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修武昌保安門外江堤,蘄州衛軍堤,漢陽臨江石堤。 葉爾羌參贊大臣恩特亨額覆陳巴爾楚克開墾屯田情形。 先是,帝允伊犁將軍特依順保之請,命於巴爾楚克開墾屯田。 嗣署參贊大臣金和疏陳不便,覆命恩特亨額詳籌。 至是,疏言:「該處渠身僅三百二十八里有奇,沿堤兩岸培修,水勢甚旺,足資灌溉。 並派屯丁分段看守,遇水漲時,有渠旁草湖可泄,不致淹漫要路。 」諭:「照舊妥辦,務於屯務邊防實有裨益。 」伊犁將軍關福疏報,額魯特愛曼所屬界內塔什畢圖,開正渠二萬五千七百餘丈,計百四十餘裡,得地十六萬四千餘畝,實屬肥腴,引水足資灌溉。 詔褒勉之。 是歲漢水盛漲,漢川、沔陽、天門、京山堤垸潰決。 二十年,總督周天爵疏報江、漢情形,擬疏堵章程六:一,沙灘上遊作一引壩,攔入湖口,再作沙是障其外面,以堵旁泄;一,江之南岸改虎渡口東支堤為西堤,別添新東堤,留寬水路四里餘,下達黃金口,歸於洞庭,再於石首調弦口留三四十里沮洳之地,瀉入洞庭;一,江之北岸舊有閘門,應改為滾壩,冬啟夏閉;一,襄陽上遊多作挑壩,撐水外出,再於險要處所,加築護堤護灘;一,襄陽河四面堤畔,應用磚石多砌陡門,夏令相機啟閉;一,襄河水勢浩大,應添造滾壩,冬啟夏閉,於兩岸低窪處所,引渠納水。 下所司議行。 是年修華容、武陵、龍陽、沅江四縣官民堤垸,又修荊州大堤,及公安、監利、江陵、潛江四縣堤工。 二十二年,堵鹿邑渦河決口。 先是,黃水決口,大溜直趨渦河,將南岸觀武集、鄭橋、劉窪莊、古家橋及淮寧之閻家口、吳家橋、徐家灘、婁家林、季家樓堤頂漫塌,太和民田悉成巨浸,阜陽以次州縣亦被漫淹。 至是,安徽巡撫程楙采言:「豫工將次合龍,渦河決口若不及時興修,下遊受害益深。 請敕河南撫臣迅籌堵築。 」從之。 湖廣總督裕泰等疏報江水盛漲,衝陷萬城堤以上之吳家橋水閘,並決下遊上漁埠頭大堤,直灌荊州郡城,倉庫監獄均被淹漫。 水消退後,而埠頭漫口較寬,勢難對口接築。 擬修輓月堤一,並先於上下遊各築橫堤一。 如所請行。 修築庫倫堤壩,及鄒縣橫河口、李家河口民堰。 二十三年,直隷總督訥爾經額疏陳直隷難以興舉屯政水利,略雲:「天津至山海關,戶口殷繁,地無遺利。 其無人開墾之處,乃沿海礆灘,潮水鹹濇,不足以資灌溉。 至全省水利,歷經試墾水田,屢興屢廢,總由南北水土異宜,民多未便。 而開源、疏泊、建閘、修塘,皆需重帑,未敢輕議試行。 但宜於各境溝洫及時疏通,以期旱澇有備,或開鑿井泉,以車戽水,亦足裨益田功。 」如所議行。 修海陽寮哥宮、涸溪、竹崎頭堤工。 二十四年,修江夏江堤。 濬海州沭河。 七月,荊州江勢汎漲,李家埠內是決口,水灌城內。 江陵虎渡口汛江支各堤亦多漫溢。 諭總督裕泰籌款修築。 九月,萬城大堤合龍。 伊犁將軍布彥泰等言:「惠遠城東阿齊烏蘇廢地可墾複良田十餘萬畝,擬引哈什河水以資灌注,將塔什鄂斯坦田莊舊有渠道展寬,接開新渠,引入阿齊烏蘇東界,並間段酌挑支河。 」又言:「伊拉里克地畝與喀喇沙爾屬蒙古遊牧地以山為界,該處河水一道,由山之東面流出,距遊牧地尚隔一山,於蒙古生計無礙,堪以開墾。 請濬大渠支渠並泄水渠,引用伊拉里克河水。 」又言:「奎屯地方寬廣,有河一道,系由庫爾喀喇烏蘇南山積雪融化匯流成河,近水地畝早有營屯戶民承種。 又蘇沁荒地有萬餘畝,土脈肥潤,祗須挑渠引水,可以俱成沃壤。 」均如所請行。 二十五年,濬賈魯河,修汶上馬踏湖民堰。 命喀喇沙爾辦事大臣全慶查勘和爾罕水利,疏言:「和爾罕地本膏腴,宜將西北哈拉木紮什水渠並東南和色熱瓦特大渠接引,可資耕種。 中隔大小沙梁,業已挑通,宜於衝要處砌石釘椿,使沙土不致坍卸,渠道日深,足以灌溉良田。 」又言:「伊拉里克地居吐魯番所轄托克遜軍台之西,土脈腴潤,謂之板土戈壁,其西為沙石戈壁。 二百餘裡,至山口出泉處,有大阿拉渾、小阿拉渾兩水,匯成一河。 從前渠道未開,水無收束,一至沙石戈壁,散漫沙中,而板土戈壁水流不到,轉成荒灘。 今將極西之水導引而東,在沙石戈壁鑿成大渠三段,復於板土戈壁多開支渠,即遇大汛,水有所歸。 又吐魯番地畝多系掘井取泉,名曰卡井,連環導引,其利甚溥。 惟高埠難引水逆流而上,應聽戶民自行挖井,冬春水微時,可補不足。 」下廷臣議行。 二十六年,烏魯木齊都統惟勤請修理喀喇沙爾渠道壩堤,並陳章程四,命伊犁將軍薩迎阿覆覈,尚無流弊,詔如所請行。 六塘河堤沖潰,各州縣連年被水,命兩江總督璧昌等覈辦。 覆言,海州境內六塘河及薔薇河淤墊衝決,田廬受淹,於運道宣防,大有關係,應從速借款挑築,允之。 修溫榆河果渠村壩埽。 二十七年,紮薩克郡王伯錫爾呈獻私墾地畝,內有生地四千八百三十餘畝,接濬新渠二,添開支渠二,以資分灌。 二十八年,兩江總督李星沅請修沛縣民墊埽壩,裕泰請修江夏堤工、鍾祥廖家店外灘岸,直隷總督訥爾經額請修築萬全護城石壩,均如所請。 禦史楊彤如劾河南撫臣三次挑挖賈魯河決口,費幾百萬,迄無成功,請敕查辦。 詔褫鄂順安以下職。 新任巡撫潘鐸疏言:「賈魯河工程應以復硃仙鎮為修河關鍵。 惟硃仙鎮內及街南北河道淤墊最甚,今議添辦柴稭埽工,以防兩岸淤沙。 其淤沙最深處,挑濬較難,另擇乾土十數里,改道以通舊河,責成各員賠修,限四十五日工竣。 」從之。 二十九年,江蘇巡撫傅繩勛言:「陰雨連綿,積水無從宣洩,以致江、淮、揚等屬堤圩多被衝破。 請仿農政全書櫃田之法,以土護田,堅築高峻,內水易於車涸,勸民舉行,以工代賑,並查勘海口,開挖閘洞泄水。 」帝嘉勉之。 三十年,修襄陽老龍石堤,及漢陽堤壩,武昌沿江石岸,潛江土堤、鍾祥高家堤。 禦史汪元方以浙江水災,多由棚民開山,水道淤阻所致,疏請禁止。 諭巡撫吳文鎔嚴查,並命江蘇、安徽、江西、湖廣各督撫一體稽查妥辦。 鹹豐元年,浙江巡撫常大淳疏陳清理種山棚民情形,略言:「浙西水利,餘杭、南湖驟難濬復,應先開支河、修石閘,以資蓄泄。 上遊治而下遊之患亦可稍平。 浙東則紹興之三閘口外,鄞縣、象山等河溪,現經籌挑。 」報聞。 三年,太常卿唐鑒進畿輔水利備覽,命給直隷總督桂良閲看,並著於軍務告竣時,酌度情形妥辦。 同治元年,禦史硃潮請開畿輔水利,並以田地之治否,定府縣考績之殿最。 命直隷總督文煜等將所轄境內山泉河梁澱湖及可開渠引水地方詳查,並妥議章程。 尋覆疏言:「有可舉行之處,或礙於地界,或限於力量,或當掘井制車,或須抽溝築圩,均設法催勸,推行盡利。 」三年,江蘇士民殷自芳等以「山陽、鹽城境內市河、十字河、小市河蜿蜒百里,東注馬家蕩,沿河民田數千頃,旱則資其灌溉,潦則資其宣洩。 自乾隆六年大挑以後,迄今百餘年,河淤田廢,水旱均易成災。 墾請挑濬築墟,引運河水入市河,以蘇民困」。 命兩江總督、江蘇巡撫覈辦。 五年,禦史王書瑞言,浙江水利,海塘而外,又有漊港。 烏程有三十九氵婁,長興有三十四漊。 自逆匪竄擾後,泥沙堆積,漊口淤阻,請設法開濬。 又言蘇、松諸郡與杭、嘉、湖異派同歸,湖州處上遊之最要,蘇、松等郡處下遊之最要。 上遊阻塞,則害在湖州,下遊阻塞,則害在蘇、松,並害及杭、嘉、湖。 請飭江蘇一併勘治。 從之。 六年,濬清河張福口引河。 八年,安徽巡撫吳坤修言,永城與宿州接壤之南股河,久經淤塞,下接靈壁,低窪如釜,早成巨浸,水無出路,擬查勘籌辦。 從之。 第60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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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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