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按貴州。 時麓川酋思任發子思機發遁孟養,屢上書求宥罪通貢。 不許。 復大舉遠征,兵連不解。 雲、貴軍民疲敝。 苗乘機煽動,閩、浙間盜賊大起。 舉朝皆知其不可,懲劉球禍,無敢諫者。 十四年正月,鑒抗疏言賊酋遠遁,不為邊患,宜專責雲南守臣相機剿滅,無遠勞禁旅。 王振怒,欲困之,改鑒雲南參議,使赴騰衝招賊。 已,復摭鑒為巡按時嘗請改四川播州宣慰司隷貴州,為鑒罪,令兵部劾之,論死系獄。 景帝嗣位,乃得赦。 尋授河南參議。 致仕歸,卒。 自正統中,劉球以忤王振冤死,鑒繼下獄,中外莫敢言事者數年。 至景帝時,言路始開,爭發憤上書。 有何觀者,復以言得罪去。 觀以善書為中書舍人。 景泰二年劾尚書王直輩正統時阿附權奸,不宜在左右。 中貴見「權奸」語,以為侵已,激帝怒,下科道參議。 吏科毛玉主奏稿,力詆觀,林聰、葉盛持之,乃刪削奏上。 會御史疏亦上,中有「觀考滿不遷,私憾吏部」語。 帝怒,下觀詔獄,杖之,謫九溪衛經歷。 鐘同,字世京,吉安永豐人。 父復,宣德中進士及第。 歷官修撰,與劉球善。 球上封事,約與俱,復妻勸止之。 球詣復邸,邀偕行。 復已他往,妻從屏間詈曰:「汝自上疏,何累他人為!」球出嘆曰:「彼乃謀及婦人。 」遂獨上奏,竟死。 居無何,復亦病死。 妻深悔之,每哭輒曰:「早知爾,曷若與劉君偕死。 」同幼聞母言,即感奮,思成父志。 嘗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諸人,嘆曰:「死不入此,非夫也。 」 景泰二年舉進士,明年授御史。 懷獻太子既薨,中外望復沂王于東宮。 同與郎中章綸早朝,語及沂王,皆泣下,因與約疏請復儲。 五年五月,同因上疏論時政,遂及復儲事,其略曰: 近得賊諜,言也先使偵京師及臨清虛實,期初秋大舉深入,直下河南。 臣聞之不勝寒心,而廟堂大臣皆恬不介意。 昔秦伐趙,諸侯自若,孔子順獨憂之,人皆以為狂。 臣今者之言,何以異此。 臣草茅時,聞寺人構惡,戕戮直臣劉球,遂致廷臣箝口。 假使當時犯顏有人,必能諫止上皇之行,何至有蒙塵之禍。 陛下赫然中興,鋤奸黨,旌忠直。 命六師禦敵于郊,不戰而三軍之氣自倍。 臣謂陛下方且鞭撻四裔,坐致太平,奈何邊氛甫息,瘡痍未復,而侈心遽生,失天下望。 伏願取鑒前車,厚自奮厲。 毋徇貨色,毋甘嬉遊。 親庶政以總威權,敦倫理以厚風俗,辨邪正以專委任,嚴賞罰以彰善惡,崇風憲以正紀綱。 去浮費,罷冗員。 禁僧道之蠹民,擇賢將以訓士。 然後親率群臣,謝過郊廟,如成湯之六事自責,唐太宗之十漸即改,庶幾天意可回,國勢可振。 又言: 父有天下,固當傳之於子。 乃者太子薨逝,足知天命有在。 臣竊以為上皇之子,即陛下之子。 沂王天資厚重,足令宗社有托。 伏望擴天地之量,敦友于之仁,蠲吉具儀,建復儲位,實祖宗無疆之休。 又言: 陛下命將帥各陳方略。 經旬逾時,互相委責。 及石亨、柳溥有言,又不過庸人孺子之計。 平時尚爾,一旦有急,將何策制之?夫禦敵之方,莫先用賢。 陛下求賢若渴,而大臣之排抑尤甚,所舉者率多親舊富厚之家。 即長材屈抑,孰肯為言?朝臣欺謾若此,臣所以撫膺流涕,為今日妨賢病國者丑也。 疏入,帝不懌。 下廷臣集議。 寧陽侯陳懋、吏部尚書王直等請帝納其言,因引罪求罷。 帝慰留之。 越數日,章綸亦疏言復儲事,遂並下詔獄。 明年八月,大理少卿廖莊亦以言沂王事予杖。 左右言:事由同倡,帝乃封巨梃就獄中杖之,同竟死。 時年三十二。 同之上疏也,策馬出,馬伏地不肯起。 同叱曰:「吾不畏死,爾奚為者!」馬猶盤闢再四,乃行。 同死,馬長號數聲亦死。 英宗複位,贈同大理左寺丞,錄其子啟為國子生,尋授咸寧知縣。 啟請父遺骸歸葬,詔給舟車路費。 成化中,授次子越通政知事,給同妻羅氏月廩。 尋賜同謚恭愍,從祀忠節祠,與球聯位,竟如同初志。 方同下獄時,有禮部郎孟者,亦疏言復儲事。 帝不罪。 而進士楊集上書於謙曰:「奸人黃矰獻議易儲,不過為逃死計耳,公等遽成之。 公國家柱石,獨不思所以善後乎?今同等又下獄矣,脫諸人死杖下,而公等坐享崇高,如清議何!」謙以書示王文。 文曰:「書生不知忌諱,要為有膽,當進一官處之。 」乃以集知安州。 玘,閩人;集,常熟人也。 章綸,字大經,樂清人。 正統四年進士。 授南京禮部主事。 景泰初,召為儀制郎中。 綸見國家多故,每慷慨論事。 嘗上太平十六策,反覆萬餘言。 也先既議和,請力圖修攘以待其變。 中官興安請帝建大隆福寺成,將臨幸。 綸具疏諫,河東鹽運判官濟南楊浩除官未行,亦上章諫,帝即罷幸。 浩後累官副都御史,巡撫延綏。 綸又因災異請求致變之由,語頗切至。 五年五月,鐘同上奏請復儲。 越二日,綸亦抗疏陳修德弭災十四事。 其大者謂:「內官不可干外政,佞臣不可假事權,後宮不可盛聲色。 凡陰盛之屬,請悉禁罷。 」又言:「孝弟者,百行之本。 願退朝後朝謁兩宮皇太后,修問安視膳之儀。 上皇君臨天下十有四年,是天下之父也;陛下親受冊封,是上皇之臣也。 陛下與上皇,雖殊形體,實同一人。 伏讀奉迎還宮之詔曰:‘禮惟加而無替,義以卑而奉尊。 ’望陛下允蹈斯言。 或朔望,或節旦,率群臣朝見延和門,以展友于之情,實天下之至願也。 更請復汪後於中宮,正天下之母儀;還沂王之儲位,定天下之大本。 如此則和氣充溢,災沴自弭。 」疏入,帝大怒。 時日已暝,宮門閉。 乃傳旨自門隙中出,立執綸及鐘同下詔獄。 榜掠慘酷,逼引主使及交通南宮狀。 瀕死,無一語。 會大風揚沙,晝晦,獄得稍緩,令錮之。 明年杖廖莊闕下。 因封杖就獄中杖綸、同各百。 同竟死,綸長系如故。 英宗複位,郭登言綸與廖莊、林聰、左鼎、倪敬等皆直言忤時,宜加旌擢。 帝乃立釋綸。 命內侍檢前疏,不得。 內侍從旁誦數語,帝嗟嘆再三,擢禮部右侍郎。 綸既以大節為帝所重,而性亢直,不能諧俗。 石亨貴幸招公卿飲,綸辭不往,又數與尚書楊善論事不合。 亨、善共短綸。 乃調南京禮部,就改吏部。 憲宗即位,有司以遺詔請大婚。 綸言:「山陵尚新,元朔未改,百日從吉,心寧自安。 陛下踐阼之初,當以孝治天下,三綱五常實原于此。 乞俟來春舉行。 」議雖不從,天下咸重其言。 成化元年,兩淮饑,奏救荒四事。 皆報可。 四年秋,子玄應以冒籍舉京闈。 給事中硃清、御史楊智等因劾綸,命侍郎葉盛勘之。 明年,綸及僉都御史高明考察庶官,兩人議不協。 疏既上,綸復獨奏給事中王讓不赴考察,且言明剛愎自用,己言多不見從,乞與明俱罷。 章並下盛等。 於是讓及下考諸臣連章劾綸。 綸亦屢疏求罷。 帝不聽。 既而盛等勘上玄應實冒籍。 帝宥綸,而所奏他事,亦悉不問。 未幾,復轉禮部。 溫州知府范奎被論調官。 綸言:「溫州臣鄉郡,奎大得民心。 解官之日,士民三萬人哭泣攀轅,留十八日乃得去。 請還之以慰民望。 」章下所司,竟報寢。 綸性戇,好直言,不為當事者所喜。 為侍郎二十年,不得遷,請老去。 久之卒。 居數年,其妻張氏上其奏稿,且乞恩。 帝嘉嘆,贈南京禮部尚書,謚恭毅,官一子鴻臚典簿。 第15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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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第15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