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充總兵官,代郭竑鎮宣府。 自宣德以來,迤北未嘗大舉入寇。 惟朵顏三衛眾乘間擾邊,多不過百騎,或數十騎。 他將率巽軿,洪獨以敢戰至大將。 諸部亦憚之,稱為「楊王」。 瓦剌可汗脫脫不花、太師也先皆嘗致書於洪,並遺之馬。 洪聞于朝,敕令受之而報以禮。 嗣後數有贈遺,帝方倚任洪,不責也。 帝既北狩,道宣府,也先傳帝命趣開門。 城上人對曰:「所守者主上城池。 天已暮,門不敢開。 且洪已他往。 」也先乃擁帝去。 景帝監國,論前後功,封昌平伯。 也先復令帝為書遺洪,洪封上之。 時景帝已即位,馳使報洪:「上皇書,偽也。 自今雖真書,毋受。 」於是洪一意堅守。 也先逼京師,急詔洪將兵二萬入衛。 比至,寇已退。 敕洪與孫鏜、范廣等追擊余寇。 至霸州破之,獲阿歸等四十八人,還所掠人畜萬計。 及關,寇返鬥,殺官軍數百人,洪子俊幾為所及。 寇去,以功進侯,命率所部留京師,督京營訓練,兼掌左府事。 朝廷以洪宿將,所言多採納。 嘗陳禦寇三策,又奏請簡汰三千諸營將校,不得以貧弱充伍,皆從之。 景泰元年,于謙以邊警未息,宜令洪等條上方略。 洪言四事,命兵部議行。 都督宮聚、王喜、張斌先坐罪系獄,洪與石亨薦三人習戰,請釋令立功。 詔已許,而言官劾其黨邪撓政。 帝以國家多事,務得人,置不問。 上皇還,洪與石亨俱授奉天翊衛宣力武臣,予世券。 明年夏,佩鎮朔大將軍印,還鎮宣府。 從子能、信充左右參將,其子俊為右都督,管三千營。 洪自以一門父子官極品,手握重兵,盛滿難居,乞休致,請調俊等他鎮。 帝不許。 八月,以疾召還京,逾月卒。 贈潁國公,謚武襄。 妾葛氏自經以殉,詔贈淑人。 洪久居宣府,禦兵嚴肅,士馬精強,為一時邊將冠。 然未嘗專殺,又頗好文學,嘗請建學宣府,教諸將子弟。 子傑嗣,上言:「臣家一侯三都督,蒼頭得官者十六人,大懼不足報稱。 乞停蒼頭楊釗等職。 」詔許之,仍令給俸。 傑卒,無子,庶兄俊嗣。 俊,初以舍人從軍。 正統中累官署都指揮僉事,總督獨石、永寧諸處邊務。 景帝即位,給事中金達奉使獨石,劾俊貪侈,乃召還。 也先犯京師,俊敗其別部于居庸,進都督僉事。 尋充右參將,佐硃謙鎮宣府。 太監喜寧數誘敵入寇,中朝患之,購擒斬寧者賞黃金千兩,白金二萬兩,爵封侯。 寧為都指揮江福所獲,而俊冒其功。 廷臣請如詔。 帝以俊邊將,職所當為,不允。 加右都督,賜金幣。 俊恃父勢橫恣,嘗以私憾杖都指揮陶忠至死。 洪懼,奏俊輕躁,恐誤邊事,乞令來京,隨臣操練。 許之。 既至,言官交劾,下獄論斬。 詔令隨洪立功。 未幾,冒擒喜寧功事覺,詔追奪冒陞官軍,別賞福等,而降俊官,令剿賊自效。 俄充游擊將軍,巡徼真、保、涿、易諸城,還督三千營訓練。 景泰三年,俊上疏曰:「也先既弒其主,並其眾,包藏禍心,窺伺邊境,直須時動耳。 聞其妻孥輜重去宣府才數百里。 我緣邊宿兵不下數十萬,宜分為奇正以待,誘使來攻。 正兵列營大同、宣府,堅壁觀變,而出奇兵倍道搗其巢。 彼必還自救,我軍夾攻,可以得志。 」疏下廷議,于謙等以計非萬全,遂寢。 團營初設,命俊分督四營。 明年復充游擊將軍,送瓦剌使歸。 至永寧,被酒,杖都指揮姚貴八十,且欲斬之。 諸將力解而止。 貴訴于朝,宣府參政葉盛亦論俊罪。 以俊嘗潰于獨石,斥為敗軍之將。 俊上疏自理,封還所賜敕書,以明己功。 言官劾其跋扈,論斬,錮之獄。 會傑卒,傑母魏氏請暫釋俊營傑葬事。 乃宥死,降都督僉事。 旋襲洪職。 家人告俊盜軍儲,再論死,輸贖還爵。 久之,又以陰事告俊。 免死奪爵,命其子珍襲。 俊初守永寧、懷來,聞也先欲奉上皇還,密戒將士毋輕納。 既還,又言是將為禍本。 及上皇複位,張軏與俊不協,言于朝,遂征下詔獄,坐誅。 奪珍爵,戍廣西。 憲宗立,授龍虎衛指揮使。 能,字文敬。 沈毅善騎射。 從洪屢立功,為開平衛指揮使,進都指揮僉事。 景泰元年進同知,充游擊將軍,沿邊巡徼。 寇犯蔚州,畏不進,復與紀廣禦寇野狐嶺,敗傷右膝,為御史張昊所劾。 宥之。 尋命與石彪各統精兵三千,訓練備調遣。 再加都督僉事,累進左副總兵,協守宣府。 巡撫李秉劾其貪惰,弗問。 五年召還,總神機營。 天順初,以左都督為宣府總兵官,與石彪破寇磨兒山,封武強伯。 也先已死,孛來繼興,能欲約兀良哈共襲劫之,與以信砲。 兵部劾其非計。 帝以能志在滅賊,置不罪。 寇犯宣府,能失利,復為兵部所劾,帝亦宥之。 是年卒。 無子,弟倫襲羽林指揮使。 信,字文實。 幼從洪擊敵興州。 賊將方躍馬出陣前,信直前擒之,以是知名。 累功至指揮僉事。 正統末,進都指揮僉事,守柴溝堡。 也先犯京師,入衛,進都指揮同知。 景泰改元,守懷來,寇入不能禦。 護餉永寧,聞砲聲奔還,皆被劾。 朝議以方用兵,不問。 累進都督僉事,代能為左副總兵,協鎮宣府。 上言:「鹿角之制,臨陣可捍敵馬,結營可衛士卒,每隊宜置十具。 遇敵團牌拒前,鹿角列後,神銃弓矢相繼迭發,則守無不固,戰無不克。 」從之。 天順初,移鎮延綏,進都督同知。 明年破寇青陽溝,大獲。 封彰武伯,佩副將軍印,充總兵官,鎮守如故。 延綏設總兵官佩印,自信始也。 頃之,破寇高家堡。 三年與石彪大破寇于野馬澗。 明年,寇二萬騎入榆林,信擊卻之。 追奔至金鷄峪,斬平章阿孫帖木兒,還所掠人畜萬計。 其冬,代李文鎮大同。 憲宗即位,信自陳前後戰功,予世券。 成化元年冬禦寇延綏無功,召還,督三千營。 毛裡孩據河套,命佩將軍印,總諸鎮兵往禦。 寇既渡河北去,已,復還據套,分掠水泉營及朔州,信等屢卻之。 寇遂東入大同。 因詔信還鎮大同。 六年,信與副將徐恕、參將張瑛分道出塞,敗寇于胡柴溝,獲馬五百餘匹。 璽書獎勵。 信在邊三十年,鎮以安靜,人樂為用。 然性好營利。 代王嘗奏其違法事,詔停一歲祿。 十三年冬卒於鎮。 贈侯,謚武毅。 洪父子兄弟皆佩將印,一門三侯伯。 其時稱名將者,推楊氏。 昌平侯既廢,能以流爵弗世。 而信獨傳其子瑾,弘治初領將軍宿衛。 三傳至曾孫炳。 隆慶時,協守南京。 召掌京營戎政,屢加少師。 卒,謚恭襄。 傳子至孫崇猷。 李自成陷京師,被殺。 石亨,渭南人。 生有異狀,方面偉軀,美髯及膝。 其從子彪魁梧似之,須亦過腹。 就飲酒肆,相者曰:「今平也,二人何乃有封侯相?」亨嗣世父職,為寬河衛指揮僉事。 善騎射,能用大刀,每戰輒摧破。 正統初,以獲首功,累遷都指揮僉事。 敗敵黃牛坡,獲馬甚眾。 三年正月,敵三百餘騎飲馬黃河,亨追擊至官山下,多所斬獲。 進都指揮同知。 尋充左參將,佐武進伯硃冕守大同。 六年上言:「邊餉難繼,請分大同左右、鬰林、雲川四衛軍,墾淨水坪迤西曠土,官給牛種,可歲增糧萬八千石。 」明年又言:「大同西路屯堡,皆臨極邊。 鬰林故城去右衛五十里,與東勝單于城接,水草便利。 請分軍築壘,防護屯種。 」詔皆允行。 尋以敗敵紅城功,進都指揮使。 敵犯延安,追至金山敗之,再遷都督僉事。 亨以國製搜將才未廣,請仿漢、唐制,設軍謀宏遠、智識絶倫等科,令人得自陳,試驗擢用,不專保舉。 報可。 第19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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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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