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商人資本的周轉,不僅能夠對不同產業資本的周轉,而且還能夠對商品資本形態變化的相反的階段起中介作用。 例如,商人向工廠主買麻布,並把它賣給漂白業者。 在這裡,同一個商人資本的周轉,——事實上是同一個W—G,即麻布的實現,——代表兩個不同的產業資本的兩個相反的階段。 只要商人是為生產消費而賣,他的W—G總是代表着一個產業資本的G—W,他的G—W341總是代表着另一個產業資本的W—G。 如果我們象在本章中所作的那樣,把流通費用K撇開不說,也就是把商人在購買商品時支出的金額以外預付的那部分資本撇開不說,那末,商人用這個追加資本獲得的追加利潤△K當然也就拋在一邊了。 在考察商人資本的利潤和周轉對價格的影響時,這才是嚴格合乎邏輯的、數學上正確的考察方法。 這種與現實看上去不符的假定,恰恰是能夠抓住實質的科學的方法。 如果1磅砂糖的生產價格為1鎊,商人用100鎊就能買到100磅砂糖。 如果這是他在一年內買賣的數量,如果年平均利潤率為15%,他就會在100鎊上加進15鎊,即在l磅的生產價格1鎊上加進3先令。 這樣,他會按1鎊3先令的價格出售1磅砂糖。 現在,如果1磅砂糖的生產價格下降到1先令,商人用100鎊就能買到2000磅砂糖,並且會按每磅l先令14/5便士的價格來出售。 投在砂糖營業上的100鎊資本的年利潤仍舊=15鎊。 不過在一個場合,他只要賣100磅,在另一個場合,他卻要賣2000磅。 生產價格的高低,對利潤率沒有任何意義;但是,對每磅砂糖的出售價格中構成商業利潤的部分的大小,也就是說,對商人在一定量商品(產品)上的加價的多少,卻有很大的、決定性的意義。 如果一個商品的生產價格很小,商人預付在該商品的購買價格上的金額,即為一定量該商品預付的金額也就很小,因此,在利潤率已定時,他從這個一定量廉價商品上獲得的利潤額也就很小。 或者,換一種說法也一樣:商人在這種情況下能用一定量資本,例如100鎊,買到大量這種便宜的商品,他從這100鎊上獲得的總利潤15,會分成很小的份額,分配到這個商品量的每個單位上去。 反過來,情況也就相反。 這完全取決於把商人所經營的商品生產出來的那個產業資本的生產率的大小。 如果把商人是壟斷者並且同時壟斷着生產342的情況,比如荷蘭東印度公司當時的情況撇開不說,那末,再也沒有什麼東西比下面這種流行的看法更為荒唐的了,按照這種看法,就單個商品來說,是薄利多銷,還是厚利少銷,完全取決於商人自己。 他的出售價格有兩個界限:一方面是商品的生產價格,這是不由他做主的;另一方面是平均利潤率,這也是不由他做主的。 他能夠決定的只有一件事情,就是他願意經營昂貴的商品還是經營便宜的商品;但即使在這件事情上,他可以支配的資本量和其他一些情況,也起着一定的作用。 因此,商人怎麼幹,完全取決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程度,而不是取決於商人的願望。 只有象舊荷蘭東印度公司那樣的壟斷着生產的純粹商業公司才能想象,在情況完全改變以後還可以繼續採用至多隻和資本主義生產初期相適應的方法。 【「根據一般原理,不論價格有多高,利潤總是一樣;它象一個在漲落的浪潮中飄浮的物體一樣,保持着一定的位置。 因此,在價格上漲時,商人就會提高價格,在價格下跌時,商人就會降低價格。 」(柯貝特《個人致富的原因和方法的研究》1841年倫敦版第20頁)——這裡和本書其他各處所說的,只是普通商業,而不是投機。 投機以及一切與商業資本的分割有關的問題,都不在我們的考察範圍之內。 「商業利潤是一個加到資本中去的、不以價格為轉移的價值;後者<投機利潤>卻是以資本價值或價格本身的變動為基礎的。 」(同上,第128頁)】 這種流行的偏見和一切關於利潤等等的錯誤看法一樣,是由僅僅對商業的觀察和商人的偏見產生的,它之所以能夠保持下來,除了別的方面,還由於下列情況: 第一:競爭的現象。 但是這些現象,只涉及商業利潤在各個商人即全部 商人資本的股份所有者之間的分配;例如,在一個商人為了擊敗他的對手而廉價出售商品的時候,情況就是這樣。 第二:象羅雪爾教授這類經濟學家,居然還能在萊比錫認為,343出售價格的變化,是由「明智和人道」引起的,而不是生產方式本身發生變革的結果。 第三:如果生產價格由於勞動生產力的提高而降低,因而出售價格也降低,那末,需求往往會比供給增加得更快,市場 價格也會隨着需求的增加而提高,以致出售價格會提供大於平均利潤的利潤。 現代西方經濟學認為此種商品的需求彈性大,但解釋不了為什麼以前不降價。 第四:某個商人可以壓低出售價格(這不外就是壓低他加到價格中去的普通利潤),以便在他的營業中有較大的資本更迅速地周轉。 所有這一切都只和商人本身之間的競爭有關。 第54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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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第5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