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笑大閙開路,是飲酒的一大功能。 這些談話有時候帶有相互挑戰和比賽的性質,特別是遇到兩三個善於詞令的人坐在一起,立刻唇槍舌劍,你來我往,話帶機鋒地較量起來,常常是大戰八十回合不分勝負。 旁邊的人隨着說幾句幫腔捧哏的話,就像在鬥毆中「拉便宜手」一樣,不冒風險,卻也分享了戰斗的豪情與勝利的榮耀。 玩笑之中也常常有「葷」話上場,最上乘的是似素實葷的話。 如果講得太露太黃,便會受到大家的皺眉、搖頭、嘆氣與乾脆制止,講這種話的人是犯規和丟分的。 另一種犯規和丟分的表現是因為招架不住旁人的笑謔而真的動起火來,表現出粗魯不遜,這會被責為「qidamas」——受不了,即心胸狹窄、女人氣。 對了,忘了說了,這種聚會都是清一色的男性。 參加這樣的交談能引起我極大的興趣。 因為自己無聊。 因為交談的內容很好笑,氣氛很火熱,思路及方式頗具民俗學、文化學的價值。 更因為這是我學習維吾爾語的好機會,我堅信參加一次這樣的交談比在大學維語系裏上教授的3節課收穫要大得多。 此後,當有人問我學習維吾爾語的經驗的時候,我便開玩笑說:「要學習維吾爾語,就要和維吾爾人坐到一起,喝上它一頓、兩頓白酒才成!」 是的,在一個百無聊賴的時期,在一個戰戰兢兢的時期,酒几乎成了惟一的能使人獲得一點興奮和輕鬆的源泉。 非漢民族的飲酒聚會,似乎在瘋狂的人造階級鬥爭中,提醒人們注意人們仍然有過並且沒有完全滅絶太平地、愉快地享受生活的經驗。 飲食滿足的是腸胃的需要,酒滿足的是精神的需要,是放鬆一下興奮一下閙騰一下的需要,是哪怕一刻間忘記那些人皆有之的,於我尤烈的政治上的麻煩、壓力的需要。 在飲下酒兩三杯以後,似乎人和人的關係變得輕鬆了乃至靠擾了。 人變得想說話,話變得多了。 這是多麼好啊! 一些作家朋友最喜歡談論的是飲酒的四個階段:第一階段飲者像猴子,變得活潑、慇勤、好動。 第二階段像孔雀,飲者得意洋洋,開始炫耀吹噓。 第三階段像老虎,飲者怒吼長嘯、氣勢磅礴。 第四階段是豬。 據說這個說法來自非洲。 真是惟妙惟肖!而在「文革」中像老鼠一樣生活着的我們,多麼希望有一刻成為猴子,成為孔雀,成為老虎,哪怕最後爛醉如泥,成為一頭豬啊! 我也有過幾次喝酒至醉的經驗,雖然,許多人在我喝酒與不喝酒的時候都頻頻誇獎我的自製能力與分寸感,不僅僅是對於喝酒。 真正喝醉了的境界是超階段的,是不接受分期的。 醉就是醉,不是猴子,不是孔雀,不是老虎,也不是豬。 或者既是猴子,也是孔雀,還是老虎與豬,更是喝醉了的自己,是一個瞬間麻痹了的生命。 有一次喝醉了以後我仍然騎上自行車穿過閙市區回到家裡。 我當時清醒地意識到自己是醉據說這就和一個精神病人能反省和審視自己的精神異常一樣,說明沒有大醉或大病了,意識到酒後冬夜在閙市騎單車的危險。 今天可一定不要出車禍呀!出了車禍一切就都完!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身體平衡!一定要躲避來往的車輛!看,對面的一輛汽車來了……一面騎車一面不斷地提醒着自己,忘記了其他的一切。 等回到家,我把車一扔,又是哭又是叫…… 有一次我小醉之後異想天開去打乒乓球。 每球必輸。 終於意識到,喝醉了去打球,不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喝醉了便全不在乎輸贏,這倒是醉的妙處了。 還有一次小醉之後我騎着單車見到一株大樹,便棄車扶樹而俯身笑個不住。 這個醉態該是美的吧? 最妙的一次醉酒是70年代初期在烏魯木齊郊區上「五·七」幹校的時候。 那時候我的家還丟在伊犁。 我常常和幾個伊犁出生的少數民族朋友一起談論伊犁,表達一種思鄉的情緒,也表達一種對於自己所在單位前自治區文聯與當時的烏拉泊幹校「一連」的沒完沒了的政治學習與揭發批判的厭倦。 一次和這幾個朋友在除夕之夜一起痛飲。 喝到已醉,朋友們安慰我說:「老王,咱們一起回伊犁吧!」據說我當時立即斷然否定,並且用右手敲着桌子大喊:「不,我想的並不是回伊犁!」我的醉話使朋友們愕然,他們面面相覷,並且事後告訴我說,他們從我的話中體味到了一些別的含義。 而我大睡一覺醒來,完全、徹底、乾淨地忘掉了這件事。 當朋友們告訴我醉後說了什麼的時候,我自己不但不能記憶,也不能理解,甚至不能相信。 但是我看到了受傷的右手,又看到了被我敲壞了桌面的桌子。 顯然,頭一個晚上是醉了,真的醉了。 好好的一個人,為什麼要花錢買醉,一醉方休,追求一種不清醒不正常不自覺渾渾噩噩莫知所以的精神狀態呢?這在本質上是不是與吸毒有共通之處呢?當然,吸毒犯法,理應受到嚴厲的打擊。 酗酒非禮,至多遭受一些物議。 我不是從法學或者倫理學的觀點來思考這個問題,而是從人類的自我與人類的處境的觀點上提出這個問題的。 第13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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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散文(閑情記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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