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一議員進院,必須經過查問手續,確是單內未列姓名,方準進去。 看官!你想議院章程,必須議員有過半數列席,方得開議,起初追繳國民黨議員證書徽章,尚止三百多件,計算起來,不過兩院中的三分之一,及續行追繳八十餘人,兩院議員,已去了一半,照院章看來,已不足法定人數,如何開會議事?袁氏之所以必須續追,原來為此。 因此立法部的機能,全然失去。 就是命令中有遞補議員一語,各省候補當選人,也相率視為畏途,不敢赴京。 國會遂不能開會,徒成一風流雲散的殘局了。 袁政府煞是厲害,見國民黨議員,變不出甚麼法兒,索性飭令各省將省議會中的國民黨議員亦一併取消,小子有詩嘆道: 大權在手即橫行,約法何能縛項城? 數百議員齊俯首,乃公原足使人驚。 欲知袁政府後事,且至下回續表。 八委員之被拒,為國會正當之舉動,狡如老袁,豈見不到此?彼正欲藉此八委員,以嘗試國會,無論被拒與否,總有決裂之一日,業已戰勝敵黨,寧不能戰勝國會乎?迨解散國民黨,及追繳證書徽章,強權武力,陸續進行,於是擁護袁氏之進步黨議員,亦抱兔死狐悲之感,欲起而反抗之,然已無及矣。 觀袁氏之令出如山,軍警亦奉行惟謹。 通宵追索,翌晨畢事,袁氏之威勢,真炙手可熱哉!然以力假仁,得霸而止,仁且未假,欲橫行以逞己志,難矣。 請看今日之域中,畢竟誰家之天下? 第三十六回 促就道副座入京 避要路兼督辭職 卻說袁總統既削平異黨,摧殘議院,事事稱心,般般順手,當然有籠壓全國,惟我獨尊的氣勢。 惟因雲南都督蔡鍔,于二次革命時,擬聯合黔、桂等省,居間調停,主張兩方罷兵,憑法理解決。 事為袁氏所忌,遂召他入京,令黔督唐繼堯兼署;還有湖南都督譚延闓,及福建都督孫道仁,曾附和獨立,圖抗中央,雖事後取消,歸罪他人,也不過是掩耳盜鈴的計策,瞞不住老袁心目,袁總統遂將他免職,把湖南都督一缺,特任了湯薌銘,福建都督一缺,令海軍總長劉冠雄兼代,後來且將這缺裁去,只設一民政長罷了。 三督既去,此外都俯首帖耳,不敢異詞,只有國會中議員,還因法定人數,屢次缺席,未免嘖有煩言。 袁總統特創一新例,挑選了幾個有名人物,組成議事機關,叫作政治會議,老袁既有言莫予違之意,何必設此機關,致多累贅。 會長派任李經羲,又有梁敦彥、樊增祥、蔡鍔、寶熙、馬良、楊度、趙惟熙七人,同作襄議員,再由國務總理舉派二人,每部總長舉派一人,法官二人,蒙藏事務局,酌派數人,各省都督民政長,亦酌派數人,集中議政,算作國會的替身。 一面授意各省長官,令他倡議遣散議員,取消國會,於是副總統兼領湖北都督事黎元洪,邀集各省都督民政長等,聯名電致袁總統道: 大總統鈞鑒:共和國家,以法治為歸宿,當破壞之後,亟宜為建設之謀,所有應行法治,千端萬緒,雖急起直追,猶恐不及。 民國初創,以參議院為立法機關,而成立年餘,制定法案,寥寥無幾,惟以黨爭聞于天下,適為建設之障礙,決無進行之計畫。 中外士庶,乃移易其渴望之心,屬諸國會,以為國會既成,必可將各項法制,依次制定。 不意開會七閲月,糜帑數百萬,而于立法一事,寂然無聞,欲僅如前參議院尚能立東鱗西爪之法,而亦不可得。 民國前途,豈堪久待?蓋因各議員被舉之初,別有來由,多非人民公意之所推定,謂為代表,夫將誰欺?其有愛國思想者,固不乏人,而爭權利,徇黨見,置國家存亡人民死活于不顧者,反占優勢。 且人數過多,賢者自同寒蟬,不肖者如飲狂水,余旨盲從朋附,煙霧障天,雖有善者,或徒喚奈何,寧與同盡。 上下兩院,性質相同,無術調劑,因之立法成績,毫無進步,中外援為詬病,國家日益阽危。 上無道揆,下無法守。 賴我大總統以救國為己任,毅然剛斷,將亂黨議員資格,一律取消,令候補當選人,以次挨補。 顧候補人員,與前次人員,資格相同,無論一時斷難如額,即使如額,而八百餘人,築室道謀,仍恐議論多而成功少。 現在國本初定,重要法案,何止數百件?由今之道,以七閲月而未立一法,雖遲以百年,亦復何濟?而強鄰環伺,破產在即,豈從容高論之秋?我不自謀,必有起而代我者,欲不為人之牛馬奴隷,何可得耶?元洪等行政人員,亦國民一分子,國苟不存,身于何有?苟利於國,遑論其他,用敢聯名懇切大總統始終以救國為前提,萬不可拘文牽義,以各國長治久安之成式,施諸水深火熱之中華。 歷考中外改革初期,以時勢造法律,不以法律造時勢。 美為共和模範,而開國之始,第一次憲法,即因束縛政府,不能有為,遂有費拉德費亞會議修正之舉。 是役也,全體會員,無不有政治之經驗,其會議之所議決,多軼出原有憲法範圍以外,而自操制定憲法之全權,論者不詆為違法,先例具在,可為明征。 現在政治會議,已經召集,與美國往事由各州推舉之例正同,請大總統飭下國務院,諮詢各員以救國大計,若眾意咸同,則共和政體之精神,即可因茲發軔。 即例以南京政府以十四省行政官代表之參議院,其完缺大相懸殊,正與華盛頓修正憲法,若合一轍。 第9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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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史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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