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租賃房屋的承租人,在不用大修就能做到的限度內,只承擔使建築物不透風雨的義務,一般說來,只負責可以稱之為小修的修理。 甚至在這方面,也還要考慮到,開始租賃時建築物有關部分的已使用的年限和一般的狀態,因為承租人沒有義務用新的材料去替換舊的已經損耗的材料,也沒有義務賠償那種由時間和正常使用引起的不可避免的貶值。 」(霍德茲沃思《關於地主和租戶的法律》第90—91頁) 對於由異常的自然現象,火災、水災等等引起的破壞所作的保險,和損耗的補償及維修勞動完全不同。 保險必須由剩餘價值補償,是剩餘價值的一種扣除。 或者,從整個社會的觀點來看,必須不斷地有超額生產,也就是說,生產必須按大於單純補償和再生產現有財富所必要的規模進行,——完全撇開人口的增長不說,——以便掌握一批生產資料,來消除偶然事件和自然力所造成的異乎尋常的破壞。 事實上,為補償所需要的資本,只有極小部分是貨幣準備金。 這個資本的最重要部分,是用於生產規模本身的擴大,這種擴大部分地是現實的擴大,部分地是屬於生產固定資本的各生產部門的正常範圍。 例如,一個機器製造廠在作安排時要考慮到,主顧的工廠每年在擴大,而且一部分工廠不斷地需要全部的或局部的再生產。 按照社會平均數來決定損耗和修理費用時,必然會產生很大的差別,甚至對那些屬於同一個生產部門、數量相同而且所處的其198他條件也相同的投資來說,也是如此。 實際上,機器等等在一個資本家手裡可以使用到平均時期以上,在另一個資本家手裡卻不能使用這樣長的時間。 一個資本家的修理費用會高於平均數,另一個資本家的修理費用會低於平均數,如此等等。 但是,由損耗和修理費用決定的商品加價,卻是一樣的,都是由平均數決定的。 因此,一個資本家由這種價格追加得到的,比他實際追加的要多,另一個資本家則要少。 這種情況,和其他一切造成同一生產部門的不同資本家在勞動力剝削相等時獲得不等利潤的情況一樣,使人難於理解剩餘價值的真正性質。 現代庸俗經濟學有意或無意地將這種平均利潤率規律本身帶有的隨機性波動視為資本家的所謂「企業家才能」的貢獻。 真正的修理和補償之間、維持費用和更新費用之間的界限,帶有一定的伸縮性。 因此,例如在鐵路上,關於某些支出屬於修理還是屬於補償,應當算在經常性支出內還是算在基本投資內,總是爭論不休。 把修理費用記入資本賬戶,不記入收入賬戶,是鐵路公司人為地提高股息的人所共知的手段。 對這種手段的濫用是股票市場發生種種財務醜聞的一個原因。 但在這方面,經驗也已經提供出非常重要的依據。 例如,在鐵路壽命初期追加的勞動, 「不算作修理,而必須看作是鐵路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應該記入資本賬戶,因為這種追加勞動,不是由磨損或者運行的正常影響造成的,而是由鐵路建築原來存在的不可避免的缺點引起的」(拉德納《鐵路經濟》第40頁)。 「相反,唯一正確的方法,是把那種為獲得收入必然會產生的貶值記入每年的收入賬戶,而不管這個數額實際上是否支出。 」(凱利多尼亞鐵路調查委員菲茲莫里斯上校的論文,發表於1868年《貨幣市場評論》。 ) 在農業上,至少在還沒有採用蒸汽作業時,要區分固定資本的補償和維持實際上是不可能的,也是毫無意義的。 「在現有器具頗為完備但不是特別多的地方,人們常常根據當時情況的差別,按原始資本15—25%的比199率,來大致平均地估計器具每年的磨損和維持。 」(克希荷夫《農業經營學手冊》1852年德騷版第137頁) 拿鐵路的車輛來說,修理和補償是根本分不開的。 「我們保持着車輛的總數。 不管有多少台機車,我們都保持這個數目。 如果有一台機車由於時間太久不能使用了,而新造一台比較有利,我們就動用收入來製造一台新的。 舊機器剩下的材料的價值,我們當然記入收入賬戶……剩下的東西總是相當多的……車輪、車軸、鍋爐等等,總之,舊機車留下許多東西。 」(丹·古奇,大西鐵路公司董事長,R. C. 第17327、17329號)——「修理就是更新;對我來說,『替換』這個名詞是不存在的……一個鐵路公司既然買進一節 車廂或一台機車,就應當把它修理成永遠可以使用的東西。 」(第17784號)「機車的費用,我們按每英里81/2便士計算。 我們用這81/2便士就永遠維持住機車。 我們更新我們的機器。 如果你們要購置一台新機器,那末,你們花費的錢就比必須花費的要多……在舊機器上總會有幾個車輪,一個車軸,或別的可以利用的零件,使我們可以更便宜地製造出一台和全新機器一樣好的機器。 」(第17790號)「我現在每週生產一台新機車,就是說,和新機車一樣好的機車,因為它的鍋爐、汽缸和車身都是新的。 」(阿奇貝爾德·斯特羅克,大北鐵路公司機務處主任,R. C. 1867年第17823號) 客車也是這樣。 第30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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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第3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