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降人,賜居室,盛供帳,意欲招其同類也。 不知來者皆懷窺覘,非真遠慕王化,甘去鄉士。 宜求來朝之後,遣歸本國,不必留為後日子孫患。 至宮觀禱祠之事,有國者所當深戒。 古人有言,淫祀無福。 況事無益以害有益,蠹財妄費者乎!凡此數事,皆下失民心,上違天意。 怨讟之興,實由於此。 夫奉天殿者,所以朝群臣,發號令,古所謂明堂也。 而災首及焉,非常之變也。 非省躬責己,大布恩澤,改革政化,疏滌天下窮困之人,不能回上天譴怒。 前有監生生員,以單丁告乞侍親,因而獲罪遣戍者,此實有虧治體。 近者大赦,法司執滯常條,當赦者尚復拘繫。 並乞重加湔洗,蠲除租賦,一切勿征。 有司百官全其廩祿,拔簡賢才,申行薦舉,官吏貪臓蠹政者,核其罪而罷黜之。 則人心歡悅,和氣可臻,所以保安宗社,為國家千萬年無窮之基,莫有大於此者矣。 且國家所恃以久長者,惟天命人心,而天命常視人心為去留。 今天意如此,不宜勞民。 當還都南京,奉謁陵廟,告以災變之故。 保養聖躬休息於無為。 毋聽小人之言,復有所興作,以誤陛下于後也。 書奏,不省。 時三殿初成,帝方以定都詔天下,忽罹火災,頗懼,下詔求直言。 及言者多斥時政,帝不懌,而大臣復希旨詆言者。 帝於是發怒,謂言事者謗訕,下詔嚴禁之,犯者不赦。 侍讀李時勉、侍講羅汝敬俱下獄;御史鄭維桓、何忠、羅通、徐瑢,給事中柯暹俱左官交阯。 惟緝與主事高公望、庶吉士楊復得無罪。 是年冬,緝進右庶子兼侍講。 明年九月卒於官。 緝博極群書,居官勤慎,清操如寒士。 子循,宣德中為翰林待詔,請贈父母。 帝諭吏部曰:「曩皇祖征沙漠,朕守北京,緝在左右,陳說皆正道,良臣也,其予之。 」 鄭維桓,慈溪人。 永樂十三年進士。 出知交阯南清州,卒。 柯暹,池州建德人。 由鄉舉出知交阯酹州。 累官浙江、雲南按察使。 弋謙,代州人。 永樂九年進士。 除監察御史。 出按江西,言事忤旨,貶峽山知縣。 復坐事免歸。 仁宗在東宮,素知謙骨鯁。 及嗣位,召為大理少卿。 直陳時政,言官吏貪殘,政事多非洪武之舊,及有司誅求無藝。 帝多採納。 既復言五事,詞太激,帝乃不懌。 尚書呂震、吳中,侍郎吳廷用,大理卿虞謙等因劾謙誣罔,都御史劉觀令眾御史合糾謙。 帝召楊士奇等言之,士奇對曰:「謙不諳大體,然心感超擢恩,欲圖報耳。 主聖則臣直,惟陛下優容之。 」帝乃不罪謙。 然每見謙,詞色甚厲。 士奇從容言:「陛下詔求直言,謙言不當,觸怒。 外廷悚惕,以言為戒。 今四方朝覲之臣皆集闕下,見謙如此,將謂陛下不能容直言。 」帝惕然曰:「此固朕不能容,亦呂震輩迎合以益朕過,自今當置之。 」遂免謙朝參,令專視司事。 未幾,帝以言事者益少,復召士奇曰:「朕怒謙矯激過實耳,朝臣遂月餘無言。 爾語諸臣,白朕心。 」士奇曰:「臣空言不足信,乞親降璽書。 」遂令就榻前書敕引過曰:「朕自即位以來,臣民上章以數百計,未嘗不欣然聽納。 苟有不當,不加譴訶,群臣所共知也。 間者,大理少卿弋謙所言,多非實事,群臣迎合朕意,交章奏其賣直,請置諸法。 朕皆拒而不聽,但免謙朝參。 而自是以來,言者益少。 今自去冬無雪,春亦少雨,陰陽愆和,必有其咎,豈無可言?而為臣者,懷自全之計,退而默默,何以為忠?朕于謙一時不能含容,未嘗不自愧咎。 爾群臣勿以前事為戒,于國家利弊、政令未當者,直言勿諱。 謙朝參如故。 」時中官采木四川,貪橫。 帝以謙清直,命往治之。 擢謙副都御史,賜鈔以行,遂罷采木之役。 宣德初,交阯右布政戚遜以貪淫黜,命謙往代。 王通棄交阯,謙亦論死。 正統初,釋為民。 土木之變,謙布衣走闕下,薦通及甯懋、阮遷等十三人,皆奇才可用。 眾議以通副石亨,謙請專任通,事遂寢。 廷臣以謙負重名,奏留之,亦不報。 景泰二年復至京,疏薦通等,不納。 罷歸,未幾卒。 仁宗性寬大,容直言,謙以故得無罪,反責呂震等。 而黃驥言西域事,帝亦誚震而行其言。 驥,全州人。 洪武中,中鄉舉。 為沙縣教諭。 永樂時擢禮科給事中,常三使西域。 仁宗初,上疏言:「西域貢使多商人假托,無賴小人投為從者,乘傳役人,運貢物至京師,賞賚優厚。 番人慕利,貢無虛月,致民失業妨農。 比其使還,多賫貨物,車運至百餘輛。 丁男不足,役及婦女。 所至辱驛官,鞭夫隷,無敢與較者。 乞敕陝西行都司,惟哈密諸國王遣使入貢者,許令來京,止正副使得乘驛馬,陝人庶少蘇。 至西域所產,惟馬切邊需,應就給甘肅軍士。 其岡砂、梧桐、礆之類,皆無益國用,請一切勿受,則來者自稀,浮費益省。 」帝以示尚書呂震,且讓之曰:「驥嘗奉使,悉西事。 卿西人,顧不悉邪?驥言是,其即議行。 」後遷右通政,與李琦、羅汝敬撫諭交阯,不辱命。 使還,尋卒。 黃澤,閩縣人。 永樂十年進士。 擢河南左參政。 南陽多流民,拊循使復業。 嘗率丁役至北京,周恤備至。 久之,調湖廣。 仁宗即位,入覲,言時政,多見采。 宣宗立,下詔求言。 澤上疏言正心、恤民、敬天、納諫、練兵、重農、止貢獻、明賞罰、遠嬖倖、汰冗官十事。 其言遠嬖倖曰:「刑餘之人,其情幽陰,其慮險譎。 大奸似忠,大詐似信,大巧似愚。 一與之親,如飲醇酒,不知其醉;如噬甘臘,不知其毒。 寵之甚易,遠之甚難。 是以古者宦寺不使典兵干政,所以防患于未萌也。 涓涓弗塞,將為江河。 此輩宜一切疏遠,勿使用事。 漢、唐已事,彰彰可監。 」當成祖時,宦官稍稍用事,宣宗浸以親幸。 澤于十事中此為尤切。 帝雖嘉嘆,不能用也。 其後設內書堂,而中人多通書曉文義。 宦寺之盛,自宣宗始。 宣德三年擢浙江布政使。 覆上言平陽、麗水等七縣銀冶宜罷,並請盡罷諸坑冶,語甚切。 帝嘆息曰:「民困若此,朕何由知?遣官驗視,酌議以聞。 」澤在官有政績,然多暴怒,鹽運使丁鎡不避道,撻之,為所奏。 巡按御史馬謹亦劾澤九載秩滿,自出行縣,斂白金三千兩償官物,且越境過家。 遂逮下獄。 正統六年黜為民。 初,澤奏金華、台州戶口較洪武時耗減,而歲造弓箭如舊,乞減免。 下部議得允,而澤已罷官逾月矣。 孔友諒,長洲人。 永樂十六年進士。 改庶吉士,出知雙流縣。 宣宗初,上言六事: 一曰,守令親民之官,古者不拘資格,必得其人;不限歲月,使盡其力。 今居職者多不知撫字之方,而廉幹得民心者,又遷調不常,差遣不一。 或因小事連累,朝夕營治,往來道路,日不暇給。 乞敕吏部,擇才望素優及久歷京官者任之。 諭戒上司,毋擅差遣,假以歲月,責成治效。 至遠缺佐貳,多經裁減,獨員居職。 或遇事赴京,多委雜職署事,因循苟且,政令無常,民不知畏。 今後路遠之缺,常留一正員任事,不得擅離,庶法有常守。 二曰,科舉所以求賢,必名實相副,非徒誇多而已。 今秋闈取士動一二百人。 弊既多端,僥倖過半。 會試下第,十常八九,其登第者,實行或乖。 請于開科之歲,詳核諸生行履。 孝弟忠信、學業優贍者,乃許入試。 庶浮薄不致濫收,而國家得真才之用。 第1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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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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