,彼必疑而防之。 防之嚴則思離,離則思變。 伏原以屯耕為本務,率精鋭薄城,顯檄蒙古,縱俘宣諭,未有不相率出降者。 此攻心之策,得人得地之術也。 」十二月,復言:「兵事有時、有形、有勢,三者變化無定,而用之在人。 松山、杏山、塔山三城,乃錦州之羽翼,寧遠之咽喉。 塔山城倚西山之麓,自其巔發砲俯擊,城易破也。 既得此城,羽翼折,咽喉塞矣。 兵法困堅城者,必留其隙。 錦州雖不甚堅,當留山海關以為之隙。 錦州遼兵少,西兵多,一人負箭入,群驚而思遁。 能善用巧,山海關可下。 」疏末並言烏真超哈每遇番上,輒令奴僕代,上為申禁。 六年,師屢破明兵松山、杏山間,存仁復疏請相機度勢,以時進兵。 七年,既克錦州,存仁請招吳三桂降。 上頒禦劄撫諭,並命存仁遺以私書,略言:「明運將終,重臣大帥就俘歸命。 將軍祖氏甥,雖欲逃罪,無以自明。 大廈將傾,一木不能支。 縱苟延歲月,智竭力窮,終蹈舅氏故轍。 何若未困先降,勛名俱重?」六月,烏真超哈四旗始分置八固山,授存仁鑲藍旗梅勒額真。 八年,從鄭親王濟爾哈朗取前屯衛、中後所,加半個前程。 順治元年,從入關,與固山額真葉臣率師徇山西,下府六、州二十四、縣一百三十一,遂克太原。 又從豫親王多鐸略河南,下江南,督所部以砲戰,屢有克捷。 二年六月,從貝勒博洛定浙江,以存仁領浙江總督。 兵後民流亡,存仁集士紳使撫諭,民復其所。 七月,疏言:「近有薙發之令,民或假此號召為逆。 若反形既著,重勞大兵,莫若速遣提學,開科取士,下令免積逋,減額賦,使讀書者希仕進,力田者逭追呼,則莫肯相從為逆矣。 」得旨,謂「誠安民急務也」,令新定諸行省皆準恩詔施行。 十一月,授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浙江、福建。 時明魯王以海保紹興,號「監國」,其將方國安鎮嚴州。 故明福王由崧倚大學士馬士英,用以亡國,士英走依國安。 是歲九月,國安自富陽渡錢塘江窺杭州,存仁遣副將張傑、王定國率師禦之,斬四千餘級。 國安退保富陽。 又令定國出屯餘杭,遇國安兵,與戰,自關頭至小嶺,逐北二十里,斬國安子士衍。 十月,士英復以兵至,去杭州十里為壘五。 平南大將軍貝勒勒克德渾帥師赴之,未至,士英引去,存仁與總兵官田雄追擊之,斬五百餘級。 十一月,士英、國安復以兵至,存仁與梅勒額真季什哈及雄等帥師擊之,敵溺江死者無算。 十二月,士英、國安屯赭山,掠硃橋、範村諸處。 存仁與梅勒額真硃瑪喇及雄、傑等分兵與戰,國安所將水師數萬人殲焉,餘眾俘馘殆盡。 三年二月,有姚志卓者,為亂於昌化,與國安相應。 存仁遣傑等擊走志卓,復昌化。 五月,敘功,進三等昂邦章京。 六月,遣副將張國勛等破敵太湖,獲士英等,戮之。 十一月,存仁請設水師五千,備錢塘江禦海寇。 四年五月,遣副將滿進忠等收福州鎮東衛,破海寇周鶴芝;遣副將李綉援浦城,逐鶴芝黨岑本高。 十二月,遣副將馬成龍等破敵處州,克景寧、雲和、龍泉三縣。 五年正月,明宜春王議衍率眾自江西入福建,保汀州山寨,總兵官於永紱擊破之。 二月,分兵克連城、順昌、將樂三縣,獲明侍郎趙士冕、總兵黃鍾靈等。 存仁自至浙江,屢以疾乞休,至是始得請,受代以去。 六年八月,起授兵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總督直隷、山東、河南三行省,巡撫保定諸府,提督紫金諸關,兼領海防。 盜發榆園,為大名諸縣害。 存仁聞歸德侯方域才,貽書咨治盜策,方域具以對。 存仁用其計,盜悉平。 七年,上令疆吏考校諸守令,以文藝最高下。 存仁出按諸府縣,廉能吏有一二語通曉,即註上考;非然者,文雖工亦乙之。 監司請其故,存仁曰:「我武臣也,上命我校文,我第考實,文有偽,實難欺也。 況諸守令多從龍之士,未嘗教之,遽以文藝校短長,不寒廉能吏心乎?」屢遇恩詔,進一等精奇尼哈番兼拖沙喇哈番。 九年,卒,贈太子太保,謚忠勤,祀直隷、山東、河南、浙江、福建五行省名宦。 乾隆初,定封三等子。 存仁弟子瑞午,康熙間為福建邵武府知府。 耿精忠叛,徇諸郡邑,瑞午不為下,死之。 子颺、瑛、珍、珖、玳、瑜,子婦王、李皆從死。 事定,贈瑞午太仆寺卿。 存仁孫璲,康熙間以佐領從軍,鄭成功將劉國軒攻海澄,戰死,贈拖沙喇哈番。 論曰:國初諸大政,皆定自太祖、太宗朝。 世謂承疇實成之,誣矣。 承疇再出經略,江南、湖廣以逮滇、黔,皆所勘定;桂王既入緬甸,不欲窮追,以是罷兵柄。 孟喬芳撫綏隴右,在當日疆臣中樹績最烈。 張存仁通達公方,洞達政本。 二人皆明將。 明世武臣,未有改文秩任節鉞者,而二人建樹顧如此。 資格固不足以限人歟,抑所遭之時異也? 列傳二十五 蔣赫德額色赫車克覺羅巴哈納宋權傅以漸呂宮 成克鞏金之俊 謝升胡世安 王永吉黨崇雅衛 周祚高爾儼 張端 蔣赫德,初名元恆,遵化人。 天聰三年,太宗伐明,克遵化,選儒生俊秀者入文館,元恆與焉,賜名赫德。 崇德元年,授秘書院副理事官,予四戶。 漢軍旗制定,隷鑲白旗。 順治二年,擢國史館學士。 九年,朝鮮國王李淏奏國內外奸徒謀不軌,巳伏其辜,命與侍郎伊勒都賫敕往慰問。 十一年,擢國史院大學士。 十二年,詔諸大臣陳時務,疏言:「察吏乃可安民,除害乃可興利。 今百姓大害,莫甚於貪官蠹吏。 懲治之法,惟恃督撫糾劾,以其確知屬吏之賢不肖也。 近每見各督撫彈章,指事列款,臓跡纍纍;及奉旨勘讞,計臓科罪,不及十之二三。 不曰‘事屬子虛’,則曰‘衙役作弊’。 即坐衙役者,又多引雜犯律例,聽其贖免,何所懲憚而不肆行其志乎?其始官胥朋比,虐取瓜分;事敗,官嫁名於吏以覬燃灰,吏假貲於官以成展脫。 究之官吏優遊,兩獲無恙,糾劾雖行,竟成故事。 請嚴飭各督撫,糾劾勘讞覆奏時,必全述原參疏語,某款不實,或開報虛構,或承問故縱,窮源質訊,是非不容並立;實系衙役詐騙,按律坐以應得之罪,不許折贖,則貪蠹清而民蘇矣。 」得旨,下所司嚴飭行。 旋加太子太保。 第2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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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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