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時月距限,必大於用時月距限,因其視經差所當之距分既有加減,則太陰與星隨天西移自有進退也。 蓋太陰以地半徑差由高而變下,則視經之差於實經、視緯之差於實緯必矣。 茲據黃平象限在天頂南之地面而言之,視緯恆差而南,如實緯北者,視緯常小於實緯,其差為減;實緯南者,視緯常大於實緯,其差為加。 故緯南之星、月實距雖在一度內,而視距轉在一度外者有之;緯北之星、月實距雖在一度外,而視距轉在一度內者有之。 南北相距一度外者不入淩犯之限,故不取用。 至若視經之差,所當月行距分之最大者或至二小時,而二小時之際,諸曜隨天左旋,幾至一宮,故視經之差,關於月行之進退矣。 如月在黃平象限西者,視經度差之而西,視時必遲於用時;月在黃平象限東者,視經度差之而東,視時必早於用時。 以致用時星、月未入地平,而視時星、月已入地平者有之,或用時星、月已出地平,而視時星、月未出地平者有之。 是故於求用時之後,即以月距黃平象限與地平限度相較,可知斯時月在地平之上下。 月距限小於地平限度者,為月在地平上;大於地平限度者,為月在地平下。 如遇月距限微小於地平限度者,用時星、月必在地平上,視時星、月或在地平下,其所差者,即視經之差當月行距分之諸曜左旋度。 今取最小實經、視經之差所當左旋之度為視經差,法見下卷求地平限度節下。 減於地平限度,所得視地平限度,而與月距限度考之。 如月距限小於地平限度而大於視地平限度者,則為用時月雖在地平上,視時月必在地平下矣;既知月必在地平下,故遇此者去之。 如月距限小於視地平限度者,則為視時月在地平之上。 夫猶有不然者,以視經差所取皆最小之數也。 若知月行實跡非由視時,再推月距限度,則其時月果在地平之上下,未可得其確準。 故今於既得視時之後,必詳察太陰實緯及用時月距限度。 如實緯南月距限過六十度,或實緯北月距限過七十度者,用時月距限在此限度內者,視時月必在地平之上。 皆以視時復求月距黃平象限之度。 如其度大於地平限度者,乃視時月在地平之下,仍不取用。 必其度小於地平限度,始為視時月必在地平之上,而可證諸實測。 此視差之所以必逐細詳推,然後可得而取用也。 志二十八 時憲九 △淩犯視差新法下 求均數時差 以本日太陽引數宮度分,滿三十秒進一分用。 用後編日躔均數時差表,察其所對之數,得均數時差,記加減號。 引數有零分者,用中比例求之。 求升度時差 以本日太陽黃道實行宮度分,滿三十秒進一分用。 用後編日躔升度時差表,察其所對之數,得升度時差,記加減號。 實行有零分者,用中比例求之。 求時差總 以均數時差與升度時差相加減,得時差總。 兩時差同為加或同為減者,則相加得時差總,加亦為加,減亦為減。 兩時差一為加一為減者,則相減得時差總,加數大為加,減數大為減。 求淩犯用時 置淩犯時刻,加減時差總,得淩犯用時。 求本時太陽黃道經度 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為一率,本次日兩太陽實行相減帶秒減,足三十秒進一分用,有度化分。 為二率,淩犯時刻化分為三率,求得四率與本日太陽實行相加,得本時太陽黃道經度。 求本時春分距午時分 以本時太陽黃道經度,滿三十分進一度用。 察黃平象限表內右邊所列春分距午時分與淩犯用時相加,內減十二時,不足減,加二十四時減之。 得本時春分距午時分。 滿二十四時去之。 求本時黃白大距 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為一率,本次日兩黃白大距相減為二率,淩犯時刻化分為三率,求得四率。 加減本日黃白大距,本日黃白大距大相減,小相加。 得本時黃白大距。 求本時月距正交 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為一率,本次日兩月距正交相減化秒為二率,淩犯時刻化分為三率,求得四率。 收作度分秒,與本日月距正交相加,得本時月距正交。 求太陰實緯 以半徑為一率,本時黃白大距正弦為二率,本時月距正交正弦為三率,如本時月距正交過三宮者,與六宮減,過六宮者減六宮;過九宮者,與十二宮減,用其餘。 求得四率,為太陰實緯正弦,檢表得太陰實緯,記南北號。 本時月距正交初宮至五宮為北,六宮至十一宮為南。 如本時月距正交恰在初宮、六宮者,則無實緯。 恰在三宮、九宮者,則本時黃白大距即實緯度,三宮為北,九宮為南。 求黃平象限及限距地高 以本時春分距午時分,察黃平象限表內,取其與時分相近者所對之數錄之,得黃平象限。 隨看左邊之限距地高錄之,得限距地高。 求星經度 按所取之星,察儀象考成卷二十六表內所載本星之黃道經度,加入歲差,表以乾隆九年甲子為元,至道光十四年甲午,計九十年,應加歲差一度十六分三十秒,以後每年遞加歲差五十一秒。 得本年星經度。 如求五星經度,則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為一率,淩犯時刻化分為二率,一日星實行為三率,以本次日兩實行相減,得一日星實行。 求得四率,為距時星實行。 與本日星經度相加減,順行加,退行減。 得本時星經度。 求星緯度 按所取之星,察儀象考成卷二十六表內所載本星之黃道緯度錄之,無歲差。 記南北號。 如求五星緯度,則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為一率,淩犯時刻化分為二率,一日星緯較為三率,本次日兩緯度同為南或同為北者,則相減得星緯較。 一為南一為北者,則相加得星緯較。 求得四率。 與本日星緯度相加減,本日緯度大相減,本日緯度小相加。 若相加為三率者,所得四率必與本日緯度相減,仍依本日南北號。 如所得四率大於本日星緯,則以所得四率轉減本日星緯,其南北號應與次日同。 得本時星緯度,記南北號。 求月距限 以星經度與黃平象限相減,得月距限,記東西號。 星經度大為限東,小為限西。 如星經度與黃平象限一在三宮內,一在九宮外,應將三宮內者加十二宮減之。 所得月距限太陰實緯南在六十度內,實緯北在八十度內者,不必求地平限度。 如緯南過六十度,緯北過八十度,則求地平限度。 求距限差 以限距地高及太陰實緯度分,察距限差表內縱橫所對之數錄之,得距限差,記加減號。 太陰實緯南減北加。 求地平限度 置九十度,加減距限差,得地平限度。 以地平限度內減最小視經差八度五十五分一十七秒,得視地平限度,如月距限大於視地平限度者,為月在地平下,即不必算。 因太陰距地最近,其視行隨時不同,故取最小視經差以定視限。 乃按最小限距地高,月在黃道極南,求得最小黃經高弧交角二十六度六分二十四秒。 以最小太陰地半徑差及最速月實行,求得最小距分三十七分八秒。 變赤道度得九度一十七分,求其相當最小黃道度為八度三十一分三十四秒。 再加最小東西差二十三分四十三秒,得最小視經差八度五十五分一十七秒。 然月在最高時,地半徑差最小,而其月實行必遲,則距分轉大。 今俱取其最小者,恐有遺漏耳。 求距極分邊 以半徑為一率,月距限餘弦為二率,限距地高正切為三率,求得四率,為距極分邊正切,檢表得距極分邊。 求月距黃極 置九十度,加減太陰實緯,南加北減。 得月距黃極。 求距月分邊 以月距黃極內減距極分邊,得距月分邊。 求黃經高弧交角 以距月分邊正弦為一率,距極分邊正弦為二率,月距限正切為三率,求得四率,為黃經高弧交角正切,檢表得黃經高弧交角。 若月距限為初度,是太陰正當黃平象限,則黃經與高弧合,無黃經高弧交角。 求本次日月實引 以本日月引數加減本日初均,得本日月實引,以次日月引數加減次日初均,得次日月實引。 求本時月實引 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為一率,淩犯時刻化分為二率,本次日兩實引相減帶秒減,足三十秒進一分用,度化分。 為三率,求得四率。 收為度分,與本日月實引相加,得本時月實引。 求本時本天心距地 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為一率,淩犯時刻化分為二率,本次日兩本天心距地數相減為三率,求得四率。 與本日本天心距地數相加減,本日本天心距地數大相減,小相加。 得本時本天心距地。 求距地較 第1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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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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