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昺以雷震孝陵柏樹,與同官劾大學士劉吉等十餘人,給事中周紘亦與同官劾吉,吉銜之。 其冬,昺、紘奉命閲軍,軍多缺伍。 兩人欲劾奏守備中官蔣琮,琮先事劾兩人。 章下內閣,吉修隙,擬黜之外。 尚書王恕抗章曰:「不治失伍之罪,而罪執法之臣,何以服天下!」再疏爭,言官亦論救。 乃調昺南京通政司經歷,紘南京光祿寺署丞。 久之,昺用薦遷四川僉事。 富豪殺人,屢以賄免。 御史檄昺治,果得其情。 尋進副使。 守備中官某將進術士周慧于朝,昺擒慧,論徙之極邊。 歲余,引疾歸。 環堵蕭然,擁經史自娛。 都御史王璟以振荒至,饋昺百金,堅拒不得,授下戶饑民粟以答其意。 知縣丁洪,昺令鉛山所取士也,旦夕候起居,為具蔬食。 昺曰:「吾誠不自給,奈何以此煩令君。 」卒弗受。 炊煙屢絶,處之澹如。 及卒,含斂不具,洪為經紀其喪。 宋端儀,字孔時,莆田人。 成化十七年進士。 官禮部主事。 雲南缺提學官,部議屬端儀,吏先期泄之。 端儀曰:「啟事未登,已喧眾口,人其謂我干乞乎!」力辭之。 已,進主客員外郎,貢使以贄見,悉卻不納。 初在國學,為祭酒丘濬所知。 及濬柄政,未嘗一造其門。 廣東提學缺,部以端儀名上,濬竟沮之。 濬卒,始以按察僉事督廣東學校。 卒官。 端儀慨建文朝忠臣湮沒,乃搜輯遺事,為《革除錄》。 建文忠臣之有錄,自端儀始也。 贊曰:明初重監司守牧之任。 尚書有出為布政使,而侍郎為參政者,監司之入為卿貳者,比比也。 守牧稱職,增秩或至二品。 天順而後,巡撫之寄專,而監司守牧不得自展佈,重內輕外之勢成矣。 夫賦政于外,於民最親。 李昌祺、陳本深之屬,靜以愛民,況鐘、張昺能于其職。 所謂承宣德化,為天子分憂者,非耶?周新、陳選,冤死為可哀。 讀張褧書,又以見公正之服人者至,而直道之終不泯也。 列傳第五十 ○尹昌隆 耿通陳諤 戴綸林長懋 陳祚郭循 劉球子鉞釪陳鑒何觀 鐘同孟 楊集 章綸子玄應 廖莊 倪敬盛灊等 楊瑄子源 盛顒等 尹昌隆,字彥謙,泰和人。 洪武中進士及第。 授修撰,改監察御史。 惠帝初即位,視朝晏。 昌隆疏諫曰:「高皇帝鷄鳴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臨百官,故能庶績咸熙,天下乂安。 陛下嗣守大業,宜追繩祖武,兢兢業業,憂勤萬幾。 今乃即于晏安,日上數刻,猶未臨朝。 群臣宿衛,疲于伺候,曠職廢業,上下懈弛。 播之天下,傳之四裔,非社稷福也。 」帝曰:「昌隆言切直,禮部其宣示天下,使知朕過。 」未幾,以地震上言,謫福寧知縣。 燕兵既逼,昌隆以北來奏章動引周公輔成王為詞,勸帝罷兵,許王入朝。 設有蹉跌,便舉位讓之。 若沈吟不斷,進退失據,將求為丹徒布衣且不可得。 成祖入京師,昌隆名在奸臣中。 以前奏貸死,命傅世子于北平。 永樂二年冊世子為皇太子,擢昌隆左春坊左中允。 隨事匡諫,太子甚重之。 解縉之黜,同日改昌隆禮部主事。 尚書呂震方用事,性刻忮。 當其獨處精思,以手指刮眉尾,則必有密謀深計。 官屬相戒,無敢白事者。 昌隆前白事,震怒不應;移時又白之,震愈怒,拂衣起。 昌隆退白太子,取令旨行之。 震大怒,奏昌隆假托宮僚,陰欲樹結,潛蓄無君心。 逮下獄。 尋遇赦復官。 父憂起複。 謁震,震溫言接之。 入理前奏,復下錦衣衛獄,籍其家。 帝凡巡幸,下詔獄者率輿以從,謂之隨駕重囚,昌隆與焉。 後數年,谷王謀反事發。 以王前奏昌隆為長史,坐以同謀,詔公卿雜問。 昌隆辯不已,震折之。 獄具,置極刑死,夷其族。 後震病且死,號呼「尹相」,言見昌隆守欲殺之雲。 耿通,齊東人。 洪武中舉于鄉。 授襄陽教授。 永樂初,擢刑科給事中,歷左右給事。 剛直敢言。 嘗劾都御史陳瑛、御史袁綱、覃珩朋比為矇蔽,搆陷無辜,綱、珩已下獄,瑛長官,不宜獨宥。 又言:驍騎諸衛倉壞,工部侍郎陳壽不預修,糧至無所受,多損耗病民;工部尚書宋禮不恤下,匠役滿,不即遣歸,多至失所。 瑛等皆被鎸責。 當是時,給事中敢言者,通與陳諤。 舉朝憚其風采。 久之,擢大理寺右丞。 帝北巡,太子監國。 漢王高煦謀奪嫡,陰結帝左右為讒間,宮僚多得罪者。 監國所行事,率多更置。 通從容諫帝:「太子事無大過誤,可無更也。 」數言之,帝不悅。 十年秋,有言通受請託故出人罪者。 帝震怒,命都察院會文武大臣鞫之午門,曰:「必殺通無赦。 」群臣如旨,當通罪斬。 帝曰:「失出,細故耳,通為東宮關說,壞祖法,離間我父子,不可恕,其置之極刑。 」廷臣不敢爭,竟論奸黨,磔死。 陳諤,字克忠,番愚人。 永樂中,以鄉舉入太學,授刑科給事中。 遇事剛果,彈劾無所避。 每奏事,大聲如鐘。 帝令餓之數日,奏對如故。 曰:「是天性也。 」每見,呼為「大聲秀才」。 嘗言事忤旨,命坎瘞奉天門,露其首。 七日不死,赦出還職。 已,復忤旨,罰修象房。 貧不能僱役,躬自操作。 適駕至,問為誰。 諤匍匐前,具道所以。 帝憐之,命復官。 歷任順天府尹,政尚嚴鷙。 執政忌之,出為湖廣按察使。 改山西,坐事落職。 仁宗即位,遇赦當還故官。 帝以諤前在湖廣頗摭楚王細故,謫海鹽知縣。 遷荊王長史,為王府所厭苦。 宣德三年遷鎮江同知。 致仕歸,卒。 戴綸,高密人。 永樂中,自昌邑訓導擢禮科給事中,與編修林長懋俱侍皇太孫說書。 歷中允、諭德。 仁宗即位,太孫為太子,遷洗馬,仍侍講讀。 始成祖命太孫習武事,太孫亦雅好之,時出騎射。 綸與長懋以太孫春秋方富,不宜荒學問而事游畋,時時進諫。 綸又具疏為帝言之。 他日,太孫侍,帝問:「宮臣相得者誰也?」太孫以綸對。 因出綸奏付之,太孫由此怨綸。 長懋者,莆田人。 以鄉薦歷青州教授,擢編修。 仁宗初,進中允。 為人剛嚴,累進直言,與綸善。 宣宗即位,加恩宮僚,擢綸兵部侍郎。 頃之,復以諫獵忤旨,命參贊交阯軍務。 而長懋自南京來,後至,亦出為鬱林知州。 無何,坐怨望,並逮至京,下錦衣衛獄。 帝臨鞫之,綸抗辯,觸帝怒,立箠死,籍其家。 諸父河南知府賢、太仆寺卿希文皆被系。 而長懋在獄十年,英宗立,乃得釋。 復其官,還守鬱林,有惠政。 其卒也,州人立廟祀之。 陳祚,字永錫,吳人。 永樂中進士。 擢河南參議。 十五年與布政使周文褒、王文振合疏,言建都北京非便,並謫均州太和山佃戶。 躬耕力作,處之晏然。 仁宗立,詔選用遷謫諸臣,祚在選中。 會帝崩,不果用。 宣德二年命憲臣即均州群試之,祚策第一。 試吏部,復第一。 遂擢御史,巡按福建。 方面大吏多被彈擊,禁止和買,閩人德之。 還奏白塔河上通邵伯湖,下注大江,蘇、松舟楫,多從往來,淺狹湮塞,請開濬。 從之,轉漕果便。 尋出按江西。 第15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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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第154頁