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庸俗經濟學聲稱,資本的收益來源於假定勞動不變情況下的資本的邊際產出,並由此提出為中共十六大所接受的按要素分配說。 然而,資本和勞動並不是可以相互獨立變化的。 如果機器速度加快了,而勞動強度不跟上,那麼這種加快就只會造成損失,而不會帶來收益。 沒有勞動的增加,資本的增加是毫無效果的,從而資本的邊際產出,實際上還是勞動的邊際產出的一個組成部分。 鑒於十二小時工作日法令支配下的勞動在1844年就已達到這樣驚人的強度,因此,當時英國工廠主說在這方面不能再前進一步,說再縮短勞動時間就等於縮減生產,這似乎是有道理的。 他們這種理由表面上的正確性,在他們不倦的檢查官、工廠視察員萊昂納德·霍納當時所說的下面這段話中得到了最好的證明: 「由於產量主要由機器的速度來調節,工廠主所關心的必定是設法使機器的速度快到極點,而又不違背下列條件:保護機器以免損壞得太快,保持產品的質量,使工人能夠跟上機器的運轉,而又不過分緊張,以致不能持久。 往往有這樣的情況:工廠主由於操之過急,過分地加快了運轉。 這樣,損壞和次品使提高速度得不償失,工廠主又不得不放慢機器的速度。 因為精明能幹的453工廠主會找到可能達到的最高限度,在現代庸俗經濟學看來,工廠主之所以能夠找到合適的限度,不是因為這種人人都會的不斷失敗的嘗試,而是因為他們具有工人所不具有的天生的稟賦。 所以我得出結論,11小時的產品不可能和12小時的產品相等。 同時我認為,領取計件工資的工人已經緊張到了極點,超過這個極限,他就不可能經常保持同樣的勞動強度了」。 因此,儘管有加德納等人的實驗,霍納還是得出結論說:把工作日進一步縮短到12小時以下,產品數量就一定會減少。 但是10年以後,霍納自己引用他1845年的疑慮,來證明他當時還是多麼不瞭解機器和人的勞動力所具有的伸縮性。 這二者同樣會由於工作日的強制縮短而緊張到極點。 現在,我們來考察一下1847年以後,英國棉、毛、絲、亞麻紡織廠實行十小時工作日法令以來的時期。 「紗錠的轉速,在環錠精紡機上每分鐘增加了500轉,在走錠精紡機上每分鐘增加了1000轉,也就是說,環錠精紡機紗錠的轉速在1839年是每分鐘4500轉,現在是5000轉,而走錠精紡機紗錠的轉速原來是每分鐘5000轉,現在是6000轉,前者的轉速增加了1/10,後者的轉速增加了1/6。 」 1852年,曼徹斯特附近帕特裡克羅弗特的著名土木工程師詹姆斯·奈斯密斯,在給萊昂納德·霍納的一封信中解釋了1848—1852年蒸汽機的改良。 他指出,在官方的工廠統計中,蒸汽馬力仍然是按1828年的功率計算的,這種馬力只是額定馬力,只能454當作實際馬力的指數。 接着他寫道: 「毫無疑問,重量相同的蒸汽機(往往就是隻經過現代改良的同一些機器),比以前平均多做50%的功;在許多場合,同一些蒸汽機,在速度限製為每分鐘220呎的時候,提供50馬力,現在則提供100馬力以上,而且耗煤量減少了…… 同一額定馬力的現代蒸汽機,由於構造的改良,鍋爐容積和結構的縮小等等,能比以前發出更大的推動力…… 因此,雖然同額定馬力比較起來,使用的人手數量和過去一樣,但是同工作機比較起來,使用的人手數量則減少了。 」 1850年,聯合王國的工廠共使用134217額定馬力,推動25638716個紗錠和301445台織機。 1856年,紗錠數是33503580個,織機數是369205台。 如果所需要的馬力仍舊和1850年相同,那末1856年就需要175000馬力。 但根據官方材料,只有161435馬力,也就是說,按照1850年的算法現在減少了1萬多馬力。 「1856年的最近的報告確證了下述事實:工廠制度在急劇擴展;同機器比較起來,人手數量減少了;由於力的節省和通過其他方法,蒸汽機可以推動更重的機器;由於工作機的改良、製造方法的改變、機器速度的提高以及其他許多原因,製品量增加了。 」「各種機器的巨大改進,大大提高了它們的生產力。 毫無疑問,工作日的縮短……推動了這種改進。 這種改進以及工人緊張程度的加強,使得在一個已經縮短了的工作日內生產的製品,至少和以前在一個較長的工作日內生產的製品一樣多。 」455 工廠主的財富如何隨着勞動力剝削的加強而增加,單是下面這個事實就可以證明:英國棉紡織等等工廠的平均增長額,從1838年到1850年間是每年32個,而在1850年到1856年間是每年86個。 從1848年到1856年8年間,在十小時工作日的支配下,英國工業有了這樣大的進步,但這種進步在1856年到1862年這以後的6年間,又被遠遠地超過了。 例如絲織廠,1856年有1093799個錠子,1862年有1388544個錠子;1856年有9260台織機,1862年有10709台織機。 相反,工人人數1856年是56137人,1862年是52429人。 這些數字表明,錠子數增加了26.9%,織機增加了15.6%,而工人人數卻同時減少了7%。 精梳毛紡織廠使用的錠子,1850年是875830個,1856年是1324549個(增加51.2%),1862年是1289172個(減少2.7%)。 但是,1856年的數字把綫錠計算在內,而1862年的數字沒有把綫錠計算在內,如果把綫錠減去,那末,1856年以來錠子數是相當穩定的。 相反地,1850年以來,在許多地方,錠子和織機的速度增加了1倍。 精梳毛紡織廠的蒸汽織機,在1850年是32617台,1856年是38956台,1862年是43048台。 第12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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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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