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年冬,招商局成立,以知府硃其昂主其事,道員盛宣懷佐之。 其昂以道員胡光墉、李振玉等招徠商股,入貲者極為踴躍,宣懷亦援粵人唐廷樞、徐潤董局事。 購船、設械、立埠,次第經營,悉屬商本,規模觕具。 光緒元年,鴻章奏獎其昂等有差。 三年,增購旗昌船艦,始假用直隷、江蘇、江西、湖北、東海關官款百九十萬兩有奇。 初擬購旗昌輪船,宣懷持之最力,需銀二百數十萬兩。 商本無幾,不足以應。 宣懷以國防大計、江海利源之說,力陳於江督沈葆楨。 葆楨為所動,撥銀百萬以濟,論者鹹謂是舉為失計,至以「旗昌棄垂敝之裘,得值另制新衣,期於適體」為喻。 事後募集商股,應者寥寥,僅得銀四萬者以此也。 禦史董俊翰言:「招商局每月虧至五六萬兩。 致虧之由,因置船過多,輪車行駛,經費過钜,必須一船得一船之用,方可無虞折耗。 聞商局各船攬載之資,不敷經費,船多貨少。 刻下既未能遽赴外洋各國,以廣收貿易之利,祗宜量為變置,使所出之數不至浮於所入也。 」六年,祭酒王先謙請整頓招商局務,語涉宣懷。 疏下江督劉坤一,言宣懷於購旗昌輪船時,聲言有商款百餘萬,實無所有,有意欺謾,冀獲酬金,請奪宣懷職。 復請以官款概作官股,以其贏餘作海防經費。 疏入,均不報。 招商局所假官帑,至光緒六年,應分期拔還。 乃償已逾半,復假洋債。 鴻章言兼籌並顧,招商局力有未逮,請先償洋債,後及官帑,格於部議。 嗣以遞年清還,而商股尚達四百萬兩焉。 當招商開辦之初,僅輪船三艘。 嗣承領閩、滬兩廠,購之英國,增至十二艘。 迨購入旗昌輪船十八艘,遂與英商太古、怡和並稱三公司。 貲本過钜,收入轉微。 是年,以言官劾奏招商局辦理毫無實濟,請飭認真整頓,諭李鴻章及江督吳元炳澈查。 鴻章等奏言:「輪船招商局之設,乃各商集股,自行經理,已於創辦之初奏明,盈虧全歸商認,與官無涉。 輪船商務牽涉洋務,更不便由官任之,與他項設立官局開支公款者,迥不相同。 惟此舉為收回中國利權,事體重大,故須官為扶持,並酌借官帑,以助商力之不足。 光緒三年冬曾將商局事宜籌畫整頓復奏,並飭江海、津海兩關道,於每年結帳,就近分赴滬洋各局清查帳目,如有隱冒,據實奏請參賠。 數年以來,雖有英商太古、怡和洋行極力傾擠,而局事尚足相持,官帑漸可拔還。 復先承運京倉漕米、各省賑糧,不下數百萬石,徵兵調餉、解送官物軍械者,源源不絶,豈得謂於國事毫無實濟?其攬載客貨,以及出入款目,責成素習商業之道員唐廷樞、徐潤總理其事,每年結帳後,分晰開列清冊,悉聽入本各商閲看稽查。 若局中稍有弊端,則眾商不待官查,必已相率追控。 而自開辦至今,並無入股商人控告者。 現值漕運攬載吃緊之時,若紛紛調簿清查,不特市面徒滋搖惑,生意難以招徠;且洋商嫉忌方深,更必乘機傾擠,冀遂其把持專利之謀,殊於中國商務大局有礙。 總之,商局關係國課最重,而各關各納稅課,絲毫無虧,所借官款由商局運漕水腳分年扣還,公款已歸有著,其各商股本盈虧,應如前奏,全歸商認,與官無涉。 應俟每年結帳時,照案由滬、津兩關道就近清查,以符定章。 」疏入,報聞。 十一月,學士梅啟照言:「招商局自歸併旗昌輪船,各國輪船之利漸減,然祗在香港、福州、寧波、上海、天津、牛莊、長江等處碼頭,不如推廣,竟令其赴東西洋各國。 請飭南北洋大臣,督令局員,酌派豐順、保大等船,先赴東洋試行。 行之有效,漸及於西洋,則貿遷有無之利,中外分之。 」明年,祭酒王先謙亦以為言。 均下所司核議。 先是招商局船駛往新嘉坡、小呂宋、日本等處,不足與外輪競利,尋即停罷。 嗣遣和眾船往夏威仁國之檀香山、美之舊金山兩埠,華人麕集,航業頗振。 因復遣美富船往。 而各國商業,英為巨擘。 七年,粵人梁雲漢等設肇興公司於倫敦,船政大臣黎兆棠實倡斯議。 鴻章疏言:「西洋富強之策,商務與船政互相表裡。 以兵船之力衛商船,必先以商船之稅養兵船,則整頓尤為急務。 邇者各國商船爭赴中國,計每年進出口貨價約銀二萬萬兩以外。 洋商所逐什一之利,已不下數千萬兩,以十年計之,則數萬萬兩。 此皆中國之利,有往無來者也。 故當商務未興之前,各國原可閉關自治。 逮風氣大開,既不能拒之使不來,惟有自擴利源,勸令華商出洋貿易,庶土貨可暢銷,洋商可少至,而中國利權亦可逐漸收回。 前此招商局輪船嘗駛往新嘉坡、小呂宋、越南等埠攬載。 近年和眾、美富等船分駛夏威仁國之檀香山、美國之舊金山,載運客貨,究止小試其端,尚未厚集其力。 英國倫敦為通商第一都會,並無華商前往。 黎兆棠志在匡時,久有創立公司之議,盡心提倡,力為其難。 現既粗定規模,自當因勢利導,期於必成。 」報聞。 十年,法人來擾,海疆不靖,股商洶懼,局船慮為劫奪,以銀五百二十五萬兩暫售之旗昌行主。 事平收回,復增置江新、新昌、新康、新銘各艦。 而沈沒朽敝者,不一而足,其後共達二十九艘雲。 十二年,鄂督張之洞遣總兵王榮和至南洋,籌辦捐船護商事項。 宣統三年,設商船學校於吳淞。 凡此皆為擴充航業之張本,而局船行駛外洋之利,終不能與各國爭衡也。 招商局之設,本為輓回江海已失航利。 開辦之始,即知為洋商所嫉,而彌補之策,首在分運蘇、浙漕米,嗣更推之鄂、贛、江、安。 而滇之銅斤,蜀之燈木,江、浙之採辦官物,直、晉之賑糧,胥由局船經營其事。 光緒十一年,道員葉廷眷復條上扶持商局運鄂茶、鄂鹽,增加運漕水腳諸策。 事下直督李鴻章。 先是局船運漕,石銀五錢有奇。 嗣英、美人攬運,故廉其值,商局運費因之減少,勢益不支。 鴻章請稍增益之,格部議,不果行。 蓋招商局自開辦以來,局中之侵蝕與局外之傾擠,所有資力頗虞虧耗。 商股不足,貸及官款,繼以洋債。 當事者日言維持補救之策,裨益實鮮,而以用款浮濫,復屢為言官所劾。 至是部臣疏言:「三代之治法,貴本而抑末,重農而賤商,從古商務未嘗議於朝廷。 海上互市以來,論者乃競言商政。 竊謂商者逐什一之利,以厚居積、權子母為事者也。 厚居積,必月計之有餘;權子母,必求倍入之息。 若計存本則日虧,問子母則無著,甚且稱貸乞假以補不足,猶號於眾曰‘此吾致富之術也’,有是理乎?嘗見富商大賈,必擇忠信之人以主會計。 其入有經,其出有節。 守餘一餘三之法,核實厚積,乃能久遠。 若主計不得其人,生之者寡,食之者眾,取之無度,用之無節,不旋踵而終窶。 用人理財之道,與政通矣。 前者李鴻章、沈葆楨創立此局,謀深慮遠,實為經國宏謀,固為收江海之利,與洋商爭衡,轉貧為富、轉弱為強之機,盡在此舉。 乃招商局十餘年來,不特本息不增,而官款、洋債,欠負纍纍,豈謀之不臧哉?稽之案牘,證之人言,知所謂利權,上不在國,下不在商,盡歸於中飽之員紳。 如唐廷樞、硃其昂之被參於前,徐潤、張鴻祿之敗露於後,皆其明證。 主計之不得其人,出入之經,不能講求撙節,又安得以局本虧折,諉之於海上用兵耶?商局既撥有官款,又津貼以漕運水腳,減免於貨稅,其歲入歲出之款,即應官為稽察。 請飭下南北洋大臣,將局中現存江海輪若幹只,碼頭幾處,委員商董銜名,及運腳支銷,分別造報。 此後總辦如非其人,原保大臣應即議處。 」報可。 然管理招商局之權,始終屬之直隷總督,部臣無從過問。 迨三十三年,商局與英商怡和、太古訂利益均享之約,始免互相傾擠,而其利漸著。 此招商局辦理之大略情形也。 第6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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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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