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進賢冠:古時儒者所戴的一種表示身分的緇布冠,元以後廢。 這裡說掛進賢冠,表示棄官退隱。 [11]六橋:在杭州西湖蘇堤上,稱「跨虹六橋」,風景優美,當地有民謡說:「西湖景緻六吊橋,一枝楊柳一枝桃。 」[12]情障:情感鬱結在心頭而不能消,謂之情障。 這裡猶言「心願」。 [13]分韻各賦一詩:作詩規定韻字,各人分拈,依字為韻。 袁宗道有《暮春鄒生邀黃思立諸公游高梁橋即事》詩,袁宏道有《暮春同黃無淨、曹季和、黃昭質、家伯修游高梁橋》詩,皆即此日分韻之作。 記李歌.明宋濂 李歌者,霸州人[1]。 其母一枝梅,倡也[2]。 年十四,母教之歌舞。 李艴然曰[3]:「人皆有配偶,我可獨為倡耶?」母告以衣食所仰,不得已。 與母約曰:「媼能寬我,不脂澤,不葷肉,則可爾;否則有死而已!」母懼,陽從之[4]。 自是縞衣素裳,唯拂掠翠鬟[5],然姿容如玉雪,望之宛若仙人,愈致其妍。 人有招之者,李必詢筵中無惡少年乃行。 未行,復遣人覘之[6]。 人亦熟李行,不敢以褻語加焉。 李至,歌道家遊仙辭數闋,儼容默坐。 或有狎之者,輒拂袖徑出,弗少留;他日或再招,必拒不往。 益津縣令年頗少[7],以白金遺其母[8]。 欲私之。 李持刀入戶,以巨木撐柱,罵曰:「吾聞縣令為風化首,汝縱不能而忍壞之耶?今冠裳其形而狗彘其行,乃真賊爾!豈官人耶?汝即來,汝即來吾先殺汝而後自殺爾!」令驚走。 時監州聞其賢[9],有子方讀書,舉秀才,聘為之婦,李尚處子也。 居數年,天下大亂,夫婦逃難,俱為賊所執。 賊悅李有殊色,欲殺其夫而妻之。 李抱其夫詬曰:「汝欲殺吾夫即先殺我,我寧死決不從汝作賊也!」賊怒,並殺之。 籲!倡猶能有是哉!可慨也。 註釋: [1]霸州:今河北霸縣。 [2]倡:同「娼」,妓女。 [3]艴fú然:生氣的樣子。 [4]陽:表面上。 [5]翠鬟:婦女髮式的美稱。 [6]覘chān:窺視。 [7]益津:即霸州。 [8]白金:指銀子。 遺wèi:贈送。 [9]監州:即「通判」,明代設于府,分掌糧運、督捕、水利等事務。 本文選自《宋文憲公全集》卷三,李歌是一位歌妓,但她卻是一位不平凡的女子。 她不甘當歌妓,以死逼其母答應她「不脂澤,不葷肉」。 她容不得惡少對她稍有狎侮,也敢於訓斥想佔有她的縣令「冠裳其形而狗彘其行」的「真賊」,申言「先殺汝而後自殺」。 最後為護夫而死也是這一性格的必然發展。 文章以簡練的筆墨,生動地刻畫了這位具有獨特個性的剛烈女子形象。 記女醫;明李東陽 京師有女醫,主婦女孩稚之疾。 其為人不識文字,不辨方脈,不能名藥物,不習于炮煉烹煮之用。 以金購太醫求婦女孩稚之劑,教之曰:「某丸某散。 某者丸之,某者散之。 」載而歸。 人有召者,攜所購以往,脈其指,灸其面,探藥囊中與之。 雖誤投以他藥,弗辨也。 然而婦女之愛其身若子者[1],舉其軀付之無疑焉。 幸而不至于喪敗,捐谷帛金珠予之不少吝。 其恆喪且敗者,曰:「命也」。 且傳引譽之於鄰里;而不足,則譽之鄉黨[2];而不足,則又譽之姻戚識知之人。 鄰里、鄉黨、姻戚,凡識知之人有疾者,皆樂而求之。 幸而不至于喪敗,則又引譽之。 其喪且敗者,則又曰:「命也」。 非女醫之所治者,雖名家術士未嘗信之。 其強而治之者,雖治亦弗之貴也。 其不幸而喪且敗者,則悔且咎之,曰:「不用女醫之過也。 」雖士大夫家亦不免焉。 其愚不明亦甚矣!嗚呼,豈獨女醫哉! 註釋: [1]若:和,及。 [2]鄉黨:猶鄉裡。 李東陽1447—1516,字賓之,號西涯,謚文正,茶陵今屬湖南人。 生於北京。 天順八年1464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累遷侍講學士,充東宮講官。 孝宗時任太常少卿,上書議時政得失,擢禮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入內閣專典誥敕,閣中疏草,多出其手。 弘治八年1495,直文淵閣參預貢務。 累遷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武宗立,累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太監劉瑾專權,他周旋其間,頗為士林不滿,但對劉瑾迫害的官員,儘力保護營救。 劉瑾誅,自請黜罷,帝慰留之,贈太師。 李東陽在成化,弘治年間,以宰相領袖文壇,獎勵後進,形成了以他為首的茶陵詩派。 散文長於紀述,追求典雅流麗,其中以記、傳、雜著較佳。 其詩文有《懷麓堂集》一百卷。 今有岳麓書社版周寅賓點校本,分三大卷,易名為《李東陽集》。 本文選自《李東陽集》第二卷卷之十八。 文中所記的女醫,竟是一個不識字,不辨方脈,連藥名都不知的女騙子。 她花錢從太醫那兒買來丸散,胡亂給病人服用。 碰對治好了,就得到豐厚的酬勞;治壞了,就胡說命中注定的。 這樣的江湖騙子,名聲竟能傳揚開來,遍及京師,連士大夫家也不免求她治病。 文章不僅揭露了女醫的騙術,而且也深入到封建社會普遍的愚昧無知。 作者對此感慨良深,發出了「其愚不明亦甚矣」的浩嘆。 記王忠肅公翱三事.明崔銑 公為吏部尚書[1],忠清[2],為英皇所信任[3]。 仲孫以蔭入監[4],將應秋試,以有司印卷白公。 公曰:「汝才可登第,吾豈忍蔽之哉!如汝誤中選,則妨一寒士矣。 且汝有階得仕,何必強所不能,以幸冀非分邪?」列卷火之[5]。 第7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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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散文》
第7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